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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五色章第十二

 随便阁 2021-08-08

道经·五色章第十二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

苏辙:视色听音尝味,其本皆出于性,方其有性而未有物也,至矣。及目绿五色,耳绿五音,口绿五味,夺于所绿而忘其本,则虽见而实盲,虽闻而实聋,虽尝而实爽也。

原成:五色,使人之目盲。五音,使人之耳聋。五味,使人之口爽。

原成:色,犹屏蔽而舍弃之义。色为物之偏,目不视全物而视物之偏,故曰目盲。不能以矛盾的态度去认知万物,则所视之物皆为偏也。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苏辙:圣人视色听音尝味,皆与人同,至于驰骋田猎,未尝不为,而难得之货未尝不用也。然人皆以为病,而圣人独以为福,何也?圣人为腹而众人为目,目责而不能受,腹受而未尝责故也。彼物之自外至者也,此性之凝于内者也。

原成:驰骋田腊,使人之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

原成:人是有自我意识的,自我意识的直接产物就是主观意志。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选择就是,以“道”约束自身,或以主观意志约束自身。所以老子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腹”不关心所食为何物,把营养留下,把废物泄之。“腹”的作用不受主观意志约束而循自然,故圣人尊崇之。“目”视物受主观意志约束而殉于色,故圣人废弃之。主观意志者凡物皆以好恶之心、爱恨之情视之,则必以色寻物而失客观。所以老子极力倡导以“道”约束自身,凡物以“为腹而不为目”的态度审视之,以达到自身与万物和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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