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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錢幣。陸世儀

 walix 2021-03-25

古有三幣。今亦有三幣。古之三幣。珠玉黃金刀布。今之三幣。白金錢鈔。古之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無。皆粟與械器耳。粟與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則於是乎代之以金。金者所以通粟與械器之窮也。所謂大不如小也。

物有至微。厘毫市易。則金又有所不便。於是乎又代之以錢。錢者所以通金之窮也。所謂頓不如零也。

千里齎持。盜賊險阻。則金與錢。又俱有所不便。於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飛錢。今之會票。又所以通金與錢之窮也。所謂重不如輕也。識三幣之情。則知所以用三幣之法矣。

錢之重輕。自當以一錢為率。錢之價值。斷當以每一文准銀一厘為率。若錢太輕。則銅不敵銀。銅不敵銀則多費。錢太重則銀不敵銅。銀不敵銅則難用。今之薄小低錢。固非法矣。至京師黃錢每六文准銀一分。亦未為得也。
今朝廷用錢。每便於發。不便於收。每便於下。不便於上。此由純用小錢。無子母相權之法故也。天啟時。嘗鑄當十錢。每大錢一。當小錢十。其重以一兩為率。愚謂今後凡遇官民交易。勢當用錢者。小錢難於個數。竟用當十大錢。出入了然。無耗損兌折之幣。亦一法也。
自古三幣皆用金若銅。未有用楮者。唐憲宗時。令商賈至京師。委錢諸路進奏院。及諸軍儲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曰飛錢。此楮法所由起也。然此特以楮券錢。而非即以楮為錢。

宋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設質劑之法。謂之曰交子。高宗時。又有會子。始以楮為錢。然猶用官錢為本

至金元之鈔。則直取料於民。不複用官錢為本。所費之值。不過三五錢。而欲售人千錢之物。民雖愚。豈為所欺哉。且鈔易昏爛。不久仍廢。則楮幣之無用可知矣。

必欲行楮幣之法。須如唐飛錢之制然後可。今人家多有移重貲至京師者。以道路不便。委錢於京師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師取值。謂之會票。此即飛錢之遺意。

宜於各處布政司。或大府去處。設立銀券司。朝廷發官本造號券。令客商往來者納銀取券。合券取銀。出入之間。量取路費微息。則客商無道路之虞。朝廷有歲收之息。似亦甚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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