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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友丨《七錄》小序考

 书目文献 2021-07-15

《七錄》小序考

張宗友

[編按:此文發表於《歷史文獻研究》第46輯,廣陵書社,2021年,頁166—176。發表後作者略有增補,此係文字定本。但如有引用,請以發表本爲準。]

[摘 要]作爲綜合目錄,阮孝緒《七錄》總匯宋、齊以來公、私書目之著錄,是《隋書·經籍志》最爲重要的學術前承之一。《七錄》久佚,體製難徵,是否具有小序等問題,學人罕有討論。通過對傳世文獻之繹讀、輯佚與重構,可證《七錄》具有小序;通過張守節《史記正義》被刊落文本之考索,尚能考得《經典錄》之尚書部、詩部、禮部、春秋部等四部小序之完篇。由此四篇,足徵《七錄》之小序,上承《漢志》,下啟《隋志》,構成内容與體製上的傳承鏈條,在目錄學、經學及阮孝緒專題研究方面,均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關鍵詞] 阮孝緒 《七錄》 小序 《漢志》 《隋志》 

《七錄》係阮孝緒所撰綜合目錄[1],以收錄宏富、分類清整著稱,是《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非常重要之學術前承[2]。由于此著久佚[3],學人有所討論,主要以保存于《廣弘明集》内之《七錄序錄》爲依據[4]。對于該著之性質及基本面貌如何等問題,既有研究成果,堪稱豐碩[5],但仍有不少重要問題有待深入探析。例如,《七錄》是否具有小序?如果有,其面貌如如何?有無遺存文本?同《漢書·藝文志》(以下簡稱“《漢志》”)、《隋志》之小序,又有何關係?此等問題,學人即罕有討論。本文通過文獻繹讀、輯佚與重構,試對《七錄》小序問題,予以考論。

一、《七錄》小序之論定

小序,指書目部類之後條别學術源流之說明性文字,係中國古典目錄之重要組成部分,是目錄學所以能“辨章學術,考鏡源流”[6]之重要手段。“小序”一詞,原指經典篇章之題解,如《書小序》《詩小序》等;用指書目部序,則首見《舊唐書·經籍志·序》:“煚等撰集,依班固《藝文志》體例,諸書隨部皆有小序,發明其指。近官撰《隋書·經籍志》,其例亦然。” [7]余嘉錫先生則用以通指書目部類之序:“目錄之書有三類:一曰部類之後有小序,書名之下有解題者;二曰有小序而無解題者;三曰小序解題並無,只著書名者。” [8]又曰:“小序之體,所以辨章學術之得失也。劉歆嗣父之業,部次群書,分爲六略,又敘各家之源流利弊,總爲一篇,謂之《輯略》,以當發凡起例。班固就《七略》刪取其要以爲《藝文志》,因散《輯略》之文,分載各類之後,以便觀覽。” [9]按其層級,可分一級類目之小序、二級類目之小序等。

由《漢志》之體製可知,劉向、歆父子之《别錄》《七略》,於每略、每類之下,俱有小序;《隋志》於每部、每類(篇)之下,亦各有小序。由《漢志》至《隋志》,小序之體,儼然成其序列。那麽,處于二志之間之《七錄》,有無小序?此一問題,通過《七錄序》下列文字之繹讀,大致可予論定:

孝緒少愛墳籍,長而弗倦,卧病閑居,傍無塵雜。晨光纔啓,緗囊已散,宵漏既分,緑袠方掩。猶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秘奥。每披錄内省,多有缺然。……遂總集眾家,更爲新錄。
昔劉向校書,輒爲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又别集眾錄,謂之《别錄》,即今之《别錄》是也。子歆撮其指要,著爲《七略》,其一篇即六篇之總最,故以《輯略》爲名。
今所撰《七錄》,斟酌王、劉。

阮孝緒“少愛墳籍”,深以“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秘奥”爲憾,其志向實已昭然;復對劉向、歆父子校定群書、撰寫敘錄、“撮其指要”之故事,極爲諳熟,故所撰《七錄》,即斟酌於王儉《七志》、劉氏父子《别錄》《七略》之體製而定其類别、體例。那麽,阮氏倣效劉氏父子成例,爲《七錄》撰寫小序,自在情理之中。關于此一問題,最具說服力之材料,見《隋書·許善心傳》:

十七年,除秘書丞。于時秘藏圖籍尚多淆亂,善心放阮孝緒《七錄》,更製《七林》,各爲總敘,冠於篇首。又於部錄之下,明作者之意,區分其類例焉。[10]

