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isunboy (micoloveu), 信区: Wisdom 标 题: 《庄子·盗跖》篇探原(转载)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4年05月17日21:13:46 星期一), 转信 庄子·盗跖》篇探原
《盗跖》篇在今本《庄子》中虽属"杂篇",但其知名度却颇高。司马迁《史记》为庄子作 传,以《盗跖》篇为庄子"诋訾孔子之徒"的代表作之一。苏东坡亦因其"诋訾孔子",遂疑 其非庄子手著。林希逸《庄子口义》认为"此篇在汉而後或因散轶,为人所窜易,亦犹今 《列子》也" 。郑瑗《井观琐言·庄子说》认为"《盗跖》之文,非全不类先秦文,亦不 类西汉人文字,然自太史公以前即有之,则有不可晓者"。今人叶国庆的《庄子研究》、 日人儿岛献吉郎的《庄子考》也都认定《盗跖》篇为西汉人之作。对此,前贤今人已作过 诸多考证,其中不乏胜义,但总体言之,主观推论多,客观证据少,《盗跖》篇的一些基 本问题仍未解决。本文拟在前贤工作的基础上,以出土文献与传统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探讨《盗跖》篇的原貌、著成时间、作者等问题。 (一)郭象注所反映出的《盗跖》篇原貌 《庄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五十二篇"。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认 为其"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令本三十三篇的《庄子》,本於郭象。据《经典释文· 序录》所引郭象语和日本镰仓时代高山寺所藏《庄子·天下》篇末跋语 ,可知今本三十 三篇《庄子》是郭象在古本《庄子》五十二篇中,删裁去十分之三而成。今传郭象本三十 三篇之《庄子》,共六万四千六百零六字 。古本五十二篇之《庄子》共多少字,《汉志 》没有记载,但司马迁《史记》却说"庄子著书十余万言"。今本的六万多字,近於司马迁 所说的"十馀万言"的"十分有六"。因此,司马迁所见到的"十馀万言"的《庄子》,很可能 就是司马彪注、孟氏注所本、《汉志》著录的五十二篇本。 今传《庄子·盗跖》篇是否就是司马迁所见之五十二篇本的《盗跖》篇?或者说《盗 跖》篇的原始面貌是否同於今本?除马叙伦外,似乎无人注意到这一问题。 马叙伦在庄子研究中,应属疑古论者。他说: 夫今郭本篇章次第,固非旧观,然如《盗跖》、《渔父》,其名见於《史记》本传, 岂 已佚而好事者补之邪? 疑郭本亦非故书。《盗跖》篇於孔子与柳下季为友章,末注 曰:"此篇……"与《渔父》篇末注曰"此篇……"云云,同例,则郭本《盗跖》篇固仅一章 ,其後子张、无足两章,盖为别一篇之辞,亡其篇首,遂缀於《盗跖》之末。既佚一篇, 乃就司马本取《说剑》以补其亡,是象削之而後人复留之也 。 此说颇发人深思,下试为申论。 今传郭象本《庄子·盗跖》篇共三章。第一章自篇首至"几不兔虎口哉",写盗跖驳斥孔子 。第二章自"子张问於满苟得曰"至"故服其殃、离其息也",写子张与满苟得之间的讨论。 第三章自"无足问於知和曰"至篇末,写无足与知和之间的讨论。郭象在第一章末注云: 此篇寄明因众之所欲亡而亡之,虽王纣可去也;不因众而独用,己虽盗跖不可御也 。 在第二章末注云: 此章言尚行则行矫,贵士则士伪。故蔑行贱士以全其内,然後行高而士贵耳 。 在第三章後注云: 此章言知足者常足 。 所谓"此篇"如何如何,是揭示一篇之旨;"此章"如何如何,是揭示一章之旨。郭象注 言"此篇"或"此章"如何,是有一定规律的。 王先谦《集解》将《达生》篇分为十二章。在第七章末,即"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後, 郭象注: 此章言忧来而累生者,不明也;患去而性得者,达理也 。 在第八章末,即"異鸡无敢应者,反走矣"後,郭象注: 此章言养之以至於全者,犹无敌於外,况自全乎 ? 