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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白话读卦-62《小过卦》

 昵称36840551 2021-03-20

《易经》白话读卦-62《小过卦》

《易经》解析人生64种状态事理之62

第六十二卦   小过卦   雷山小过

本卦的卦象是上卦为震,下卦为艮,震为雷而艮为山,为山上响雷之象。雷声在山上响起,声势稍微过常,超过了平常的雷鸣,喻示小有过越的情状。另外,阳为大,阴为小,本卦有四个阴爻,两个阳爻,阴超过了阳,也是“小有过越”之象。

小过指的是小的过越,小过卦并不要求人们做到一点小过错不要犯。相反,是指小事可以稍微有所过越,而且还能因此带来亨通。卦辞“小过,亨”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寓含谦柔者可过、日用小事可过,而仅仅是小有所过之意。全卦揭示事物发展过程中,有时柔小、寻常之处应当稍微小有过越的道理。

在生活生活中,虽说一言一行贵在中正,但是在有些时候,矫枉必须过正,就是说要做到中正,就非要过一点不可,这种过越是为了求中,因此可致亨通。《鸿门宴》中有言:“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意思就是说做大事不必顾虑细枝末节,行大礼不必计较较小的谦让。本卦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不在乎冲破条条框框,才能成就大事。越王勾践居然尝吴王夫差的粪便,但最终雪耻灭吴;爱因斯坦不拘于衣衫不整,提出了相对论;刘邦像是流氓、朱元璋曾是乞丐,但最终以平民身份夺取了天下。这些事例告诉人们,若要成大事,就应不拘小节,不怕犯小的过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分散不必要的精力在小事上,才能心无旁骛,专心致志的完成大的目标,才能顾全大局,最终获得成功。

但是过越是有限度、有底线的,不是无限度的过越,那样的话,就没有是非对错之分了,这个世界就会因此混乱不堪了。为此,小过卦指出了几个原则:第一,有过越只可用于无关紧要的小事,而不可用于天下国家的大事,即卦辞所说的“可小事,不可大事”;第二,在程度上只能是稍微有所过越,不能无限度的扩大,否则就会过犹不及;第三,施行小有过越要以“正”为根本标准,也就是要用于正道,目的要高尚,否则就会变成投机取巧、偷奸耍滑了;第四,小有过越的根本表现为要谦恭卑柔,也就是卦辞说的“不宜上,宜下”。故做大事不拘于小节也是有前提的,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实行的。“小有过越”必须在适当的时机、用于高尚的事业、并且适可而止,绝对不能随意妄为,否则盲目“小过”就会变成后果严重的“大过”了。

小过卦寓含有谦柔者可过、日用小事可过、而仅小有所过之意。有时柔小、寻常之处应当稍有过越为佳。

——小过卦一开始就亨通,但只能是“小事”小有过越,如果是“大事”就不能过越,“小事”过越超过限度也会有凶,所以一定要掌握好“度”,归根结底小过卦是一个吉卦。

卦辞: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译文:小过卦象征小有过越,亨通,利于守持正固;做一些小事可以有所过越,但做大事则不可过越;飞鸟留下悲哀的鸣叫声,不宜于向上,而宜于向下安栖,这样才会大为吉祥。(含有:过越不能超过限度,少一点过越,要比多一点过越好)

*注释——小过: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艮下震上。下卦为艮,艮为山;上卦为震,震为雷。人过山顶,天上鸣雷。山上雷鸣稍微超越大地上的雷鸣。所以卦名曰小过。——飞鸟遗之音:飞鸟过山也是小过卦的卦象。飞鸟留下悲哀的声音。鸟在天上飞,在没有看到鸟的时候就先听到了鸟的叫声,当你闻声望去时,鸟已经飞过去了,不过过得不多,还有余音袅袅,如果是大过,那遗音就没有了,这个比喻非常恰当。——不宜上,宜下:从卦形上看,中间二阳爻像鸟的身体,上下各二阴爻像鸟展开飞翔的翅膀,就像小鸟飞越过山的样子。翅膀已经展开到最大的位置,就像在飞越过山,不能再继续强行的往上飞了,否则就有被折断翅膀的凶险了。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译文:《彖传》说:小有过越,说明在日常的小事上有所过越,可以获得亨通。有所过越,利于守持正固,说明应该配合适当的时候来实行小过之道。阴柔处中不偏不倚,因此,小过实行于平常小事,可以获得吉祥。阳刚失其正位而又不能居中,所以小过不能用以践履天下“刚大”之事。卦中有飞鸟的喻象,飞鸟发出了悲哀的叫声,不宜于向上强飞,而宜于向下栖安,这样会大为吉祥,说明向上大志则易违逆,而向下实行小事则会安顺。