唐初修《隋史》之時,《别錄》《七略》及《七錄》俱存[11],故該史所記,極爲可信。由于許善心《七林》完全模倣《七錄》,因此,通過此段對《七林》體製之說明,可以反推《七錄》之體製:

據此傳,知《七錄》於每一錄各有總敘一篇,部錄之下亦有小序,與《漢、隋志》同。今《廣弘明集》所錄,特其全書之大敘耳。善心書《隋、唐志》皆不著錄,《隋志敘》亦無一言及之。蓋成書未久,旋即亡佚矣。[12]

余嘉錫先生推定《七錄》“部錄之下亦有小序”,堪稱定論。但是,對于《七錄》小序之面貌如何等問題,可能限于文獻不足,余先生並未予以申論;後來學者,對此也未能有所拓展。

二、《七錄》小序之輯佚

小序“所以辨章學術之得失”(余嘉錫語,見前引),其于部類之意義,正同大序之于全目、解題之于具體著作相類,均係目錄學家“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之重要手段。正因如此,小序並不易作:

計現存書目,有小序者,《漢志》、《隋志》、《崇文總目》、《四庫提要》四家而已,而《崇文總目》尚未足爲重輕。蓋目錄之書,莫難于敘錄,而小序則尤難之難者。章學誠所謂“非深明于道術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與此。後世部次甲乙、紀錄經史者,代有其人,而求能推闡大義,條别學術異同,使人由委溯源,以想見墳籍之初者,千百之中,不十一焉”,蓋謂此也。[13]

惟其要能“辨章學術之得失”,小序因此並不易作(對作者之學術素養要求極高),也因此具有重要之學術價值,即使零篇斷簡,亦吉光片羽,值得珍視、探求。《崇文總目》雖“尚未足爲重輕”,而學人猶孜孜於佚文之輯錄,原因即在于此。

通過對傳世文獻内所存佚文進行輯佚,是發現、重構《七錄》小序面貌的重要取徑。《七錄》雖佚,尚有部分文字,爲後來學者如陸德明(《經典釋文》)、司馬貞(《史記索隱》)、張守節(《史記正義》)及王應麟(《玉海》、《漢藝文志考證》)等所徵引。通過考察,知諸家所引者,多片文隻字,内容多局限于對人物簡要生平及所著篇卷之介紹。其中有幾組,内容截然不同,很可能出自《七錄》小序。以下試作分析。

(1)王應麟《玉海·藝文·春秋》“《夾氏》”:

《漢志》:《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

《史記正義》:《七錄》云:建武中,《鄒》、《夾氏》皆絶。

《隋志》:王莽之亂,《鄒氏》無師,《夾氏》亡。[14]

按:以上所引三條資料,均敘春秋學之授受與傳承。《七錄》一條,係據張守節《史記正義》(以下或簡稱作“《正義》”)轉引,序次在《漢志》、《隋志》之間,故其所引文本性質,當與二志相同。“《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出自《漢志·六藝略》春秋類小序[15];“王莽之亂,《鄒氏》無師,《夾氏》亡”,出自《隋志·經部》春秋類小序[16]。《七錄》所云“建武中,《鄒》、《夾氏》皆絶”,討論東漢春秋學之傳承,且不限于某一家,亦當屬小序文字;度其位置,當出自《經典錄》之春秋部小序。“建武”係光武帝劉秀年號(25—56),故此數語所論,係鄒氏、夾氏兩家春秋學說在東漢初年之傳承興廢,必出阮孝緒之手無疑。

又按: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以下或簡稱作“《考證》”)卷三“鄒氏傳十一卷 夾氏傳十一卷”條,引《七錄》云:“建武中,《鄒》、《夾氏》皆絶。王吉能爲《騶氏春秋》。”[17]此條文字,需辨析者有二。其一,王氏雖徑稱《七錄》,但據上文所引《玉海》文字,知王氏並未見到《七錄》傳本,本條亦當據張守節《史記正義》轉引。其二,王吉係西漢昭、宣時人[18],如阮孝緒在小序中討論其學之授受,當置於“建武”之前。因此,“王吉能爲《騶氏春秋》”一句,並非《經典錄》春秋部小序之文。

(2)王應麟《玉海·藝文·書》“漢尚書三家博士 尚書古文同異”條,引《隋志》云:“三家並立,而歐陽最盛。晉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注引《史記正義》:

《七錄》云:“三家至西晉並亡。”[19]

又,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卷一“歐陽章句 大小夏侯章句”條:

初,《書》唯有歐陽。孝宣世,立大、小夏侯。《七錄》云:“三家至西晉並亡。” 其說間見於義疏。[20]

