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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吊车限位,关注雨后吊车支车地基承载力

 21楼楼主 2021-06-06

首先回答一位朋友关于吊具的咨询,出差在外无暇回复,抱歉!

第一、用吊带捆绑圆柱体确实不安全;第二、由于未见实物,我也难以提出合理的吊装方法;第三、既然是“滚筒装具”那么此装具的设计人,应同时设计吊装、安装、焊接工艺,未设计就是不完全的工作,应找设计师完成该项设计;第四、可以考虑根据吊物重量,购置电磁吊吸盘,用行车吊钩吊起“电磁吊吸盘”,将“电磁吊吸盘”平置于在“圆柱体”上,给“电磁吊吸盘”通电后,即可起吊。提此建议,您可参考、试验。

不知道这个答案,您是否满意?

5月7日,深圳一辆吊车在作业完成收车时,吊车司机与旁边人员交谈,当时操控动作不明,造成大钩冲顶落下砸到操控室,吊车司机不幸遇难!

分析:应是拆除了限位和警报系统,造成吊钩“顶天”事故。

新《刑法》修正案规定:“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根据新刑法规定,擅自拆除“监控、报警、防护”等装置的人员将受到法律的责任追究,或不按照要求保养维修吊车,致使“带病”吊车作业,同样负责吊车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被问责,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要关注吊车支车地基问题。以往南方雨水多,今年则是北方比较多,不过随着6月份的到来,南方的雨水会越来越多。这就更加需要关注吊车支车位置的地基承载力了。

作为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往比较关注大型起重机械自身安全性,操作人员操作规范性。但容易忽视起重吊车支车支腿处地基基础的可靠性。

吊起重物后,由于地基不实,不能承载载重,瞬间支腿陷落地下,造成起重机倾覆事故。

履带吊负重回转或爬杆过程,由于地基松软造成前倾或后仰,引发吊车倾覆事故。

总结以上事故发生的原因,起重机发生倾翻事故的主要原因:

吊机站位松软下沉、边坡垮塌、地下埋管未发现或处理不到位,导致吊机突然塌陷造成车体不平衡而发生的倾翻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对吊机基础地质条件不熟悉,未经专业处理导致作业地面不符合要求而发生的事故。

因未考虑吊机特殊工况或特殊区域对基础产生的重力要求,致使支车支腿处局部突然下沉引起的吊机倾翻事故。

因吊机基础水平度不符合要求,或受外界环境条件因素影响引起基础地耐力变化发生的不均匀沉降,导致吊机作业性能无法达到其标准设计值而引起的超载超力矩倾翻事故。如部分基础因排水不畅或被水浸泡, 造成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倾斜。 

这就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厂家说明书提供的数据,结合安装现场地基承载力条件,编制技术方案,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设备作业的要求。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技术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验证,以确保起重吊装的安全。

经常抽查吊车“限位、限制、警报、警示”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确保吊装安全,特别是要关注临时租赁的吊车。

对吊车操作工和起重指挥进行交底签证。

要对汽车操作工、起重指挥以及吊车负责人进行新《刑法》的告知宣贯工作,告知他们“擅自拆除或解除“限位、限制、警报、警示”等装置或不灵敏,即使没有发生事故,被发现也会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

重要提醒;在主厂房用行车吊装发电机定子,因为需要拓展起升高度,会临时解除行车大钩限位装置。切记,发电机定子吊装就位后,立即安排机械维修人员恢复大钩限位。因为临时解除限位,曾经发生多起“顶钩”坠落事故,千万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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