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律生学院 英国学者边沁曾言:证据乃司法之基础,也是正义之基础。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在诉讼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实践中,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所谓“事实”,是指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某种意义上来说,以事实为依据其实就是以证据为依据。但证据从来不会从天而降,需要律师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地去收集。本文在界定收集证据的概念的基础上,从实务角度出发谈谈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收集证据的八种方法以及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要的工作就是进一步了解案情、全面收集案件的相关证据。 收集证据是举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收集、整理、提交和阐释这四个举证程序中最基础性的环节。没有充足的证据,就无法完成本方的举证责任,无法达到本方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 律师团队全面审查阅看第一手材料、充分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交流、亲临现场调查了解,不仅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律师工作严谨务实的基本要求。律师在一起案件中的代理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调查收集证据工作开展得如何。法律界有一句名言,“事实不会从法庭的窗口飞进来,而是用脚把它拖进来”,这句话形象说明了律师团队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广义而言,收集证据有二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及代理人自行收集,二是人民法院或仲裁庭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代理人自行收集证据是主要的证据收集方式,当事人和代理人自行收集证据又包括当事人独自收集、代理人指导当事人收集和代理人代为调查收集这三种情形。在代理流程管理的角度来看,从律师代理工作的角度来看,该步骤主要关注律师团队如何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律师团队如何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律师团队如何发挥代理人的优势代为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或仲裁庭调查收集包括人民法院或仲裁庭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也包括人民法院或仲裁庭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这是对当事人举证的配套和补充,本文中不作深入探讨。 (本篇仅分享前三种方法,后五种方法在后续文章分享) 我们可以对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收集和提供证据的工作方法作进一步的分解,对律师团队代为收集证据的工作方法作进一步的分解。一般来说,律师团队有以下八种常见的参与收集证据的方法。 这是律师团队在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中引导当事人提供证据最主要的方法之一,我们常常把它简称为“看材料”。 阅看材料有几点要求:
这也是律师团队在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中收集证据的最主要方法之一,我们常常把它简称为“开会议”。 开会交流包括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某一部门或某一个、某二个人员交流,也包括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多人开会交流。前者常常用于律师团队深入了解某一具体事项,或者用于律师团队对某一个员工或几个员工进行深入访谈;后者常常适合于律师团队与当事人单位集体讨论或确定当事人单位各部门与律师团队之间的分工配合。实践中,这二种方式常常结合起来使用,律师团队在集体会议后,再逐一与某一部门或某一二个人员深入交流。 一般来说,主办律师要直接全面参与案件的会谈交流;除主办律师外,该案的律师助理或案件秘书也应当全面参与会谈交流;团队负责人和辅办律师可根据案件需要选择性地参加。 当事人单位开会交流的人员通常有单位负责人或主管的副职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和法务人员、涉案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部分案件中,相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人员也应当参加。 律师团队与当事人单位的交流不应当仅仅停留在与当事人单位的法务部门或法务人员的交流,律师团队应当在当事人单位法务部门的配合下,与当事人单位的相关人员直接而全面地进行交流。 律师团队与当事人单位的交流时要达到以下目的:
察看现场也是律师团队收集证据的最主要的方法之一,我们常常把它简称为“看现场”。 承办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要有看现场的习惯: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施工现场,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的房地产开发现场,设备制造安装承揽合同纠纷的设备现场,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的标的物存放现场等等。 察看现场对证据收集和案件代理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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