按:“三家至西晉並亡”者,係敘歐陽(高)、大夏侯(勝)、小夏侯(建)三家尚書學說在西晉之流傳興廢,從時代上看,必出阮氏之手無疑;又就歐陽、大、小夏侯三家說立論,並不針對某一家(種)著述而言,當係小序文字,且出自《經典錄》尚書部小序無疑。

(3)《玉海·藝文·三禮》“周儀禮 漢髙堂生士禮 曲禮”條,引《史記正義》云:

《七錄》云:“古經出魯淹中,其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有六十六篇,無敢傳者。後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鄭玄注今之《儀禮》是也,餘篇皆亡。”(《儀禮》疏云:“古文十七篇,與髙堂生所傳相以。”)[21]

又,《漢藝文志考證》内,亦引有文字相同或性質相近者數則:

《七錄》云:“餘篇皆亡。”(卷二“禮古經五十六卷”條,引《儀禮》疏“古文十七篇,與髙堂生所傳者同,而字多不同。餘三十九篇,絶無師說”下注引。)

《七錄》云:“古經,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同上條,“又有《奔喪》《投壺》《遷廟》《釁廟》《曲禮》《少儀》《内則》《弟子職》諸篇,見《大、小戴記》及《管子》”下注引。)

《七錄》云:“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卷二“經七十篇[劉原父曰:當作十七]”條注引。)

《七錄》云:“自後漢諸儒多爲小戴訓,即今之《禮記》。”(卷二“大戴禮 小戴禮[不著錄]”條注引。)[22]

按:據前考,知上舉《考證》所注引《七錄》者四則,均當據《史記正義》所引據者析出。《玉海》所載,文字較豐,討論《禮古經》(《儀禮》)之授受源流,又論及鄭玄,當出自《經典錄》禮部小序。惟所舉“侍其生”其人,前所未聞。王應麟《姓氏急就篇》卷下“梁其庶侍祝”條,有考云:“侍其氏,漢廣野君之裔孫,賜氏食其。後有爲武帝侍中者,因又合官與氏。而《七錄》有博士侍其生。王僧孺《百家譜》,蕭休緒取侍其義叔女。漢侍其元矩。魏侍其衡。宋侍其瑋。”[23]知王氏所見《正義》傳本,確作“侍其生”,遂用以考侍其氏之源流。

三、《七錄》小序之完篇

通過上揭對傳世文獻所引《七錄》逸文之選擇、論析,知《經典錄》内尚書部、禮部、春秋部小序,尚有文字遺存,余嘉錫先生依據《隋書·許善心傳》對《七林》之記載,推出《七錄》具有小序之論斷,從而得以證實。《七錄》小序部分文本得以保存,實賴張守節、王應麟二氏之遞相引據,一線相傳,可謂功不可没。同時也不難發現,上揭《七錄》小序文字,均係王應麟據《史記正義》轉引者,並不見于今存《史記》三家注合刻本内[24]。由此引發如下問題:(甲)張守節對《七錄》之徵引,是否可信?(乙)爲何今《史記》合刻本之《正義》内,未見更多徵引資料?(丙)王應麟有無可能見到三家注合刻本以外之《史記正義》文本?

張守節(682~?),《舊唐書》《新唐書》均無傳。其《史記正義序》自署官職爲“諸王侍讀宣議郎守右清道率府長史” [25],係太子東宮屬官。考“侍讀”之職,“無常員,掌講導經學” [26]。東宮設有崇賢館(後改崇文館)作爲太子學館,太子、諸王要修習五經、四史(《史記》《漢書》《東觀漢記》《三國志》);館内侍讀,俱一時名儒,如孔穎達、劉伯莊、王元感、李善、褚無量、劉知幾、張嘉會等。張守節榮任斯職,足見其學殖深厚,頗孚眾望。東宮所設司經局,掌四庫圖籍繕寫刊輯之事,典藏極富[27]。阮孝緒《七錄》,唐初尚存(《隋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俱著錄爲十二卷),張守節因此得以通讀、引據,《正義》所引,因此可信。

張守節自稱其“涉學三十餘年,六籍九流地里蒼雅銳心觀採,評《史》《漢》詮眾訓釋而作《正義》,郡國城邑,委曲申明,古典幽微,竊探其美,索理允愜,次舊書之旨,兼音解注,引致旁通,凡成三十卷,名曰《史記正義》”,於開元二十四年(736),“殺青斯竟”[28]。其書開始單行,南宋黄善夫合刻三家注本《史記》時,始將其書納入,因疏于校勘,頗有脫誤(見前注);同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相同或相近者,頗有删削[29]。上揭《經典錄》内尚書部、禮部、春秋部小序等,即屬被刊落者[30]