在第九章末、即"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後,郭象注: 此章言人有偏能,得其所能而任之,则天下无难矣,用夫无难以涉乎生,生之道何往而不 通也 。 在第十二章末、即"彼又恶能无惊乎哉"後,郭象注: 此章言善养生者,各任性分之适而至矣 。 这里的四处"此章"如何如何与《盗跖》篇的第二、五章一样,都是用在一章之末概括一 章旨意。 在《让王》篇篇末郭象也有注: 《论语》曰:伯夷、叔齐饿於首阳之下。不言其死也。而此云死焉,亦欲明其守饿以终, 未必饿死也。此篇大意以起高让远退之风。故被其风者,虽贪冒之人,乘天衢,入紫庭, 犹时慨然中路而叹,况其凡乎?故夷、许之徒足以当稷契、对伊吕矣。居山谷而宏天下者 ,虽不俱为圣佐,不犹高於蒙埃尘者乎?其事虽难为,然其风少弊,故可遗也。曰夷、许 之弊安在?曰许由之弊使人饰让以求进,遂至乎之哙也;伯夷之风使暴虐之君得肆其毒而 莫之敢亢也;伊、吕之弊使天下贪冒之雄,敢行篡逆。唯圣人无迹,故无弊也。若以伊、 吕为圣人之逆,则伯夷、叔齐亦圣人之迹也;若以伯夷、叔齐非圣人之迹邪,则伊、吕之 事,亦非圣矣。夫圣人因物之自行,故无逆。然则所谓圣者,我本无迹。故物得其迹,迹 得而强名圣,则圣者乃无迹之名也 。 "此篇"以前,郭注是就《让王》篇最後一章的"二子(指伯夷、叔齐)北至於首阳之山, 遂饿而死焉"一事作释。而"此篇大意"云云则是就整个《让王》篇的篇旨而发议论。所谓 "夷、许之徒","许"指许由。许由事不见於《让王》篇的末章,而在其首章。 《渔父》篇末郭象也有注: 此篇言无江海而间者能下江海之士也。夫孔子之所放任,岂直渔父而已哉?将周流六 虚,旁通无外,蠕动之类,咸得尽其所怀,而穷理致命,因所以为至人之道也 。 《天下》篇之末,郭象注也说: 昔吾未览《庄子》,尝闻论者争夫尺棰、连环之意,而皆云庄生之言,遂以庄生为辩者之 流。案此篇较评诸子至於此章,则日:其道舛驳,其言不中。乃知道听塗说之伤实也。吾 意亦谓无经国体致,真所谓无用之谈也。然膏粱之子均之戏豫,或倦於典言,而能辩名析 理,以宣其气,以係其思,流於後世,使性不邪淫,不犹贤於博奕者乎?故存而不论,以 贻好事也 。 此注虽是就《惠施》章立论,但"此篇较评诸子至於此章",显然有从全篇著眼之意。所以 ,上述三篇的郭象注,其云"此篇"如何如何,都是在全篇之末,没有在篇中的。 以此来看《盗跖》篇的郭象注,就显得反常。在第一章後郭注说"此篇"如何如何,在第二 、三章後则分别说"此章"如何如何。这一事实告诉我们,郭象所注的《盗跖》篇,实际是 今本《盗跖》篇的第一章,後两章並非属於《盗跖》篇。到了今本第一章末,《盗跖》篇 就完了,所以郭象才在篇末揭示一篇之旨,说"此篇"如何如何。而今本的第二、三章原本 不在《盗跖》,所以郭象注只云"此章"如何如何,其议论並没将第一章的内容包括在内。 这一点,比较一下郭注,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二)简本《盗跖》篇管窥 一九八八年初,荆州博物馆从江陵张家山 136号汉墓出土了四十四支自题篇名为《盗 》的竹简。据介绍,其"内容为孔子见盗跖,此篇即为《庄子·外篇·盗》,内容完 整,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 。同时,还刊出了这四十四支竹简中两支的照片 。 竹简的篇题名为"盗",图版壹的说明又作"盗"。尽管没有见到该篇题的照片,笔 者仍疑""字当係""字之误。因为在介绍的文章中,""字三见,无一处作作"";而 ""只出现一次。特别是""字左右皆为足,甚不合理,疑係印刷之误。 简本之""今本作"跖",皆从足,只不过一在左,一在右而已。古文字这类现象习见,如 马王堆出士的帛书《繋辞》,"静"字就作"" 。但"豸"古音为支部定母,"石"为铎部章 母,两者相距太远,不可能相通。李学勤先生猜测"简上的字本从'疋'声,在鱼部,故与 铎部通转。《说文》云'疋'古文以为'足'字" 。这是一种解释。我怀疑""字的隶定可能 有问题。""本当作"",炙、豸形近,上部皆从月(肉),下部豕、火相近。如睡虎地 秦简的豹字、狸字,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中的狸字, 它们所从的豸,与马王堆一号墓简牍上的炙字,写法就极为相近 。