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现代社会,依旧存在着诸如“喊童年”、“喊惊”、“叫魂”之类,针对人“魂魄”的特殊仪式。 “招魂”与“叫魂”相同的,在《楚辞》就有《招魂》一篇,其反复吟唱“魂兮归来”,便是来源于当时民间的招魂仪式。 先秦时期,人们认为人类生命源自于“气”,魂为阳气,魄为阴气,魂魄合一则阴阳融合为新的生命,继而才有人之初生,精神为魂,形体为魄。 人之将死,则魂气上归于天,形魄下归于地。 当时的民俗观看来,身死灯灭,无非是源于人的魂灵离开了肉体,魂与魄相离。因此便有了“招魂”,以期招魂复魄,使离散的游魂复归于肉体。 久而久之,这就成为了古代葬礼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士人身故,须由一人先为之招魂,招魂者穿爵弁服,登上房顶东面屋翼,朝着北方大喊三声亡者名字,再将衣服扔下,穿裹在死者身上,本人再从西边退下。 另外,根据死者身份地位,死亡方式的不同,“招魂”仪式也有各种各样的规定。 原始的唯物主义《左传》中,郑国子产面对赵景子“伯有(死者)犹能为鬼乎?”的提问,做出了这样的回答“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 深入浅出地解释了人的生命与魂魄的关系:人,活着的时候,才有外在的体魄,又有了外显的魂。 总体而言,生是基础,魂与魄只是衍生物。 “魂魄”与宗教此后,随着宗教的发展,将魂魄这种概念进一步升华,提出了“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 道教典籍《云笈七签》中讲了任由三魂七魄。 三魂为天魂胎光、地魂爽灵、人魂幽精,主宰人体内部。人死之后,天魂归天,地魂归地府,人魂在人间游荡。 七魄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皆“身中之浊鬼也”。 在道教的看法中,魂魄高于人的本质,超脱于生命之外,这也合乎其宗教的本质。 “魂魄”与中医到了中医之中的“魂魄”一说,则仅仅只是指代身体中的某部分脏器。
肺中有七魄,肝中藏有三魂。 魄代表的是人身体上不为意志所支配的行为,类似于本能反应,即“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 魂则是人的思维活动,心神反应,即“随神往来者谓之魄”。 魂和魄都属于人体精神意识。唯一的区别在于,魂是后天形成的有意识的精神活动,魄是先天获得的本能的感觉和动作。 故而有“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 总体而言,“魂魄”之说,流传几千年,这两个略显抽象的名词,看似简单,但背后的学说论调实在晦涩难解。 而要将其与落后的迷信学说剥离开来,则更是难上加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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