王應麟(1223—1296),字伯厚,號厚齋、深寧居士,慶元府鄞縣人。九歲通《六經》,十九歲進士及第,三十一歲博學鴻詞中選,歷任秘書郎、著作郎、直學士院、秘書監兼權中書舍人,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著述弘富,有《玉海》《困學紀聞》《漢藝文志考證》等三十餘種。入《宋史·儒林傳》。王氏長期執掌秘書,故得以盡閱館閣所藏天下圖書,因此能讀到《史記正義》之單行本[31]。王應麟對上揭《七錄》小序佚文之引據,可爲佐證。但也可看出,王氏所見《正義》傳本,可能已非全貌。

《史記正義》于宋人合刻《史記》三家注時有所删削之事實,表明《史記正義》之逸文内,有保留《七錄》文本之可能,因此有助于《七錄》小序之尋求。在《史記正義》逸文輯佚方面,日本學者瀧川龜太郎(1865—1946。號資言)、水澤利忠(1918—2013)貢獻甚著。前者有《史記會注考證》,得佚文1418條;後者有《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又校出227條。張衍田先生《史記正義佚文輯校》一書,即係摘錄二氏所輯佚文而成(合計1645條)。細檢《輯校》,竟能得到較爲完備之《七錄》小序四條。第一條:

《漢藝文志》:“事爲《春秋》,言爲《尚書》,帝王靡不同之。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藉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所貶損大人有權威,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七錄》曰:“漢興,有《公羊》《穀梁》竝立國學。《左氏》始出乎張蒼家,本無傳之者。建武中,《鄒》《夾氏》皆滅絕。自漢末稍貴《左氏》,服虔、杜預二注與《公羊》《穀梁》俱立國學。”按:左丘明,魯史也。夾,音頰也。(《史記》“言《春秋》於齊魯自胡毋生,於趙自董仲舒”下《正義》。)[32][友按:所引《漢志》,乃《六藝略》春秋類小序,文字多有省略與改寫。][《輯校》增訂本頁438—439。]

按:此處所引《七錄》文字,當出自《經典錄》春秋部之小序。前揭王應麟所引,不過一句而已(其中尚脫一“滅”字);此處稍豐,内容係簡述自漢以降春秋學之概況。

第二條:

言《詩》,於魯則申培公,於齊則轅固生,於燕則韓太傅。申公爲《詩》訓詁,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爲之傳,或取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爲子夏所傳。《七錄》云:“毛公《詩傳》,後鄭玄箋之,諸儒各爲注解。其《齊詩》久亡,《魯詩》亡於西晉,《韓詩》雖有,無傳之者,毛氏、鄭氏獨立國學也。”(《史記》“言《詩》雖殊,多本於申公”下《正義》。)[33]

按:此處所引《七錄》文字,即《經典錄》詩部小序,而王應麟未能引據者。其内容,係敘《詩經》齊、魯、韓、毛四家學說于東漢以降之傳承興廢。

第三條:

《藝文志》云:“孔子纂《尚書》,上斷於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訖孝宣代,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七錄》云:“魯恭王時,壞孔子舊宅,得古文《尚書》,孔安國爲之傳,以隸古寫之,凡五十八篇。其餘錯亂磨滅,不可復知。至漢明帝竝傳。歐陽氏書獨擅一代,三家至西晉竝亡。今古文孫氏、鄭玄《注》云列於國學也。”(《史記》“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下《正義》。)[34]

按:此處所引《七錄》文字,即《經典錄》尚書部小序;前揭第(2)組中王應麟所引者,亦僅其中一句而已。小序内容,上承《漢志》尚書類小序,下敘東漢以降尚書學之傳承興廢及現狀。

第四條:

謝丞云:“秦代有魯人高堂伯人也。”《藝文志》云:“《易》曰:'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有所錯。’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爲之防,事爲之制,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及周衰,諸侯將踰法度,恶其害己,皆滅去其籍。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魯高堂生《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代,后蒼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七錄》云:“自後漢諸儒多小戴訓,即今《禮記》是也。後又作《曲臺記》,而慶氏傳之,竝亡。《大戴》立於國學。又古經出魯淹中,皆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有五十六篇,無敢傳者。後博士傳其書,得十七篇,鄭玄注,今之《儀禮》是也,餘篇皆亡。《周官》六篇,周代所理天下之書也,鄭玄注。今二經立於國學。”案:《禮經》,《周禮》也。威儀,《儀禮》也。(《史記》“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本”下《正義》。)[35]

