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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

 吴越夷亭 2021-04-20

厦门自贸片区围绕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胆试、大胆闯,形成一批独具厦门特色的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成果,发挥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促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率先全国探索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路径。

在大力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的同时,厦门自贸片区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不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挂牌以来,累计推出480项政策措施,其中全国首创100项;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5项,占全国的12%。国务院六批次复制推广143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厦门经验30项,占全国的21%。率先形成了“一照一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规合一”、工程建设和市场准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口岸通关环节降本增效、“信用三公示”等一批推动营商环境大改进、大提升的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厦门自贸片区的改革创新有力助推厦门营商环境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主动与厦门大学营商环境评估中心紧密合作,以将厦门自贸片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为目标抓手,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积极探索具有厦门特色的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路径、评估体系。

(二)以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为目标,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国际化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 备案”管理新体制,降低和取消准入条件、控股比例等外商投资限制,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多部门协作从源头防止市场不正当竞争,营造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2020年,厦门自贸片区新增外资企业212户,注册资本193.77亿元。

二是建成了体制机制优、业务功能全、信息化集成水平高、运行效果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 “数字改革”赋能厦门自贸片区发展,打通30多个政府部门数据“壁垒”,以数据代替人跑腿,订单处理量日均10万余单,服务数万家企业。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荣获2019中国年度改革优秀案例,为商务部自贸试验区首批“最佳实践案例”之一、海关总署全国口岸“互联网 自主报关”首个试点、全国首个自然人可以直接自主报关的“单一窗口”、全国第2个加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的成员口岸;对接“一带一路”,与新加坡“单一窗口”、台湾关贸网路互联互通,参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海、空运物流可视化和原产地证电子化等试点项目。依托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公共服务和数据交换平台,全国首创航空电子货运平台,将航空公司、货代、货主等航空物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连接起来,实现航空货运电子化、信息化、便利化和信息互联互通。2019年11月进口运单电子化上线,全国首创“单一窗口 空运物流”模式,被外交部、商务部推荐在2020年2月马来西亚举行的APEC主席之友互联互通会议上作推介交流;2020年12月,出口业务电子化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单多报”和“安检验讫电子化作业”。2020年11月,国家口岸办确定厦门航空电子货运平台为国家口岸办航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验证试点系统。

三是参照中国欧盟商会标准,创建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和文化市场“四合一”监管执法协作创新试点,成立了全国首家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组建维权援助专家智库,开通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率先成立厦门市中级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福建省高院自贸试验区(厦门)司法保障研究基地、湖里区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三合一”巡回审判法庭以及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系统保护体系。同时,通过司法建议、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强化企业防范侵权意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引导行业自律自治,从源头上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四是建立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和厦门“走出去”服务联盟,做大做强“丝路海运”平台,深化与“海丝”沿线和东盟国家的合作,构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2020年,厦门51条命名航线开行2111个航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08.19万标箱。建设全国自贸试验区首条国际班列、中欧安智贸计划首条铁路试点,已开通中欧、中亚、中俄3条国际货物干线。2020年,班列累计发运271列,货值67.85亿元。创新发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业务,截至2020年底,区内已有1946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1712.05亿元。探索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业务,截至2020年底,已办理区内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206.55亿元。

(三)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市场化水平。

一是率先全国推出市场准入领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5个阶段压减为3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并入选2019年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推行“减证便民”“互联网 政务”“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等举措。对审批改备案的事项,企业可直接通过注册登记系统直接完成备案,实现“无纸化”备案,已办理备案700多件,累计压缩办理时间7500多天,精简材料近4000件。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电子签章等创新举措,实现“不出家门口”办理改革事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部门协调推进,改革放管结合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

