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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秋天,这秋天》原文及赏析

 山间溪流阅览室 2021-06-23
此诗是一首非常典型的借景抒情诗,亦可说是一首“悲秋”之作。但写此诗时,诗人29岁,此时林徽因正在人生最美好的时期,远没有到白己人生的秋天,她所感的是诗人特殊的“伤秋”,是情感的悲伤,是失去爱人的痛悼。起初,面对这秋天,面对这斑彩错置的大自然,面对这不经意的零乱,诗人认为满腔热情应该狂放,心也得唱歌曲,应和山石的喉嗓。可人生与自然不一样。尽管秋“撑着梦一般的喜筵”,但她不知道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此时诗人心情陡然一沉,一种伤感,一种悲凉袭上心头。以“我”观物,风不再温柔,而是萧萧的“摇着梧桐树哭”。面对此景,记忆中最美好的往事、追求者却不存在了(荷叶、小划子、夏夜的细语、虫鸣,这些意象,象征着诗人往昔的美好或理想中的一种美、爱的追求)。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诗的第二节是长的一节,主要是表达诗人的情感,“梧桐叶带来桂花香,/已打到灯盏的光前。/一切都两样了,他闪一闪说,/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由此,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的一种捉摸不定、变幻莫测的伤感。是的,现实的背面不一定是现实,人生一世,争来争去,并未落得什么。在荒诞、虚妄与残酷面前,“信仰只一细柱香,/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如果人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忘不掉那美好的过去,信仰虽不能死亡,那也只能在过往的中间安睡,谁都不能能理。表现了诗人对于情的缅怀与追忆,夹带一些浓浓的悲凉。可诗人转念一想,“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信仰是实现,不是产生,那么为实现信仰而被“冷雾”迷住双眼,受荒诞、残酷的欺骗也就无可悲哀了。因为“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此处亦表现了诗人面对人生波折一种达观的态度。既然如此,对现实的一切坦然以待,不悲哀哭泣,不等盼祈祷,不呼唤,只需要默默地承受,承受“这叶落了的秋天”,承受“这惨的变换!”无疑,在达观的人生态度中,又包含了诗人面对现实,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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