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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辩:狡辩,诡辩和雄辩

 九州君子好人 2021-06-25
在坚持自己所认同的基本概念之前提下而辩,叫做争辩;能够在争辩中把话说圆,保持自己概念系统的内部逻辑一致性,说明自己所坚持的这一套概念系统没有内部逻辑矛盾,则可为雄辩;而在不同概念之间跳来跳去,视概念系统内部逻辑矛盾于不顾,当发生矛盾时则放弃自己原有的概念,则为狡辩或诡辩。因此,有人说我常常施展雄辩家的才能偷换概念似有不妥——只有狡辩家才偷换概念。
  说起辩论,我不久前听到一位某著名法律学院辩论队里一个辩手讲的一个辩论案例,听起来让我感到自己顶多只属于爱好抬杠一族,或者说是一个固执己见者,根本算不上是一个辩手。这个辩论经典案例的主题叫做“人生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正方是“性本恶”,反方是“性本善”,辩论要点摘录如下。当然,因为是法律学院的辩论,自然是从法律角度展开的:
  【正方】如果如反方所言人性本善,法律是什么人制定的呢?法律岂不是用来制裁善人吗?制裁善人的法律岂不是恶法?制定恶法的人不就是恶人吗?法律存在本身就足以证明人性本恶。
  【反方】若如你方所言人性本恶,法律就是多余的,因为恶人不需要用法律来自我约束。动物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不需要法律。懂得用法律自律的人就是善人,人类社会法律的存在恰恰说明人的善良本性。

  如前所说,任何辩论都是游走于不同的概念之间的。2006年5月27日《参考消息》科学技术版转载了法新社的一篇文章“先有蛋,后有鸡”,全文转录如下: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据英国报纸今天(5月26日)报道,一位科学家,一位哲学家和一位养鸡场场主都认为先有蛋后有鸡。
  显然,要回答这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关键是要认识到一个客观事实,即遗传物质在动物的一生中都不会改变,第一只进化成鸡的鸟最初肯定是以蛋中的胚胎形式存在的。英格兰诺丁汉大学的约翰`布鲁克非尔德教授认为,正因为上述原因,蛋壳内生物体的DNA和从蛋里孵出的鸡的DNA是一样的。
  许多报纸引援这位进化遗传学专家的话说:“第一只鸡蛋是我们可以确定属于这一物种的第一个生物体,也就是说,是先有蛋后有鸡。”
  布鲁克非尔德的结论得到了伦敦国王学院教授戴卫`帕皮诺和英国全国农场主联合会主席查尔斯`伯恩思的支持。
  哲学家帕皮诺指出,第一只鸡肯定是从蛋里孵出来的,即使这个蛋是另外一种鸟所生,它也是一个鸡蛋,因为这个蛋里有一只鸡。
  他说:“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肯定是现有蛋后有鸡。”
  英国《泰晤士报》、《每日邮报》、《独立报》全都报道了此事,但未说明英国农场主联合会主席伯恩思的理论。
  伯恩思只是坚称“早在第一只鸡出现以前就有蛋了”。(转录完)

  哲学家的问题其实是没有弄清楚什么叫做“鸡蛋”,是“鸡生的蛋”还是“可以孵化出鸡的蛋”,要知道,如何定义决定着最后的结论。显然,帕皮诺采用的是后一种鸡蛋定义,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就是鸡蛋既可以是鸡所生,也可以是其它的鸟所生。那么我们反问:为何其它的鸟就可以生出鸡蛋,而其它的蛋却不可以生出鸡来呢?如果其它的蛋也可以孵出叫做鸡的动物来,岂不就是鸡在前而鸡蛋在后了吗?
  显然农场主伯恩思说的是对的,但是他所说的“蛋”,是任意的蛋,而非“鸡生的蛋”。进化遗传学专家布鲁克非尔德应该知道,生物学界现在倾向于认为鸟是有恐龙转化而来的,恐龙就是卵生的动物,因此,蛋肯定先于鸡而存在。但是,这个理论转移或说歪曲了论题,即论题本意是“先有鸡蛋还是现有鸡”,而不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如果把鸡蛋简称为蛋,进而把鸡蛋等同于蛋,把“先有鸡蛋还是先有鸡”的争论变成“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于无形之中偷换了概念。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以“鸡蛋”和“鸡”的概念的同时成立性,论述“劳动”和“人”的概念的一体性和同时性,说明“劳动创造了人”的说法不科学性和逻辑不严密性。原文(《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第八章,P237,8-1-4“劳动和人的概念关系”)摘录如下:
  【劳动和人,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论及劳动的创造意义,我们也可以说“工具创造了人”、“战争造就了将军”等等。当我们说“A创造了B”时意味着在时间意义上A在前而B在后,因此,劳动和人应该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述方式,是同时成立或同时不成立的概念。假如不同时成立,则无法解释在人之前的劳动是什么生物的劳动,就会导致向斯密一样将劳动概念被扩展到动物和机器乃至自然界。这否定了“劳动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差异”的论点。
  而以我们现在的概念,劳动和人不过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述形式而已,人是会劳动的动物而劳动是人的本质,是同时存在、同时成立、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
  这一问题使人想起一个著名的民间智力游戏命题: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我们知道,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完全取决于对“鸡”和“鸡蛋”的定义。显然,鸡和鸡蛋的概念是同时成立的、共存的,也就是说鸡和鸡蛋是同时存在的。类似这种概念,就生物学意义上它是渐进的而不是突变的。我们无法在时间意义上将某一个鸟的个体称为鸡(尽管它的后代现在被称为鸡)或将某一个鸟蛋称为鸡蛋(尽管它的后代现在叫做鸡蛋)。这就像我们无法从个体上将人和猿截然划分开来一样。生物学或人类学到今日为止也无法说究竟多少个脑细胞才算是“人”而少一个就是“猿”(好在人和动物脑量有较大的差异)。】

  《终结》出版之前本人对经济学的认识和了解中得到的最深刻的一点印象就是:传统经济学在其基本概念系统当中存在着广泛的内部逻辑矛盾,在此基础之上维护传统经济学理论的争辩便沦为诡辩和狡辩。
  曾经有网友讨论“价格”这一最基本的经济学概念。我问:如何在“甲用A量的X商品交换乙的B量的Y商品”这个事例当中适用价格概念?这宗交换中有几个价格?网友回信说:你这个例子当中没有货币,当然没法解释了?我反问:我有说A或者B不是货币了吗?对方无下文了。
  鉴于2+2模型广泛的存在性和代表性,如果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概念无法适用于这种最基本普遍的经济行为模型,便意味着建立在其上的经济学理论系统的跨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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