二是不断优化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企业住所集群注册登记、概括性委托第三方送达和专家调查员机制、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打造集群注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集群注册全程网办,强化企业事前监管和服务。建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与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新体系,试行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模式。探索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管共治“四位一体”监管格局,构建政府大数据信息综合平台,推动各部门、监管系统信息互通共享。创新推出的“信用三公示”工作,入选国务院第五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三是创新推出口岸降费提效“组合拳”,率先免除或降低集装箱查验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引航费、锚地停泊费等5项政府性规费,每年为航商和进出口企业节约2亿元。压缩和合并相关市场性收费项目,发布厦门口岸“全流程阳光服务”收费清单,降低口岸常规中介服务收费,对外收费项目减少9项。厦门口岸降费成效每年为进出口企业降低成本超过20亿元,集装箱进出口合规性成本达到全国沿海主要港口最低水平。2020年12月,厦门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8.33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1.52小时,比2017年底分别压缩了74.2%和93.2%。口岸提效降费集成化改革先后被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口岸办专题推介。

四是加快建设“智慧口岸”,在全国率先建设“厦门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实现全港物流信息无缝联接、便捷共享、动态跟踪和无纸化交接,入选全国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码头闸口通过时间压缩2/3,每年为企业节约1.56亿元。全面推广集装箱货物提货单及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操作业务,港口物流单证全面进入无纸化时代,全国首个5G全场景应用项目落地远海码头。先后推出集装箱“卸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卸船直提”比传统作业模式节约一天以上的时间,解决了进口企业急需提货的问题;“抵港直装”实现货物直接从工厂到装船的无缝衔接,解决厦门市企业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货物延迟进场而未能及时装船出口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港口竞争力。2020年12月,厦门蝉联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第一名。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发布全国首个通关数据应用平台“关数e”,实现通关记录作为企业申请贷款及其他用途的资信证明。上线手机微信端“银税互动”平台,实现全程在线办理,秒批、秒贷、秒还。率先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首创“区块链 供应链”,打造智慧供应链平台。获批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上线全国首个“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区块链应用场景,解决了传统模式办理时间长、监管难度大的问题,为汇、税、银、企四方营造办理便利、风控精准、营商环境优化的应用生态。

六是创新商协会服务工作机制,组建了汇集政、产、研三方资源的航空维修、进口酒、航运物流、融资租赁等产业协同发展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构建政府、业界与学界多方参与的科学决

策机制,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四)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为厦门自贸片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撑。顺应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2016年9月,在全国自贸片区率先立法,正式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确保改革试点有法可依、制度创新于法有据、项目落地有章可循,为厦门自贸片区持续改革创新预留空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规定》创造性写入了改革试点和先行先试政策,固化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和重要成果,为打造自贸试验区建设“厦门样板”奠定坚实基础。《规定》写入了建立宽容改革失误的工作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为改革创新营造宽松氛围,为先行先试者提供持久稳定的法治保障。

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厦门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签署厦门自贸片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设立厦门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 产业 法律服务”新业态,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率先全国成立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国际商事仲裁院,探索对接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机制,发布新版《厦门仲裁委员会规则》,为境内外投资者和厦门自贸片区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提供高水平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仲裁服务。建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厦门自贸片区调解工作室等机构,推动厦门自贸片区内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首创“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送达慢难题,实现案件款项安全、便捷支付,入选国务院第六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被司法部、海关总署在全国复制推广。积极推动设立开展互联网公证业务的机构,司法部备案核准厦门自贸片区设立合作制公证处——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

三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完善厦门自贸片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厦门市高度重视厦门自贸片区司法保障工作,及时推出一系列务实创新举措,有力提升了厦门自贸片区法治化水平。市委政法委制定《关于做好厦门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政法各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意见、方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率先全省成立自贸区法庭,在厦门自贸片区服务大厅集中设置政法服务专窗,承担诉讼事务办理、释法答疑、诉调衔接协调、协作互助平台等多项职能,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司法保障。成立厦门自贸片区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行“捕、诉、监、研、防”一体化办案,加大对发生在厦门自贸片区内部和周边地区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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