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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奇案:妻杀夫儿杀母 十七岁的幸存者被拟斩 刘彻却说:可以原谅

 金华303 2021-07-22
汉朝奇案:妻杀夫儿杀母 十七岁的幸存者被拟斩 刘彻却说:可以原谅

汉景帝五年,陕西扶风县程县令正悠闲地坐在县衙后院饮茶时,忽听得有人来报:“大老爷,不好了,城南防家出大事了!”

程县令听闻,放下手里的茶杯问道:“如此慌里慌张的,到底是何事?”来人答道:“城南防家出人命了,一家三口,父母都死了,只剩下一个孩子在那里扶地痛哭。”

听说出了人命,还是两条人命,程县令不敢怠慢,当即就令掾史和仵作赶往了现场。

不到一个时辰,官差们回来了,回报程县令,防家果然出了大事:防家共有三口人,户主叫防廷旭,妻子陈氏和孩子防大年。

防廷旭和陈氏都已经死了,倒在血泊之中。防廷旭致命伤在脖颈处,陈氏致命伤在腹部,均是一刀致命。尸体已经检验过,并且填写了尸格。

程县令问道:现场还有什么痕迹,必须马上破案!“官差们回复道:”现场除了血没有其他,但防大年却是命案的目击证人。”

程县令摇着头说道:“一个孩子的话能当真吗?”官差们回道:“大老爷,虽称他是孩子,但防大年又不是孩子,他已经十七岁了,他说的话,是可以当作证言的。”

然后,官差们将从防大年那里了解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汉朝奇案:妻杀夫儿杀母 十七岁的幸存者被拟斩 刘彻却说:可以原谅

原来防廷旭与陈氏是二婚,在之前,曾有一个妻子叫张氏。防大年就是防廷旭和张氏所生的孩子。几年前,张氏因病去世,防廷旭为了有人能照顾孩子,所以续娶了陈氏。

陈氏这人,为人刻薄又算计,过门没多久,就全权掌握了防家的财政,这些钱不仅没用在防家,一部分被她拿出去补贴娘家了,一部分变成了自己的私房钱。再加上,防廷旭续娶她时,已经四十好几了,相貌又不甚讨喜,所以陈氏对他没有好脸色,总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更不要说对待防大年了,三五不时地虐待是家常便饭。

起初,防廷旭对陈氏的所作所为也不太在意,时间久了,听了邻居们的闲言碎语,再看到孩子身上时不时出现的青瘀,相信了陈氏抗夫虐子的举动。所以两口子经常吵闹,有时也会拳脚相加。

这一天,两人又因为孩子的事吵了起来,陈氏性烈,争吵不过时冲进厨房,随手拿了一把刀,反手就砍在防廷旭的脖颈上,防廷旭立时毙命;

而在一旁看着两人争吵的防大年,看见继母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将父亲杀死了,也是新仇旧恨涌上了心头,顾不得母慈子孝,上前抢过陈氏手里的刀,一刀捅向了陈氏的肚子,陈氏也是当场毙命。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家三口,妻杀夫,子杀母,酿成了一出人间悲剧。

防大年杀死陈氏后,才感到害怕,站在院中大哭起来,哭声惊动了左邻右舍,纷纷跑到防家探看出了什么事,一看,众人惊呆了,两个人惨死,一个人满手是血的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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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不敢乱动,立马跑到县衙来报了案。

程县令听完官差所说,也是震惊不已,他缓了缓神说道:“既然案情已经清楚,那赶紧将防大年拘拿到案,另外通知两家亲人。”

官差接话道:“据邻居们所说,防廷旭并没有亲朋好友,陈氏倒有一个哥哥,叫陈自源,已经派人通知他明日到县衙。”

第二天,防大年和陈自源到案听审。

还没等程县令开口,陈自源便已经痛哭着跪倒在地:“大老爷,我妹妹死得冤啊!请大老爷为我妹妹作主,严惩凶犯防大年!”

据陈自源说,自己的妹妹陈氏自从嫁到防家后,处处受欺负,大的责骂殴打,小的也没有过好脸色,可以说没过上一天舒心的日子。昨天妹妹又被防廷旭无故责骂,妹妹想不过,拿起刀想挥刀自刎,防廷旭怕出人命,上前夺刀时不小心将自己脖颈给伤着了。而防大年,以为是我妹妹杀死他爹的,所以上前,一手抓着妹妹的头发,一手持刀直捅妹妹的腹部,将妹妹也杀死了。

最后,陈自源坚持道:对这等十恶不赦、罔顾伦理、亲手杀母的防大年一定要处死,才能给妹妹雪恨。

程县令一听,怎么陈自源所说和昨天官差们所报的不一样呢?昨天官差们说的是陈氏杀死的防廷旭,陈自源却说防廷旭是不小心自杀的。那到底谁在说谎呢?如果防廷旭真是自杀的,那防大年杀母,罪过就大了。

程县令又转过头来问道防大年:“昨天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何杀死你继母?”

