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虽然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但只有到了清朝才达到了一个最鼎盛最高峰最完备的阶段,并由此盛极而衰。”(潘剑冰《疯狂的科举》)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正如潘先生所说,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 在清朝,人们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即府、州、县级行政区划的学校)。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的管教,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坎。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免除差徭,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等等。 清代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即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的意思),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 曾经的乡试考场,如今成了热门旅游景点 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贡士,贡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第一名叫会元。 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即殿试。它通常在会试后的第二个月,殿试是当朝皇帝亲自出题的考试,它没有主考官,因为皇帝就是名义上的主考官,所以参加殿试的所有考生也就成为天子门生。清初殿试的日子在四月或五月上旬,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为四月二十一日殿试,遂成定制。殿试的地点顺治朝在太和殿,乾隆五十四年开始改在保和殿,后沿为例。 清代科考试卷 参加殿试的考生,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整个科举之路上,所谓的“连中三元”是指在乡试、会试及殿试都取得头名,连得解元、会元、状元,“这是了不得的事情,因为科举一千三百年的历史,'连中三元’者不过十四人而已,其中唐代二人、宋代六人、金代一人、元代一人,而科举制度最完备、竞争最激烈、含金量最高的明清才各两人,明朝为黄观、商辂,清朝为钱棨、陈继昌。”(同上)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如此这般,才算完整走完了清代的科举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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