按:此即《經典錄》禮部小序,分敘《禮記》、《儀禮》、《周禮》之授受流傳。其文較前揭第(3)組内王應麟所引者爲豐,並知王氏所引“侍其生”者,乃“傳其書”之誤。文中“訖孝宣代”之“代”,“周代所理天下之書”之“理”,分别係避唐太宗李世民及唐高宗李治之名諱,其文本出自張守節之手,確鑿無疑。

繼瀧川、水澤二氏之後,袁傳璋先生亦致力于《史記正義》佚文之輯佚。通過對呂祖謙《大事記解題》、王應麟《玉海》、《通鑑地理通釋》、《詩地理考》及胡三省《新注資治通鑑》等五種宋人著作之考索,復有394條《史記正義》佚文得以輯出。其中《正義》引據《七錄》之材料,僅有3條,均係據《玉海》輯出者;惟屬于《七錄》小序者僅1條[36],尚無更新發現。

四、《七錄》小序之價值

綜上所考,《七錄》中《經典錄》尚書部、詩部、禮部、春秋部共四部小序,得以“再發現”[37],在目錄學、經學及阮孝緒專題研究等領域,均有其獨到之學術價值。以下試作陳述。

(一)目錄學。在中國學術史上,最重要之古典官修書目有三種:《漢書·藝文志》(通常簡稱《漢志》)、《隋書·經籍志》(通常簡稱《隋志》)與《四庫全書總目》(宋修《崇文總目》僅有輯本,重要性因此降低)。劉向、歆父子領校群書,開創目錄之學,所撰《别錄》《七略》之體製,通過《漢志》可以覘知:(甲)一級類目稱“略”,凡六,皆有小序(略序);(乙)二級類目稱“種”(習稱爲“類”),凡三十八,皆有小序;(丙)著錄六百零三家著述,各有書錄(即後世習稱之解題或提要)。《隋志》則分爲四部,子類四十(或稱爲“篇”),各有小序;著錄三千一百二十七部,無解題。在《漢志》與《隋志》之間,尚有《晉中經簿》(荀勖撰)、《七志》(王儉撰)及《七錄》等重要書目,因均已亡佚,其體製若何,往往無法全面認知。《七錄》距《隋志》最近,是後者最重要之學術前承,觀《隋志》每以“梁有”爲稱,即見一斑(今人亦據此輯佚,試圖恢復《七錄》之著錄)。余嘉錫先生係一代文獻大家,嘗論定《七錄》有小序,並稱:“計現存書目,有小序者,《漢志》、《隋志》、《崇文總目》、《四庫提要》四家而已。”(見前引。)《七錄》四部小序之“再發現”,實從文獻上證實余先生對《七錄》具有小序之論斷。從《漢志》(本諸《别錄》《七略》)到《七錄》,再到《隋志》,三部書目均有小序;此一目錄體製之傳承脈絡,因此得以豐富、瞭然。

(二)經學。上揭四部小序,均在《經典錄》,内容係梳理學術源流,可以簡明學術史視之,故現存四部小序之經學價值,實不言自明。今以尚書部小序爲例,對《漢志》、《七錄》、《隋志》三家試予比較。《漢志》尚書類小序云:

《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篹焉,上斷於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爲之序,言其作意。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38]

《漢志》小序敘《尚書》之源起、編纂、傳承及校讎,要言不繁,堪稱簡明之尚書學史(中間論及劉向校書情形,顯然經過班固之改寫)。通過比較,知《七錄》小序則自孔壁古文談起,重在東漢以降尚書學之傳承、某家學說之興廢,及當朝所立國學之史實,接續《漢志》之意極爲明顯,而文字更爲簡要。

《隋志》尚書類小序,文字豐贍,兹不具引[39]。細繹其文,知其實以《漢志》、《七錄》爲本而加詳之。試觀下表:

凡《七錄》所寫,《隋志》均一一呼應,足證《隋志》小序,正以《漢志》《七錄》爲骨,而加以增益、改寫及補充而成,文字因此較爲豐碩(《隋志》未撰解題,而著力於全目大序、部類小序之撰寫,又係後出,宜其較豐)。《隋志》復紹承《七錄》接續《漢志》(本諸《别錄》《七錄》)之傳統,敘寫由梁至隋之授受源流(“梁、陳所講,有孔、鄭二家,齊代唯傳鄭義。至隋,孔、鄭並行,而鄭氏甚微。自餘所存,無復師說”云云)。

以上以尚書部爲例,發明《七錄》小序之經學價值。其他三部小序,同此相類[40]。如果《七錄》其他各錄、各部之小序均能得以“再發現”,其意義不言而喻。由《漢志》到《七錄》,由《七錄》到《隋志》,中國古典目錄通過小序以書寫學術源流之傳統,可謂斑斑能考,彬彬稱盛。今人考察由漢至隋之學術史,多以《隋書》《北史》之儒林傳及《隋志》之總序、小序等爲據,而《七錄·經典錄》四部小序之“再發現”,無疑能爲此際學術史之考察,提供更爲直接之引證資料與典範論述。