正因为豸、炙相近, 很可能荆州博物馆的整理者就将""字误隶为""。案""即""字。《汉书·贾谊传》 : 病非徒瘇也,又苦。 颜师古注: ,古蹠字也,音之石反。足下曰蹠,今呼脚掌是也 。 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第九》有"病非徒瘇、"条,云: 《说文》:"跖,足下也。"作蹠者借字,作者别体耳。或从石声,或从庶声,或从炙声 ,一也。石与炙声相近,石与庶声亦相近。故"盗跖"或作盗蹠。庶与炙声亦相近,故《小 雅·楚茨》篇"或燔或炙"与"为豆孔庶"为韵 。 颜、王说是。炙、庶音近,故蹠可作。炙、石音近,如《易·晋·九四》:"晋如鼫鼠 。"马王堆汉墓帛书本鼫就作炙 。故即跖字。庶、石音近,故盗跖可写作盗蹠。如《庄 子》的"盗跖",《史记·伯夷列传》作"盗蹠"。《孟子·尽心上》:"孳孳为利者,蹠之 徒也。"《音义》:蹠,张云与跖同。《孟子·滕文公下》之"盗跖",《淮南子·主术》 高诱注作"盗蹠"。《文选·七命》:"下无跖实之蹊。"李善注:"《淮南子》曰:'兽蹠实 而走。'跖与蹠同。" 足可见乃跖、之異体。因此,简本篇题的""字很可能係"" 字之误,而""正为""字,简本的篇题与今本篇题可以说是一致的。 所刊出的《盗跖》篇两支竹简的照片,在《文物》1992年第9期图版壹《湖北江陵张 家山汉墓出土竹简》中,分别标为第 10、第 11号。据今本《庄子·杂篇·盗跖》,可知 第 11号简在前,第10号简稍靠後。下面,我们先作出释文,再以其与今本比较。 第11号简的释文是: 则死。孔子曰:丘闻之,凡天下有三德,生而长大好美,一无贵贱,见而皆兑之,此上德 也;智经天下,辩 共38字,标点符号係新加。今本与这一支竹简有关的部分作: 盗跖大怒,两展其足,案剑瞋目,声如乳虎,曰:"丘来前!若所言顺吾意则生,逆吾心 则死。"孔子曰:"丘闻之,凡天下有三德:生而长大,美好无双,少长贵贱见而皆说之, 此上德也;知维天地,能辩诸物,此中德也;勇悍果敢,聚众率兵,此下德也。…… "孔子"简本原作"孔=",係省写,这种写法,习见於马王堆帛书和银雀山竹简。"生而长 大好美",今本"好美"作"美好",又多"无双"二字。两者並可,但简本有省写之嫌。"兑" ,今本作"说"。《说卦传》云:"兑,说也。"两字同源,故可通用。"一无"今本无,但多 "少长"二字。"一",疑为语气助辞;"无",犹不论。"一无贵贱",义同於今本"少长贵贱 "。"智经天下",今本作"知维天地"。知、智同源通用。维、经义同。《说文·糸部》: "维,车盖维也。"桂馥《说文义证》:"维谓繫盖之绳也。"《说文·糸部》又云:"经, 织纵丝也。"维为繋盖之绳,经为铁布的纵线,故可通用。"天下"与"天地",当以今本"天 地"为是,"天地"故云"维"、"经"。帛书《繋辞》中,"天地"多作"天下",与此同。"辩" 前,今本多一"能"字,疑简本有脱文。在《盗跖》篇的四十四支竹简中,此简序列可能为 第十四或第十五。 第10号简的释文是: 烕。且闻之,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於是民毋(?)巢不上以之,昼日拾杼栗而莫 宿其上,名曰有巢。 共37字,标点符号也係新加。今本与这支竹简有关的部分作: 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後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且吾 闻之,古者禽兽多而人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画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 之民 。 "烕 ",今本作灭,烕 、灭古通。《诗·小雅·正月》:"褒似烕 之。"《释文》:"烕 ,本或作灭。"《左传·昭公元年》、《吕氏春秋》高誘注、《汉书·外戚传》颜注並引 烕 作灭。《逸周书·度邑》:"亦不宾烕 。"《史记·周本纪》烕 作灭 。简本无"非以 其利大故邪",从今本上文"规以利"等语来看,简本当属脱漏。简本无今本"吾"字。"人民 ",今本作"人"。"