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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药师海印月 2021-04-08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宗因喻之三支為比量,因明之作法為立量。

佛光大辭典

梵語pramāṇa 之意譯。有廣狹二義,狹義而言,指認識事物之標準、根據;廣義言之,則指認識作用之形式、過程、結果,及判斷知識真偽之標準等。又印度自古以來,在認知範疇中,一般皆將量知對象加以認識論證,泛稱為量。此量知之主體,稱為能量,或量者(梵pramātṛ );被量知之事物,稱為所量(梵prameya );量知之結果,或了知其結果,稱為量知(梵pramiti )或量果。以上三者稱為三量。R將三量各舉譬喻,並將其與外道、小乘、大乘、唯識等相當之部分,列表如下:

依不同之方法去量知對象,即產生種種不同之量果,大別之,有下列數種:(一)現量(梵pratyakṣa -pramāṇa ),不含比知推度,僅以知覺進行認識作用,或依前五識,或依與前五識同時而起之意識,或依自證分、定心等無分別心而來。例如眼識認識色境時,即為現量。

(二)比量(梵anumāna -pramāṇa ),系以既知之事實為基礎,比知未知之事實,乃經由推理而進行認識作用,不與前五識同時而起,系依散地之意識而來者。例如見煙則推知火之存在。比量又可分為二種比量、三種比量、五種比量,即:(1)二種比量:1.自比量(梵svārtha -anumāna ),又作自比、為自比量,即為自己而比量;以智為本質,此時未必需要表之于他人。2.他比量(梵parārtha -anumāna ),又作他比、為他比量,即為他人而比量;經由自比量所認識之智,再語之他人時之比量。(2)三種比量:1.自比量,為自己所認可而不為他人所認可作為因(理由根據)之比量。2.他比量,為他人所認可而不為自己所認可作為因之比量。3.共比量,又作共比,為自己與他人共同認可之比量。(3)五種比量:1.相比量,例如見煙之相而推知火之存在;即為有關事物外相之比量。2.體比量,例如見現在之體而推知過去、未來之體;此乃有關事物自體之比量。3.業比量,例如見草木動搖,則知風之存在;即由事物之動作,而推知該作用之根據。4.法比量,例如由無常而推知苦之存在;此因法與法之間具有相互依存之密切關系,故根據一事即可推知他事。5.因果比量,由因推知果,或由果推知因。

(三)聖教量(梵āgama 或 śabda),又作正教量、至教量、聲量、聖言量,即篤信聖者之教說真實無誤,而依靠聖教來量知種種意義。

(四)非量,又作似量,即似是而非之現量及比量,故又作似現量、似比量。例如衣由色等四塵構成,本身並無實體可言,然由于分別見解,遂認為'衣乃實在者’,此即似現量。又如遠見塵、霧等,卻錯以為煙,並據此錯覺而證明有火存在,此即似比量。以上均為似是而非之現量及比量。其中,現量、比量、非量,或現量、比量、聖教量等,皆稱三量。此外,現量與比量對非量而言,稱為真現量、真比量。

于現、比、聖教三量之外,若加上譬喻量(梵upamāna ,例如由牛而推知有水牛、乳牛等;此即依據類似事物而推知相同之他物),則為四量。若再加上義準量(梵arthāpatti ,又作義準量,例如無常必定無我,今既知諸法無我,依準其義,即可了知無常之存在),則為五量。若再加上無體量(梵abhāva ,例如進入屋內,由于主人不在,則知主人必定前往他處),則為六量。此外,另有隨生量(梵saṃbhava )、想定量(梵pratibhā )、傳承量(梵aitihya )、身振量(梵ceṣṭā )等。

于古代印度各學派間,對各種量論之看法及側重之情形,大都隨其宗義而有所不同,例如順世外道僅承認現量,勝論學派承認現、比二量,耆那教、數論學派、瑜伽派承認現、比、聖教三量,正理學派承認現、比、聖教、譬喻等四量,彌曼蹉學派之咕魯派(梵Guru )則另又加上承認義準量,彌曼蹉學派之帕達派(梵Bhāṭṭa )及吠檀多學派另又承認無體量,而共為六量。在佛教,則常用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在因明方面,古因明師多採現、比、聖教三量。至六世紀之大論師陳那時,則限定僅以現量、比量等二量用于因明論式。﹝解深密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六、因明入正理論、成唯識論卷二、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參閱'三量’633、'量論’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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