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一号地产 作者: 海哥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金科股份大股东黄红云与其前妻陶虹遐的股权纷争的后续事件仍未结束。 7月8日网易新闻发布了一则《网传丨陶虹遐发<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公开信称: “自2017年3月我与黄红云离婚以来,其百般拖延办理金科金控的股权拆分,直至2021年6月28日上午,方才完成相关股权拆分过户。然而,同日下午黄红云操纵金科集团,直接免除了我兄弟陶国林和陶建的所有职务。事实上,黄红云已单方面违背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承诺条款,以其行为单方解除了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故从我向集团董秘张强先生发函开始,我将独立行使金科大股东的权益。” 对此,一号君第一时间向接近当事人的知情人士进行了核实,其向一号君确认了上述公开信的真实性。 一号君进一步向其确认,该公开信的发布,是否意味着陶虹遐与黄红云此前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解除?知情人士表示确实如此。 此前,一号君就金科股份大股东内部的股权之争,此前5月底已发布了两篇独家稿件,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前往搜索查看。 从时间发展的脉络上看,触发此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的事件,似乎是一周前的6月28日,金科股份集团总裁助理兼招标采购中心总经理陶建、金科监察委员会的主任陶国林双双被免职。 免职通知发布的时间点,与金科股份发布股票分拆过户的公告恰好是同一天。 据了解,陶建、陶国林为陶虹遐的兄弟,也是金科股份的元老级员工,从公司基层一步步成长为公司中高管。 对于突然的解职,陶建等方面认公司为没有任何合理赔偿,对于其在公司的投资,也未有明确说法,后期将动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而陶虹遐在此次的公开信中表示:2021年6月28日以来,黄红云操纵金科一部分人,对金科部分员工进行威逼利诱,意图对陶建和陶国林进行栽赃陷害,目前已有大量员工因此被逼离职。黄红云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失去了一个金科大股东的行为底线。同时,黄红云的行为严重伤害了金科员工,已完全超越了作为一个合格的金科大股东的行为底线。 关于署名为金科地产实控人黄红云前妻陶虹遐的这封公开信,7月8日下午,金科回复媒体称,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早前,陶建、陶国林被免职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一号君曾向知情人士求证:“这是否意味着双方已经破裂?”对方予以了肯定回复,所以接下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解除,发生的似乎也是顺理成章。 一号君还从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该函是致金科股份董秘张强先生的,函文中提到“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正式发文解除陶建、陶国林职务,该行为系黄红云单方面违背承诺,单方违约解除与本人关于金科股份的《一致行动协议》。现郑告张强先生,请找黄红云核实了解情况,并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及时披露。否则我方保留随时向媒体曝光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的权利。”该函的落款日期是7月1日。 由于对方给到一号君的是原稿的打印版本,并未有当事人签字,一号君遂向金科股份董秘张强,以及公司品牌公关询问核实该函件以及网传公开信的真实性,但截止发稿并未收到有关回复。 如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确实存在,且已在7月1日向金科股份董秘张强发出,那么从时间线上来讲,今天已是7月8日,确实已超出上市公司信披规则中重大信息披露不超过3日的规定,金科股份疑涉信披违规。 而一致行动人协议一旦解除,则黄红云在金科股份中总的股权占比将不足20%,对公司的控制力将大大削弱,而陶虹遐持有的公司总股份占比将上升至9.45%,将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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