(三)阮孝緒研究。學界對阮孝緒其人其學之研究,主要依據史傳文字(《梁書》及《南史》本傳)、《七錄序錄》及所附傳記等。由于資料有限,無法作出更多之推論。例如,《梁書》及《南史》本傳均稱阮氏“年十三,遍通《五經》”,那麽,阮氏本人經學造詣究竟如何?二史均載阮氏同善筮者張有道論筮卦爻象,知其通於易學;《七錄序錄》所附阮氏著述,内有《文字集略》四卷,知其精於小學。除此之外,尚無更多憑借。由上揭《經典錄》之尚書部、詩部、禮部、春秋部小序可知,阮孝緒對經學源流極爲瞭然,堪稱博通。由《七錄》著錄之宏富、分類之清整、體製之完備、小序之精審,足證阮氏堪稱一代文獻大家、學術大家,是劉向、歆父子之後,最爲傑出之目錄學家之一。

五、餘論

以上通過文獻繹讀、逸文輯佚,考出《七錄》尚存四部小序,並對小序之學術價值,略作發明。此外,尚有以下值得申論之處:

其一,《七錄》小序之内容。上揭《七錄》四部小序,文本均極簡要(約在百字以内)。小序“所以辨章學術之得失”(見前引余嘉錫先生語),故其内容,尤重學術之傳承;且自成專文,于内容起訖、文字書寫上具有自洽性(觀《漢志》《隋志》各序即可知)。《七錄》小序,雖重在東漢以後,而于此前之學術脈絡,必有梳理;尚書部、春秋部小序具存,可以覽知。由此可證,詩部、禮部等小序内,亦當有此類追溯前承之文字。前揭詩類小序之前,“言《詩》,於魯則申培公……又有毛公之學,自爲子夏所傳”云云,所述正西漢詩經學之授受,度《七錄》小序内,必有相關文字;張守節因書法需要,而有所移置、抽繹或改寫。
其二,《七錄》其他小序之有無。由《七錄》四部之有小序,不僅可以推知《經典錄》其餘各部(《易部》《樂部》《論語部》《小學部》《孝經部》《讖緯部》)均有小序,《經典錄》亦當有小序;其餘各錄(《記傳錄》《子兵錄》《文集錄》《佛法錄》《仙道錄》)及其各部,也各具小序。加上大序(即現存之《七錄序》),《七錄》之體製,堪稱全備。
其三,《七錄》小序之傳承。中國古典文獻,常淪陷于天災(水火),更燬滅于人禍(兵燹、禁燬),能傳世者極少。張守節因其有利之條件(任職東宮)及雄偉之抱負,得以“六籍九流地里蒼雅銳心觀採”,將《七錄》部分小序保存于《正義》中;王應麟司職秘書,得覩《正義》之單傳本,遂能採入己著,使《七錄》小序保留若干片斷[41];瀧川、水澤二氏,各費數十年之力,考求《史記》散逸之注文,遂使相對完整之四篇小序,得以“再發現”。《七錄》小序之體,因此可考;魏晉六朝之學術史,又多佳構:四位學者,足稱《七錄》之功臣。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朱彝尊論學詩研究”(17BZW118)、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江蘇目錄學史”(19WMB014)階段性成果,貴阳孔學堂入駐研修成果。
[1]按:阮孝緒(479—536),字士宗,陳留尉氏人。處士。傳見《梁書》卷五一(《處士傳》)、《南史》卷七六(《隱逸傳》)及《七錄序錄》後附傳(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
[2]按:《七錄》内篇五錄(《經典錄》《記傳錄》《子兵錄》《文集錄》《術伎錄》),外篇二錄(《佛法錄》《仙道錄》),共分五十五部,著錄圖書六千二百八十八種,八千五百四十七帙,四萬四千五百二十六卷。王重民先生認爲該著“比《七志》内容著錄更爲豐富,分類更有條理”,“達到了這一時期中全國綜合性系統目錄的最高峰”(《中國目錄學史論叢》,中華書局,1984年,第61頁)。許世瑛先生認爲,“其分類系統尤極清明整齊之致”(《中國目錄學史》,中國文化大學出版社,1982年,第45頁);“《隋志》之四部,貌似荀、李,而質實劉、阮,遠承《七略》之三十八種,近繼《七錄》之四十六部,嫡脈相傳,間世一現”(同前,第51頁)。
[3]按:關于《七錄》之亡佚時間,昌彼得等認爲:“《隋志》、《新舊唐志》、尤袤《遂初堂書目》均有著錄,足見南宋初年此書猶存,何時亡佚,已不可考。”(昌彼得、潘美月:《中國目錄學》,文史哲出版社,1986年,第129頁。)
[4]按:〔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有部分《七錄》資料,包括《七錄序》、《古今書最》、《七錄目錄》、阮氏著述簡目、阮氏傳記等五個部分;前三者實係《七錄》之本書目錄,屬于卷首部分,可以合稱爲“《七錄序錄》”。〔清〕姚振宗有《七錄序目》之稱,蓋合《七錄序》與《七錄目錄》而言。《廣弘明集》有傳世之各種道藏本,另有宋思溪藏本、《四部叢刊》影印明汪道昆刻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及清人臧鏞堂抄本等。本文以通行之《四部叢刊》本爲主,必要時徵引其他各本。
[5]按:《七錄》係阮氏所撰綜合性書目,已是學界共識。徐有富先生論定其私撰性質及影響(《影響較大的私家書目是〈七錄〉而非〈七志〉》,《江蘇圖書館學報》,1985年第3期),張固也、殷炳艷等考定其成書年代(《阮孝緒〈七錄〉成書年代考》,載《吉林師範大學學報》,2010年第6期)。近來輯佚之作,如殷炳艷《〈七錄〉研究及其重輯》(碩士學位論文,吉林大學,2009年)、任莉莉《七錄輯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等,對該目基本面貌之恢復,用力甚勤,貢獻頗著。