防大年听陈自源的一番陈述,本就气愤异常了,现在更是一吐为快:“回禀大老爷,小人哪是无故杀母啊?又怎么会做出欺负母亲逼母自尽的事啊!我那继母生性残暴,自从到了我家后,经常与我父亲口角。昨天他们口角时,继母持刀砍死我父亲。我见到父亲横死,也是一时愤恨,才将继母杀死的。昨天的行为,我是出于一时激动,现在也是追悔莫及,只想为父亲报仇,顾不了其他。我自知死罪,也死而无憾!”

见两人所说南辕北辙,程县令叫来防大年的邻佑,让他们将所见和所了解的事情说一说。

结果邻居们异口同声都说到,陈氏的确是性情暴燥,平日里夫妻俩经常吵架,也有人见过她责打防大年。而防大年是众人看着长大的孩子,生性纯良正直。所以尽管命案发生时没有亲眼见到,但大家还是选择相信防大年的话。

听到这里,程县令也暗暗琢磨着,如果真如陈自源所说,防廷旭抢刀而将自己误伤,这误伤的位置也不应该在脖颈处;再说了,陈氏一介女子,力气能有多大?防廷旭抢刀时也不会使蛮力啊,那就算伤,也不会是致命的,最后就是一刀划痕。必定是陈自源说了假话。

但就算防大年说的是实情,是他将陈氏杀死的,杀人偿命无可厚非,关键是陈氏还是他的继母,以子杀母,就不单单是死那么简单了。

想来想去,程县令对防大年说:“防大年,你逞匹夫之勇,杀死你继母,虽然父仇不共戴天,但杀人偿命,也饶不过你。”

程县令当堂给防大年定了斩刑,防大年也表示愿意领罪伏法。案子就此结案,防大年暂行关押,程县令具案上报,等候最终批复。

案卷到了廷尉手里,廷尉认为程县令的判罚不合理,既然陈氏是防大年的继母,防大年杀人就属于大逆之罪,应该被凌迟处死。于是他将自己的判罚写于案卷之上,并呈递到汉景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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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看了这个案子,很是犹豫,按说防大年确实是大逆不道的,但杀父之仇又岂能不报?正当景帝左右为难之时,时年十二岁的太子刘彻看到了这个案子,他从心里为防大年感到不平。

刘彻认为,陈氏杀死自己的丈夫,本就是有罪之人,陈氏就该死。那要如何才能将防大年的罪行减轻呢?

刘彻日夜思索,终于让他想到了一点。

次日,刘彻面见景帝,陈述道:“夫继母如母,明不及母。縁父之故,比之于母。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绝矣,不宜以大逆论。”意思是,继母之所以看作母亲,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当陈氏砍死了防廷旭时,夫妻关系和母子关系在那一刻就已经恩断义绝了,所以陈氏也不再是防大年的母亲了。作为一位孝子,眼睁睁地看到自己的父亲被杀,岂有无动于衷之理?防大年为父报仇,是值得原谅的,不应该以大逆之罪论处。

汉景帝听刘彻如此这般之说,也觉得甚是有理,听从了他的决断,废除了防大年的大逆之罪,发回原地,要求重新量刑。

扶风县令依照景帝的批示,免除了防大年的死罪,改为杖刑,责打五十杖以示惩戒后,释放回家。

汉朝奇案:妻杀夫儿杀母 十七岁的幸存者被拟斩 刘彻却说:可以原谅

案件的判罚是对是错,已经没有争论的必要的,但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的结局可能一样,但过程不一样时,就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

试想,如果防大年被处以大逆之罪,被继室虐待的孩子,是不是只能委曲求成,聊以度日?而继室们在这一制度的维护下,却可以更加为虎作伥、麻木不仁。这是不是一个制度想要达到的结果呢?

教育上有因材施教之说,工程治理上有因势利导之说,在刑罚的判定上也因为有因循就势之说,搞一刀切,伤害的是民心,毁灭的是希望。

当然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家和万事兴。

一个三口之家,片刻之间崩塌,剩一个孩子,还有什么温暖和希望可言?谁又能说这样长大的孩子,活着就是庆幸吗?

能成为一家人,就是一种缘分,何不宽以待人,彼此融洽?就算一段短时光,也是值得纪念和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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