*注释——柔得中:本卦六二阴柔,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虽弱,但能遵守正道。——刚失位而不中:本卦九四阳爻为刚,居于阴位,是为刚失位。九三、九四阳爻,不居下卦、上卦的中位,是所居不中。——“上逆而下顺也”:本卦中,上卦是两个阴爻乘阳爻,这就是逆(阴乘阳,即阴在阳之上,为逆);下卦的二个阴爻在一个阳爻之下,这是阴爻承阳爻,这是顺(阴承阳,即阴在阳之下,为顺),所以说上逆而下顺。

解读:“小过,小者过而亨也”,小过卦中四阴二阳,阴盛而阳衰,是为小者过。世界上往往有许多东西失之偏颇,只有“小有过越”,才可由偏反中,得乎中道,自然可获亨通。故云“小过,小者过而亨也”。小有过越之道必须在当过之时进行,绝对不能随意妄为,否则盲目过小,势必会失正而凶,所以适合的时机对小过来说非常重要。《彖传》中“过以利贞,与时行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则是解释“可小事,不可大事”的。柔指六二、六五;刚指的是九三、九四。六二、六五虽阴柔得中,但柔顺之人能行小事,而不能济大事,故只能是“小事吉”。做大事必须要有阳刚之才,不是阳刚之才绝不可能行大事,而小过卦中的九三、九四,一个得位不中,一个失位不中。失去中位,则阳刚之才纵有通天本领也难以施展。处于小有过越之时,也切不可忘记要谦恭卑柔,这也是灵活处事的方式。《彖传》的“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其中上逆指的是六五居上乘刚,下顺指的是六二处下承阳。疲惫的飞鸟,叫声已如此悲哀,再向上强飞则必受更大伤害,此时则适宜于向下栖安为好,可见小过之所以宜下不宜上,也是由于“上逆而下顺”的爻象决定的。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译文:山上响着雷声(声势似乎比一般地方稍微大一些,即过越一些),以此比喻“小有过越”。君子观此象而知,在一些日常小事上略微过越一些,但不可太过越,行事不敢过于谦恭,居丧不敢过度哀伤,用度不敢过分节俭,唯适中而已。

解读:小过卦艮下震上,艮为山,震为雷,故有山上响雷之象。通常人们大多是在平地上听到震雷的响声,如今震雷在山上响起,山谷回音,使得震雷发出的声音稍微超过了在平地上的常态,也就是显得比平地上的雷声有些大,所以用雷在山上之象来象征小有过越。君子见到这种卦象受到启发,效法山上响雷的小过之象,运用到日常社会生活中,使自己越发变得谦慈柔惠。《象传》中所举的行止之恭、丧事之哀、用费之俭都是谦慈柔惠的行为,在这些日常小事上,君子能够稍有过越,以正世俗流弊。正因为民俗朴野,君子待人表现出过分谦恭;正因为人情浇薄,临丧不哀,君子便哀毁骨立。表现得过分悲哀;也正因为世风日下,奢靡日盛,君子便粗茶淡饭,表现出过分节俭。古人说,法孚其上,得乎其中,矫枉者则必过正。

初六:飞鸟以凶。

译文:飞鸟硬是逆势向上,必会有凶险。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译文:飞鸟硬是逆势向上,必会有凶险,说明初六是无可奈何,自取其咎。

解读:初六处于小过卦之始,阴柔之质居于阳刚之位,而且不得其中,正是不宜有所行动,而应安止、栖宿的时候。但初六明知上有九二相阻,却不能自禁而往应九四,势必会折断翅膀,坠落于地,不会有好结果。初六也是性格悲剧了,飞鸟之过,一往而不及返,只能是自食其凶咎之果,谁也救助不了他。所以《象传》说“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译文:过越祖父,得遇祖母,然而终不及其君主,君主能够遇合臣仆,结果必然没有咎害。

*注释——过其祖,遇其妣。过:过越。祖:祖父、妣:祖母。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过也。

译文:不及其君主,说明六二作为臣仆绝不可越过其尊贵之君。

解读:祖是祖父,喻指九四;妣,与下文的“君”都喻指六五;臣当然喻指六二了。六二柔顺居中得正,他可以适当的在前进中过越九三与九四,从而得以与六五相遇合,但是因为六五是尊位,六二不能擅自过越,于是就像臣仆对待君主那样去顺从六五,六五遂得以遇合六二,故说“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六二有中正之德,表面上看是“过”和“不及”,实际上都是恰当适中的,六二没有什么咎害,看来也是理当此。、

——“不及其君,臣不过也”。在小过的时候,凡属于日常小事一般人都可以过一点,唯独臣是不可过其君的,这里并非单独强调君臣等级观念,同时也强调了主和次。做事要分主次,人也要分人伦次序,过是有限度的。

九三:弗过妨之,从或戕之,凶。

译文:没有过失但要防止过失,否则将会受人加害,有凶险。

*注释——从或戕之。戕(音枪):害、戕害、杀害。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译文:将会受人加害,说明九三的凶险是多么严重啊。

