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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如何过马路

 苏三客厅 2021-07-26

      昨天一个名为《女子斑马线被撞飞 路人报警期间遭二次碾压》视频突然就在网络世界成为一个“新闻事件”。而实际上这个交通案件的发生可能是在4月份,也有人说是最近新闻,时间并不重要了。它跳动人们神经的是其中的“冷漠”。

      在我的群里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甚至节外生枝还发生了不愉快。一个基督徒面对包含我在内的群友讨论 ,骂我们面对这样一个惨剧还能冷静讨论案件所投射的文化问题,是“脑子坏了”“冷血动物”,还有一个跟着咒骂我们这些讨论。我就把两位请出了群。接着还引发了“言论自由”的问题。在我这个文化人的群里有人阻止我自由发表文化观点,我当然有权利请他们出去。自由是有边界的,犹如过马路也不是完全自由的。一个良好的社会,就是有一定秩序的社会,自由与规则规范着每一个人。

      因为以上的不愉快,我本来不想再继续就此发言,但今天群里群外的讨论依然汹涌澎湃,我干脆再做冯妇,严肃地论述一下我的看法。

       我目前得到的信息是,这个视频是发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一个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路口。

       我看到这个视频时第一个反应是:中国人好冷漠啊。并且发了几句牢骚,什么中国传统文化是亲疏有别,非亲人熟人皆非人 之类。

        但随着深入细致的分析之后,我已经不这么看了。

       事实上这个案件发生后是有人打电话向有关方面报告的,而且公安监控里已经有警察看到并且已做出反应,只是需要时间,期间只有1分多钟,所以惨剧发生。而这个时期的行人看似冷漠,但实际上我们无法谴责他们,因为他们无能为力,当然他们也可以做些事情,但他们可能没有经验来处理类似的事情。

      假如我在现场,我有可能去帮助这个人,也有可能打急救电话后离开,因为作为一个被撞伤倒地的人是不能被随便拖动的,这是骨科常识,否则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假如有不可逆转的结果谁来负责?比如挪到导致窒息死亡或瘫痪。

      另外,在类似场合下单独救助,很可能造成二次车祸,前面这个女士被撞到已经是个明证,并且以往已发生过车祸现场一位明星救助他人被撞飞的著名事件。更何况,在中国救人是有被讹危险的,中国的大街上到处都是碰瓷骗局,很难判断事件原委。所以,最终我打消了对于行人冷漠的判断。即便从群内不断有人骂我们评论就是冷漠来看,中国人也不冷漠。我自己甚至在大街上扶过倒地老人。中国人不算特别友好倒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在类似情况下这个路人假如在西方发达社会是可以存活的,是不会被再次碾压的。在这一刻我们或许才看清一个真相是,相对于西方发达社会,活在中国确实就是一场悲剧。但这是谁的责任呢?

       一个本来可以不死的人活生生的死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个社会确实是有责的。

      首先是市政方面,应该装一个红绿灯,行人的安全就可以保证了。

      然后,假如说行人站在那里维护这个倒地的路人有被撞危险,那么过往的汽车应该停一辆 挡在那里维护她再次被撞的安全,这是最可行的。所以,过往的汽车比路人更冷漠。假如要谴责,我首先谴责过往的汽车没有停下来。

      最后,再来说说第一辆肇事司机与第二个碾压司机,他们两位都不是谴责的问题,而是直接承担法律责任,这显而易见。

      许多人把这个案件与西方国家相比。说到中西方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人车过马路规则。不得不说,此事确实与文化有关。比如西方车让人是很常见的,已经成为常规。但在中国却并非如此。这就是文化。同时在法律中,西方就是冷冰冰地依照责任,有可能行人过马路死了也白死,司机完全无责。而中国法律则是行人为大,不管机动车是否有责 必须为行人负一定责任,是一种行人为弱者的预设,所以因此中国的行人更大胆。但现实又是矛盾的,中国的司机根本没有习惯礼让行人,中国司机人人脾气大,这几乎是“中国一景”。这些现实的文化与法律矛盾会使类似惨烈案件在中国发生的频率更高一些,几乎等于飞灯扑蛾的效应。

      每年全球有125万人因为车祸丧命,也就是说每天都有大约3400个死亡名额等着汽车去碾压。 这是个残酷的无法更改的现实。而我们看到的不过是其中一个案件而已。中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车祸,这个平均死亡率是高于全球平均的。这些多出来的中国车祸死者人全是被“冷漠”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比如政治制度的?市政责任心的?文化的?法律规章的?我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我有以下粗浅看法。

        有个著名调查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车祸率紧密相关。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某个值时,车祸率就会明显开始出现反向U型拐点,呈下降水平(不想查了)。一个国家的车祸率与文明水平绝对有关。

      在这个案件中,我作为一个文明学研究者 明显感到一种整体社会文明水平的投射。简单说,就是这个社会的工业水平不够成熟,城市化管理不够成熟,围绕汽车这一新型工具方方面面呈现出无力无序,市政没有给红绿灯,警察没有及时到场,路人不知道如何应对,路过汽车不知道如何过马路也不知道如何应对类似车祸,甚至人们不知道如何安全过马路!

    具体就这个案件很多人谈到法律,其中的考虑元素除了看有无红绿灯,就要看斑马线。回想一下,你确定你知道如何过斑马线吗?斑马线与路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呢?这个问题有些象是结婚给看性教育视频一样多余,但它真不一定是多余的。(百度上查阅“斑马线”辞条即有答案)

      这个案件中的女行人死于斑马线上,在同情之余说明她是不知道如何安全地过马路的,她实际上对她的死也是有责任的。

      斑马线是上世纪才开始出现的一种汽车工业的产物。就如何通行有如下规定:

“对于机动车来说,看到斑马线就要自动减速缓行或停下,车让人,让行人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我们在画面上可以看到所有人都在等车流,只有这个女路人勇敢地闯了斑马线,法律没有禁止她闯路的规定,但她对自己的判断与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当然不能谴责她,我认为司机是应该为她让路的,但中国的文化与社会现实根本不支持这个理想。当然我认为两个司机在斑马线没有及时停车才应该受到谴责,但这于事实无补。所以,我的思维是,现实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那就是作为其中的一方,先把自己的安全保证做到位,不要与社会现实做无谓的抗争,比如你知道中国司机没有在斑马线停车减速就是要对抗他们,那你随便。武松确实受人尊敬,但被老虎吃掉的人应该成千上万,自己的命运自己选择。

       回顾中国人普遍家里有车,也就是21世纪的新生事物。中国人对于整体的汽车文化还陌生得很。另外,从文明角度,中国是个工业化与城市化都尚不到位的国家,围绕汽车的惨剧或高车祸率,可以肯定会维持相当长一个时间,希望你不会成为每年那冷冰冰的4千多位中的一位。

    无论如何,我相信类似的案件在公共场合讨论多了,大家关注多了,技术上分析多了,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来提高防范,尤其是学会智慧地过马路,智慧地救助路人,类似的车祸率会越来越低——这也就是文明发展的一个规律:在学习中发展成长。我之所以会停下自己的事情拨冗匆匆写下这样一片帖子,正是为了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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