禽兽多"与"人民少"相对成文,而《韩非子·五蠹》篇与此相同部分正 作"人民少而禽兽众",可知今本当脱一"民"字。"毋"字形欠清楚,暂定为"毋",今本作无 。毋、无通用,文献习见,兹不烦举 。"毋(无)巢不上"义同於今本的"皆巢居",只不 过表达方式有所不同而已。,今本作避,彳、辵作偏旁可通用。杼,今本作橡。《广雅 ·释木》:"杼,橡也。"《庄子·山木》:"衣裘褐,食杼粟。"杼栗即橡栗。莫,今本作 暮,同音假借。宿,今本作栖。栖,字本作西。《说文·西部》:"西,鸟在巢上。"义指 鸟类歇宿。《说文》又云:"宿,止也。"栖、宿义同,故可通用。"其上",今本作"木上 ",以"其"代木,义同。"名曰",今本作"故命之曰",多"故"、"之"二字;名、命义同, 两者並可。在《盗跖》篇的四十四支竹简中,此简序列可能为第二十四或第二十五。 今本《盗跖》篇据说有三一零四字 ,我可能有脱漏,只点出三一零零字。竹简本《 盗跖》篇共四十四支简,如果依第十一号简平均以三十八字计算,简本《盗跖》篇应有一 六九二字左右,与今本的三一零零字相距尚远。为什麽荆州博物馆的同志又说"此篇…… 内容完整,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呢?我的蠡测是:简本《盗跖》篇只有今本《 盗跖》篇的第一章,而无第二、第三章。所谓"内容为孔子见盗跖",明显指的是今本《盗 跖》篇的第一章,第二、第三章皆不载此事。所谓"内容完整"係指今本第一章孔子见盗跖 部分而言,所谓"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也係指与今本第一章比较。这一点,我们 只要对比一下字数,就会昭然若揭。今本《盗跖》篇第一章是一七四八字,第二章是六一 四字,第三章是七三九字 。简本《盗跖》篇共四十四简,字数约一六九二,而且"内容为 孔子见盗跖"。因此它不可能包括今本的第二、第三章,只应是今本《盗跖》篇的第一章 。否则,怎能说"内容完整,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呢? 简本《盗跖》篇字数约一六九二,距今本第一章的一七四八字尚差几十字,这当是简 本在抄写中的脱漏所致,如上揭第十号简所反映出的情况一样。简本《盗跖》篇只有今本 《盗跖》篇第一章的事实,与上述郭象注所反映出的事实是一致的。出土文献与传统文献 的相互印证说明,今本《盗跖》篇並非《盗跖》篇的原貌,《盗跖》篇原本与简本《盗跖 》篇相似,只有今本《盗跖》篇的第一章。 (三)《盗跖》篇的写成年代 《庄子·盗跖》篇由简本的一章变成今本的三章,其时间不会早於郭象。马叙伦先生认为 "郭本亦非故书",其说颇有见。郭象本《庄子》於其它三十二篇皆有注,唯独《说剑》篇 无一字,这是反常的。合理的解释是郭象本三十三篇《庄子》当时並无《说剑》篇,後人 因欣赏《说剑》之文,遂从司马彪、孟氏本的五十二篇中增入《说剑》篇,为了维持公认 的三十三篇之数,遂将原来的第三十篇,即"子张问於满苟得"章、"无足问於知和"章並入 第二十九篇,从而成为今本三章的《盗跖》篇。至於原来第三十篇的篇题,就不得而知了 。这一合並的时间,估计不会距郭象太远。唐陆德明的《庄子音义》,《盗跖》篇已有三 章,同於今本。其《经典释文·序录》云: 唯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徐仙民、李弘范作《音》,皆依郭本。今以郭为 主。 徐仙民即徐邈,生於晋康帝建元二年(344),卒於晋安帝元年( 397)。李弘范即李轨 ,卒於晋康帝元年( 335)。郭象卒於晋怀帝永嘉六年( 312),距李轨已不远 。陆德 明所谓"郭本",即今本。李轨的《庄子音》"依郭本",其时《盗跖》篇应与今相同,已有 三章了。因此,今本三章的《庄子·盗跖》篇,当形成於李轨至郭象之间的一段时间内。 原本《盗跖》篇写成於何时呢?现在我们已有了客观的依据。简本《盗跖》篇所出的江陵 张家山一三六号汉墓,其下葬年代上限为汉文帝前元七年(前 173),下限不晚於汉文帝 前元十三年(前167) 。简本《盗跖》篇的抄写,其时间当在这以前。据介绍,江陵张家 山一三六号墓的墓主可能拥有五大夫以上的爵位,从墓中出土的大量汉简律令来看,其生 前可能为吏,是江陵或南郡府中从事文书类工作的属吏 。