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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小心弄丢了收到的“电子专票”,该怎么办?

 法律天空馆 2021-03-29
山东税务 1周前


  答: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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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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