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打工的人十有八九都住过城中村,有的还经常搬来搬去呢,因为工作的变动,因为涨房租了,这两点是搬家的主要原因,因为某一部分房东就真的特别讨厌,比如要签很多不平等的条款,至少要住够三个月,否则押金不退还,水也是三方起收,用不够三方的按三方算,超过三方的按实际收,就算这些可以勉强接受,但是接下来会更让人生气,那就是他可能在你住够三个月的时候,突然来涨你的房租,或许他是看你住的安定下来了,所以涨点房租觉得你也不至于要搬走。 如果第一次涨租你没搬走的话,那么自此后,房租上涨就成了频率式的波动了,他会每三、四个月之后就涨个几十块钱,而且你还不能有任何的意见,只得乖乖接受一切,不然,房东会直接给你来一句:不想住可以搬走啊。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房东这样说的吧,我就问当时你心里会怎么想,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面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恨,对,恨自己没有能力拥有自己的房子,不然也不会在矮檐下低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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