这类刀笔之吏重视实用,缺乏 抽象思辨的兴趣。因此,《盗跖》篇不可能係其自作,一定是其取之於他书。李学勤先生 说: 迄今所见战国到汉初简帛古籍,都是传抄本,还没有能证明是原稿本的。这一点指示我们 ,有必要把这些佚书的著作年代和抄写年代区分开来 。 其说极是。简本《盗跖》篇的抄写年代並非其著成年代,它的著成年代一定会早於其抄写 年代。考虑到自公元前213年起,秦实行《挟书令》,严禁《诗》、《书》和"百家语"。 此令直到汉惠帝四年(前191)才得废除。《盗跖》篇属於"百家语",也在严禁之列,因 此不可能成於这段时间,必在战国时期。那些认定《盗跖》篇为西汉人所作的观点,显然 与简本《盗跖》篇出土的事实相悖。 结合传统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定《盗跖》篇的著成时间。《盗跖》篇有如下一 句话: 汤、武立为天子,而後世绝灭 。 此语上引简本第10号简尚存"烕 "字,可知定存於竹简本中。"武"当指周武王,"後世绝灭 "指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西周背离秦国,与诸侯约纵攻秦,给果秦昭王大怒,吞 並了西周之事。《盗跖》篇提到了西周"绝灭"之事,其写成定在公元前256年之後 。这 是上限。 《盗跖》篇和《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皆有"诋訾"圣王之言,张恒寿先生认为《盗跖 》篇此说是"後人根据《吕氏春秋》加以羼改的" 。恐有误。现将两段文字比较如下: 跖之徒问於跖曰:"盗有道乎?"跖曰:"奚啻其有道也?夫妄意关内,中藏,圣也;入先 ,勇也;出後,义也;知时,智也;分均,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无有 。"备说非六王、五伯,以为"尧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汤、武有放 杀之事,五伯有暴乱之谋。世皆誉之,人皆讳之,惑也"。故死而操金椎以葬,曰:"下见 六王、五伯,将穀其头矣。"辨若此不如无辨 。 这是《吕氏春秋·当务》篇之文。而《盗跖》篇则作: 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而战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尧不慈,舜不孝,禹 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文王拘羑里。此六子者,世之所高也。孰论之,皆以利惑其 真而强反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 。 "世之所高"的"六子",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版本也有不同的记载,相信简本《盗跖 》篇一公佈,会有解决的希望。从今本的记载来看,这裏的"文王拘羑里"一句,"疑後人 增" 。其理由有三:第一,上文言"世之所高,莫若黄帝",下文说"此六子者,世之所高 也",可见"黄帝"应在"世之所高"的"六子"之中。但加上"文王拘羑里"一句,"六子"就成 为七子了。可见其中必有一句属衍文。第二,从黄帝至尧、舜、禹、汤,皆按历史顺序列 数。唯独"文王拘羑里"一句居"武王伐纣"後,不合顺序 。第三,在作者心目中,"黄帝不 能全德"、"尧不慈,舜不孝,禹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皆係"甚可羞"之事,是他们 引起非议之处。而"文王拘羑里"公认並非文王之过,而是纣王的暴虐之行。以此与"汤放 其主,武王伐纣"並称,显然不类。这当是後人以习称的"文王拘羑里"增入这几句非圣之 语中而致。形式上虽皆係列举先圣,但立场迥異。所以,"文王拘羑里"一语,应非《盗跖 》篇所原有。 《吕氏春秋·当务》篇先言"备说非六王、五伯",後又说"下见六王、五伯"。