[6]〔清〕章學誠:《校讎通義·敘》,《文史通義校注》,葉瑛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第945頁。
[7]〔後晉〕劉煦等:《舊唐書》卷四六,中華書局,1975年,第1964頁。
[8]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一,巴蜀書社,1991年,第2頁。
[9]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二,第55頁。
[10]〔唐〕魏徵等:《隋書》卷五八,中華書局,1973年,第1427頁。
[11]按:《隋志》史部簿錄篇有《七略别錄》二十卷、《七略》七卷、《七錄》十二卷。關于《别錄》又名《七略别錄》一事,張滌華先生《〈别錄〉釋名》一文,解釋最爲精審、宏通,可參(載《阜陽師院學報》1982年第4期,第1—8頁)。
[12]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二,頁58。按:“總序”(“每一錄各有總敘一篇”)、“大序(敘)”(“全書之大敘”)、“小序”(“部錄之下亦有小序”)等詞,頗相混用,余先生似未嚴加區分。“小序”一詞,顯借《詩》《書》之小序(各篇之序)而來;相對之“大序”(“大敘”),則指全目之序。至于“總序”,《四庫全書總目》四部均有,蓋爲余先生所本,實則涵括于“小序”之内(係一級類目之序)。
[13]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二,第60頁。
[14]武秀成、趙庶洋:《玉海藝文校證》卷六,鳳凰出版社,2013年,第234頁。
[15]〔漢〕班固等:《漢書》卷三○,中華書局,1965年,第1715頁。
[16]〔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二,第932頁。
[17]〔宋〕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卷三,開明書店,1936年,第1401頁。
[18]按:王吉字子陽,瑯邪皋虞人,曾爲昌邑王中尉,“兼通《五經》,能爲《騶氏春秋》。以《詩》《論語》教授,好梁丘賀説《易》。”(〔漢〕班固等:《漢書》卷七二,中華書局,1965年,第3055—3066頁)。
[19]武秀成、趙庶洋:《玉海藝文校證》卷三,第140頁。
[20]〔宋〕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卷一,第1392頁。
[21]武秀成、趙庶洋:《玉海藝文校證》卷五,第190頁。
[22]以上俱見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卷二,第1397頁。
[23]〔宋〕王應麟:《姓氏急就篇》卷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948册,第692頁。
[24]案:張守節《史記正義》,先以單本形式流傳。南宋光宗紹熙(1190—1194)年間,黄善夫首創三家注合刻體例,而疏于校勘,脫衍訛誤較多。說詳張玉春《〈史記〉版本研究》第五章、第六章(商務印書館,2001年,第264—334頁)。
[25]〔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序》,見《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附錄,中華書局,2013年,第4029頁。
[26]〔宋〕歐陽修、〔宋〕宋祁等:《新唐書》卷四九上,中華書局,1975年,第1292頁。
[27]關于張守節職掌及學行之論述,參袁傳璋:《宋人著作五種徵引〈史記正義〉佚文考索》一書之《導論》(中華書局,2016年,第2—4頁)。
[28]〔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序》,見《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附錄,第4029—4030頁。
[29]說詳袁傳璋:《宋人著作五種徵引〈史記正義〉佚文考索·導論》,第4—5頁。
[30]按:《正義》被刊落者頗多,如張文虎校《史記》,於《吳太伯世家》“是爲虞仲”下出校記云:“《吳郡志·考證門》引《史記正義》云'《周本紀》云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左傳》云太伯、虞仲,太王之昭。按周章弟亦稱虞仲,當是周章弟仲初封於虞,號曰虞仲。然太伯弟仲雍亦稱虞仲者,當是周章弟封於虞,仲雍是其始祖,後代人以國配仲,故又號始祖爲虞仲’。以上八十九字,蓋當在此,合刻者嫌與《索隱》複而文又冗亂,故删之。”(張文虎:《校勘史記集解索隱正義札記》卷四,中華書局,2012年,第369頁。)即其中一例。