解读:九三居下卦之上,以阳刚之质居阳刚之位,得正,势必会为诸多阴柔小人所忌恨,受到他们的不断加害。九三此时应该提放小人,以免遭人暗算。令人极为遗憾的是,九三有个相当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以刚居刚,阳刚得正,就自恃强盛,根本就不把那些阴柔小人放在眼里,既不屑于谨小慎微,也不屑于严加防备,所以才遭到小人的戕害。九三大意失荆州,在不知防备的情况下而为小人们所加害,大难临头而不自知,这样的凶险是最严重的。正因为如此,《象传》才说“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三处境不佳,所以要防止被人加害。戕,是指被外部人所害。九三刚居刚位,过急、过刚,有太过逆行的趋势,所以有凶。要谨防才能避开这个凶险,怎么办呢?要像卦辞所说的“不宜上,宜下”。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译文:没有咎害,不过分刚强就能够得遇阴柔,但是前往应合就会有凶险,务必要心存戒惧,不可施展才用,要永远守持正固。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译文:不过分刚强就能够得遇阴柔,说明九四阳刚所居的位置不适当。前往应合就会有凶险,务必要心存戒惧,说明往去应合阴柔终将不能保持长久无害。

解读:九四阳居阴位,不为过刚,于是能够遇合下卦之初,有卦辞的“宜下”之象,所以九四不会招致咎害。但九四阳居阴位,有失正之嫌,若主动前往应合初六,则真的失去了其自慎静守之道,所以爻辞特别予以告诫说“往厉”。同时还要求九四要“勿用”、“永贞”,即不可施展才用,而要永守正固。九四阳居阴位,“位不当也”是事实,《象传》这里特别提出这一点,是提醒我们,不要觉得不过分刚强就能遇合阴柔而没有咎害,于是就忘乎所以,主动求应于初六。因为“位不当也”,所以九四此时必须静守“勿用”,保其“永贞”,万不可主动往应初六,初六可“遇”而不可“往”,若一意孤行,往应初六,则终将不能长久无害,即《象传》说的“终不可长也。”

——九四以刚居柔,刚而无过,所以无咎,即使有过也是小过。九四虽为阳爻但不过,这样当然能随缘遇合,灵活应对。但九四毕竟有阳刚的特性,所以应时刻心存戒惧,如果有所往,往又有所过,那就必然有危厉。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译文:阴云密布而不下雨,密云来自城邑的西郊,王公贵族竭力射取那隐藏在洞穴中的野兽。

*注释——公弋取彼在穴。弋:为射与取二义,这里指射取鸟。彼:指代野兽。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译文:阴云密布而不下雨,说明六五阴柔过盛,已经高居阳刚之上。

解读:六五以阴柔而居尊位,高高在上,故有“密云”之象,但是因为六五下无阳应,无阳与之相合不能成雨,故爻辞言“不雨”。密云既然是从我们城邑的西郊升起来的,那么云一定是西风吹来的,而西风一般是不易成雨的,所以爻辞“自我西郊”是进一步点明了“密云不雨”的原因,也形象的说明了六五处在这样的小过之时注定不能大有作为。该句中的“公”当指六五自己。该卦中可称为王公贵族的也只有六五可以当之。“在穴”指的是隐藏在洞穴中的野兽,这句紧承前面的意思,说明六五身处人君之位,相当于王公贵族的位置,虽不能施惠于天下万物,但是可以稍稍过行自己的职责,竭力除害,矫正弊端。这样看来六五密云不雨之象实际上正好切合了卦辞“小者过”,“不可大事”之义。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不能遇合阳刚却越过了极限,犹如飞鸟飞得太高遭到射杀,有凶险,这就叫灾难。

*注释——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离:通罹,罹难。眚(音沈):灾。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文:不能遇合阳刚却越过了极限,说明上六已高居亢极之地,过越达到了极点。

解读:上六居小过卦之终,阴柔所处过高,早已失去其适中之道,不仅不能应合在下的阳,而且己身之亢超过了极限,所以才说“弗遇过之”。飞鸟拼命向上飞,飞到了极点,然而却遭到了射杀,喻示上六过极,是自取其灾。《周易正义》说:“以小人之身,过而弗遇,必遭罗网。”世间万事万物,都宜适可而止,纵使小有过越,也不应超过其应有的限度。

——飞鸟遭到罹难,是因为它飞得太高、太过了。

小结:“弗过妨之,从或戕之,凶”暗示我们,在小的动荡中,尤其不能采取太过的行为。过越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无法挽回,故说话、做事都要留有余地,万万不可说绝做绝。稍微过越一点,不可太过。

小过卦重要案例启示:某老板给5位员工下达任务,明天每人完成100件某普通小商品制作。结果是完成的质量基本相同,数量不同:A完成了80件,B完成了95件,C完成了100件,D完成了105件,E完成了165件。请问,如果你是员工,你愿意做哪一位?如果你是老板,你最喜欢哪一位?为什么?请悟“小过卦”。

小过卦:本卦、互卦、错卦、综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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