但"六 王"它实际只举出"尧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汤、武有放杀之事", 缺少一王。而《盗跖》篇则从黄帝数至尧、舜、禹、汤、武王,恰好"六子"。"六王"即" 六子"。《吕氏春秋·当务》为什么又只数出五王呢?从《盗跖》篇一看就很清楚:《盗 跖》篇数"六子",是分两段来数的,黄帝单独列为一段,列在前,较为详细;其他五子列 为一段,列在後,较为简略。《吕氏春秋·当务》虽然称"六王",但它实际只节取了《盗 跖》篇这一部分的後一段,而且将"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浓缩为"汤、武有放杀之事"一句 ,至於"黄帝"一段,它就文繁不引了。结果造成了"非六王"实际只数出五王的局面。特别 值得注意的是,《盗跖》篇非议"六子",是作者的正面主张;而《吕氏春秋·当务》"非 六王"之说,是作者批评的对象,是"辨若此不如无辨"的典型事实,属於引用他说。按照 思想发展的逻辑,总是先有基本命题,然後才有人加以评论或否定;总是先有正命题,然 後才会有反命题。因此,《盗跖》篇的抨击"六子"之言,不会出於《吕氏春秋·当务》, 也不会比《当务》更晚。我们知道。《吕氏春秋》成书於"维秦八年,岁在涒 滩"前後, 即公元前239年左右。《盗跖》篇的写成当不会晚於此时,这应是下限。 (四)《盗跖》篇作者蠡测 从上可知,《盗跖》篇著成的上限为公元前256年,下限为公元前239年。因此,它不 可能为庄子手著。从它所宣扬的轻物重生、全性保真的思想来看,从它的语句多有与《庄 子·应帝王》、《马蹄》、《让王》、《渔父》、《山木》、《胠篋》等篇相似的特点来 看 ,认为係庄子後学所著是言之成理的。但是,其具体作者究竟为谁?似乎人们並没有 深入探讨过。本文在此抛砖引玉,以期引起讨论。 《吕氏春秋·举难》说: 以全举人固难,物之情也。人伤尧以不慈之名,舜以卑父之号,禹以贪位之意,汤、武以 放弑之谋,五伯以侵夺之事。由此观之,物岂可全哉 ? 这裏的"人伤尧以不慈之名"云,同於上文所举《当务》篇"备说非六王、五伯"一段,肯定 是引自同一种文献。上文说《当务》篇此说与《盗跖》篇非议"六子"的那段言论存在著渊 源关係,从《举难》来看,更是如此。所谓"以全举人固难"、"物岂可全哉"显然是针对《 盗跖》篇"黄帝尚不能全德"而发的。所以,《吕氏春秋·当务》、《举难》这两篇引述的 "非六王、五伯"之论实际与《盗跖》篇的思想是一致的。说它们出於一人,应该是可信的 。这种惊世骇俗之言,是谁的呢?《盗跖》篇说是盗跖之语。我们知道,《盗跖》是寓言 ,因为作为柳下季之弟的盗跖不可能与孔子同时。成玄英《庄子疏》早就指出了这点。因 此,只能说它是借盗跖之口而表达出的《盗跖》篇作者的思想。《盗跖》篇的作者並没有 留下真名,但是,从《吕氏春秋·当务》、《举虽》这两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找到线索。 《吕氏春秋·当务》篇的"备说非六王、五伯"句,高诱有注: 备,具也。说,道也。非者,讥呵其阙也 。 高亨先生认为"备说"当为人名,疑备当作倪,形近而误,倪说即儿说 。此论确引人入胜 。第一,"备说"如依高诱注,下文的主语则成了上文的"跖",而上文从《庄子·胠篋》篇 可知,它是一段独立的文字。第二,《当务》篇的"备说非六王、王伯,以为尧有不慈之 名"云云,《举难》正引作"人伤尧以不慈之名"。《举难》篇的"伤"即《当务》篇的"非" 、"以为";"人"《举难》篇是泛指,《当务》篇作"备说"则是特称。因此,"备说"只能释 为人名,不能解为"具道"。 高亨先生以"备说"为人名是正确的,但他以"备说"为儿说却难以成立。儿或倪,与备 字形相差太远,说它们因形近而误,是难以服人的。就古音而言,备属职部並母,儿、倪 为支部疑母,两者也难以通假。这是其一。儿说作为"善辨者",其事迹《韩非子·外储说 左上》、《吕氏春秋·君守》篇、《淮南子·说山》和《人间》皆有记载,只说他以"虚 辞"胜人,如持"白马非马""服齐稷下之辩者",以"不解"解宋王之闭结(实为儿说之弟子 )等,並无他毁訾尧、舜等的记录。因此,不能因为儿说"善辨",就认定"非六王、五伯 "的"备说"就是儿说。这是其二。 备说並非儿说,其事迹难以确考。