[31]說詳袁傳璋:《宋人著作五種徵引〈史記正義〉佚文考索·導論》,第10—11頁。
[32]張衍田輯校:《史記正義佚文輯校(增訂本)》,第1470條,中華書局,2021年,第438—439页。按:“出乎張蒼家”之“乎”,瀧川資言《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原作“于”。(〔日〕瀧川資言著,〔日〕小澤賢二錄文,袁傳璋校點,《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中華書局,2019年,第597頁。)
[33]張衍田輯校:《史記正義佚文輯校(增訂本)》,第1478條,第441頁。按:“後鄭玄箋之,諸儒各爲注解”,《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作“後鄭玄箋諸儒合爲注解”(第598頁)。
[34]張衍田輯校:《史記正義佚文輯校(增訂本)》,第1482條,第442-443頁。按:“古文孫氏”,張衍田出注云:“瀧川本《考證》云:'《正義》引《七錄》“孫氏”二字有誤,或云當作“孔氏”。’”(第429頁。)今核《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瀧川氏于“孫”字旁批有“?”號(第600頁),已存其疑。孫氏未聞。考《隋志》尚書類小序中云:“梁、陳所講,有孔、鄭二家。”(第915頁。)知當作“孔氏”。又,“鄭玄《注》云”,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作“鄭玄注者”(第600頁),文意即豁然開朗。
[35]張衍田輯校:《史記正義佚文輯校(增訂本)》,第1483條,第443-444頁。按:“後又作《曲臺記》”之“作”,瀧川資言《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作“爲”;“有五十六篇”,《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作“有六十六篇”;“淹中”,《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作“奄中”,而于“奄”字旁加“?”號;“後博士傳其書”,《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佚存》旁注一“高”字(第601頁)。
[36]按:第1條是:“《七錄》云:建武中鄒、夾皆絕。”(《宋人著作五種徵引〈史記正義〉佚文考索》,第110頁。)第2條是:“《七錄》曰:《春秋斷獄》五卷。”(同前。)第3條是:“《七錄》有《蘇秦書》。”(同前,第115頁。)其中第1條,參見前文輯佚部分第(1)組之討論。
[37]按:史料之“再發現”,係安平秋先生提出:“在學術研究過程中,我們不僅要注意發現'新材料’,更要善於在常見的書中發掘有價值的資料(我們姑且把這種發掘稱爲史料的'再發現’)。”“利用常見的書,一樣可以做高質量的研究。”(《宋人著作五種徵引〈史記正義〉佚文考索·序》,第2頁。)
[38]〔漢〕班固:《漢書》卷三○,第1706—1707頁。
[39]〔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二,第914—915頁。
[40]如《詩》,陸德明《釋文序錄》云:“《韓詩》雖在,人無傳之者。”《隋志·詩類序》云:“《韓詩》雖存,人無傳之者。”時賢申論云:“二家親見原典,實著之錄,可信;謂《韓詩》雖存有傳本,專家授學無人,故存猶亡也。亦是實情。”(程元敏《詩序新考》,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20頁)其實《釋文序錄》、《隋志·詩類序》俱本諸阮氏《經典錄·詩部序》。
[41]按:由王應麟據《史記正義》所採之《七錄》小序文字限于四部,以及瀧川、水澤所輯《七錄》小序亦限于相同四部之事實,度張守節根據需要,有所取裁,並未將《七錄》全部小序採入《正義》;王應麟所見《正義》傳本,可能有闕,是以採擇有限。

【作者简介】张宗友,安徽金寨人。文学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代表论著有《尺牍·事行·思想: 朱彝尊研究论集》(凤凰出版社,2020年)、《朱彝尊年谱》(凤凰出版社,2014年)、《〈经义考〉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增订本,凤凰出版社,202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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