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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袋子】今年全部拆掉收费站,可是收费却更狠了!!

 大虎悠 2021-05-06
从商鞅变法说起

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于是商鞅自魏国入秦。话说当初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五十两金。

当时大家都不信啊!哪来的这样的好事啊?简简单单抱起一个木条移动到另一个位置,就能得到那么多钱?这不是忽悠么??但最终有人想,反正也没啥损失,万一真给钱呢?于是撸起袖管加油干!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金。

于是大家都知道商鞅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值得信赖!大家都愿意信靠他。商鞅是法家代表人物。法家思想内核是,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民”。

用比较fashion的话说就是“以法治国”。核心思想是: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律,法律的效率离不开有效的执行。制定法律不可“朝令夕改”,要讲究长期稳定有效。后来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高速收费不得超过30年

在大虎悠很小的时候(距今30年前的样子吧)总听大人们说,咱中国高速公路大建设,四通八达的工程非常之宏大,但当初国家一穷二白啊,没钱要修路咋弄?贷款发国债呗!国家说了公路修好了之后会收费,用来偿还建设费用。

这没毛病,老铁!可是收费得收多少年呢?长辈们都说是30年。但大虎悠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这30年的说法是真是假,反正就那么一听。直到2008年10月1日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正式实施,大虎悠才终于确定了30年收费期限的说法是真事。

《办法》规定,转让政府还贷性公路收费权,其收费期限可以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也就是说,《办法》出台后不管公路的贷款是否已经还完都不能再次收费。

原来政策也可以“朝令夕改”

于是喜欢开车自驾的大虎悠兴奋异常,天天盼星星盼月亮盼着高速收费结束的那一天。转眼10个寒暑过去,来到了2018年。某天大虎悠开车上班的途中被一则广播新闻震的哑口无言!《交通部:收费公路经营年限可超30年》

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新规提出,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偿债期限可以超过30年,而车辆通行费“入不敷出”的省份也不得新建收费公路。

我~!@#$%^&*()......心里那是一个“乱码一片”啊!这才终于意识到,商鞅远离我们2000多年了,毕竟时代变了。政策也可以朝令夕改了,但不管交通部是因为什么原因出台收费新政,大虎悠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但不舒服归不舒服,大虎悠还是很爱国的!我对天发誓!

今年全国取消收费站,呵呵!

峰回路转,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咋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咱全国要取消高速通行费了。可把大虎悠开心坏了我给你说!取消收费站可不就是不收钱了啊?很多车主也是这样想的哈!但我告诉你:收费依然还是要收的!所谓的取消收费站,仅仅只是取消了人工收费!

呵呵,真有趣啊!本来以为是要给咱广大车主减少经济负担来着,可现在冷静一琢磨,发现这非但不是给咱车主减轻负担,反而是在研究如何更快更高效的收费!!“取消人工收费”被媒体说成是“取消收费站”我~!@#$%^&*()......心里再次“乱码一片”啊!

其实,相比取消收费站,我更希望改革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希望收支能透明些。公路,作为公共性事物,不能被那些公司承保过去,变成营利性事业。收回成本,能够日常维护,差不多得了。全世界,绝大多数收费公路全在我国,真的难过,虽然我很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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