但《吕氏春秋·当务》明言他"非六王五伯,以为 尧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汤、武有放杀之事",如前所述,这种观 点同《盗跖》篇是一致的。《盗跖》篇是正面立论,而《吕氏春秋》却以其为备说之言而 加以否定。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出《盗跖》篇的作者就是备说。这是《吕氏春秋》给我们 提供的宝贵线索。 《广韵·至韵》、《姓氏急就篇》上皆载东汉应劭《风俗通》说:备,姓。宋封人备 之後。依此说,古有备氏。今北京地区尚有备姓。因此,备说为备氏名说,是很有可能的 。如係宋封人备之後,就很可能像庄子一样,也属宋人。 备说的著作不止有《盗跖》篇,但他最著名的思想就是批判传统的圣贤。非孔,轻视伯夷 、叔齐、鲍焦、申徒狄、介子推、尾生,贬诋比干、伍子胥,与"非六王、五伯"精神是一 致的。《吕氏春秋》所载,有超出《盗跖》篇的内容,这当出於备说另一与《盗跖》相近 的著作。《荀子·正论》载有"桀纣有天下,汤、武篡而夺之","尧、舜不能教化"的"世 俗"之言 ,恐也係备说之说。由《盗跖》篇的著成年代看,备说应与荀子同时,是庄子的 弟子,最晚不过是再传弟子。由於庄子道家是隐逸派,备说的地位可能不显。因此,人们 虽震於他的放言異说,但又往往忽视了他的名字。现在,随着简本《盗跖》篇的出土,是 我们恢复《盗跖》篇的原貌、正确认识《盗跖》篇的著作年代、探讨其具体作者的时候了 。这些问题的深人讨论,也许会给庄学研究和先秦思想史研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补记:《盗跖》篇"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一句,王先谦《集解》本无"民"字,郭庆藩 《集释》同,而宋刊《南华真经》本、明世德堂本皆有"民"字,与竹简本同。足见《庄子 》故书当有"民"字,《集解》、《集释》所据之本有脱文。
参考文献 1. 《南华真经》,《续古逸丛书》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2. 林希逸:《庄子斋口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 3. 马叙伦:《庄子义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 4. 张成秋:《庄子篇目考》,台湾:中华书局,1971。 5. 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张家山两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1992年第9 期。 6. 李学勤:《论新出简帛与学术研究》,《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 1期。 7. 高亨:《诸子新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61。 8. 张恒寿:《庄子新探》,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 9.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10. 王先谦:《庄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上海:中华书局,1954。
-- ┌─┐ ┌┐ ┌★┐╭──╮┌┐┌┐╭──╮│└─╮╭─★╮┌┐┌┐ │ ││ ││││││ │★ ││ ││╰╯│ │ │╰──╮│╰╯★│╭╮││╭╮││╭╮│╰──│ │ ││ ││ ││││││╰╯││╰╯││ │ └─┘╰★─╯╰──╯└┘└┘└──╯╰──╯╰─★┘ ※ 修改:·isunboy 于 05月17日21:13:56 修改标题 ※ 来源:·北大未名站 bbs.pk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