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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与出租人谈租房时我们各自在想什么?

 思维观察员 2021-08-17

昨天对于鲍某某事件后续的进展没来得及关注,忙着为自己搬家找房子着。前者是对社会愤慨事件的关注,后者是处理自己的生活问题,当两者撞在同一时段内,大脑很自觉地做了取舍。

这一现象,我自己解释为:自私是人的基因。当自身的利益与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想冲突时,人会本能的选择维护前者。同时还可以通过艺术加工适当地拔高:不扫一屋何以扫天下。只有当自身的问题被妥善的解决了,人才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来让生活的这个社会变得更公正、公平,哪怕仅仅通过监督及申讨。

看吧,只要是结果已定的事情,不管之前是如何分析决策的,事后我们的大脑都能理性地给我们合理化,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你做的是对的。”

今天就聊聊我和出租人就房子出租的事,看看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问题的核心在哪,以及如何对事情的结果合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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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搬家这个事提上了议程时,行为在大脑的支配下便开始了搜索房屋出租信息。快中午时在某鱼上看到了一条出租信息,位置就在附近,而且性价比挺高。和出租人联系之后,约了下午看房。午饭后出发,看毕。

就房子整体空间来说确实性价比挺高,与同类型的房子相比,租金近乎半价。于我个人需求而言,同样的预算可以使居住空间几乎大一倍,何乐而不为。这是这个房子最大的优势。而我看到的缺点是入口及楼道环境挺乱,屋子里采光不足比较暗有些压抑。但就优势与劣势比较起来,前者能胜出后者,对于后者也自然地有接受或改造的对策。

原本觉得这次租房子还挺顺畅,但也…也就是“原本觉得”。我关注的点没有问题了,只是出租人这边也有自己的诉求,毕竟做“买卖”是双方的事,得彼此都觉得自己的诉求还可以接受了,卖买才可以成。

因为该出租人也是租客,疫情影响打算回家发展,属于转租——若我租住租赁合同与房东签,所以之前他们添置了好多家私,出租人的诉求是出租房子时也得把这些家私做折价购买。我的诉求是低房租、大空间,没有涉及家私。于是“家私”便成了这个房源能否租得下来的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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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我自己是怎么想的。人的大部分行为都受大脑指令的驱使,即便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做出的行为。就租房这件事本身而言,我有了这个需求,才会驱使我进行找房子这个行动。那么我当时的脑子是如何转的呢?

首先,我得明确此次换租房子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租住成本的基础上把租住空间扩大一些,为此以交通便利性做交换。其次,我需要的是房子是空间,所以我只为自己的需求付费——支付房子的租赁费用。其次,住在房间里面是要生活的,所以满足生活的家私除了自己有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有购买预算,也有对应的喜好选择。

面对当前这个房源的时,对照目标,这个房源能满足我的主要目的。但附带的“家私”需要我折价购买,这并非我所需,对应的支付费用也不符合预期及逻辑,虽然它会影响此次租赁意向。

为了避免“家私”对租赁意向的阻碍,我做出了适当让步,把对家私的喜好与选择权做让渡,拿之前“一部分家私的预算”来折价购买这里我需要的部分“家私”。但不能接受全部东西的折价,毕竟对我不需要的,不说折价购买了,就是免费送我,于我而言一是无用、二是占空间、三是处理起来费事。

就当下而言,这是我较客观地看待“家私”这个阻碍,以及能做出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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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作为出租人是如何认为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客观地事实是我需要退租回家了,房子尽可能给房东租出去。大体的原因有几点:一房子租出去了就可以取回自己的押金,二把家私做个折价处理也是适当的折损补偿,三给房东也行了便利免得麻烦再找租客。

要把房子退租,这是必然的,如果以租出去的方式退也是不错的,于是在对应想平台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就是自然。如果按着市场价走的话,这个房子的租金绝对有优势,那么依着这个优势把这些家私也给折价处理了,岂不更好?

说起家私,就心疼。这些可都是上等成色,材质、设计、做工都无话可说,有的即便用了一、两年现在看着还是和新的一样,有的用了不到一年,算个八九成新也不在话下。如果单单是给房东退租的话,房子就得处理干净,这些东西就得处理掉。

把这些东西自己带着搬回老家不可能,运回去也不现实,家里有,也用不到。卖废品的话更不乐意,这么多东西前前后后的置办着,也大几万的,当废品卖,不值当,也不忍心。卖二手家具,结果人家东西没出多少钱,人工搬运费先要了一大通。怎么办呢,怎样才能把这些家私处理得当呢?出租房子的时候作为附属条件折价给租客是不错的主意,毕竟不管谁住进来都得生活,而这些也是必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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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我和出租人对于房子的租金和空间达成一致后,面对“家私”,我们各自的诉求产生了差异,也使得租赁意向卡住了。

我这边知道这些家私我不需要,如果非此不可的话,退让一步,我只折价其中我需要的部分。出租人认为这些家私对于要在这里生活的人是必须的,一定需要,如果非此不可的话,折价其中的一部分也行,其他的留在这里,权当送了。

这样问题于我便成了要折价哪些东西,各个的预期价格是多少,最后出个折算总价。于出租人而言就是租客报出来的这个总价是否与我内心的预期相吻合,如果不吻合,那么差距有多大,及这个差距能否接受得了。

之后的谈话重点,也是租赁意向能否顺利达成的点就在这里了。我的折算总额的计算方法,是按着实用性为先,需要哪一件哪一样,就点出来,然后参考二手市场对应物品做个估价,七七八八的算了几件,加总起来3000左右。出租人的计算价格时,是参考之前购买时的价格(逐个的记住原价不可能),就统共以2万7计算,因为已经使用过了,考虑二手的折旧就按零头算7000元。

一方愿意支持3000元,一方期望7000元,中间差额4000元,这就是冲突。那么这个房子能不能达成租赁意向就得看双方愿不愿意再让步,以及以怎样的程度让步。于我而言,再增加一点钱,我都感觉自己是为不需要的事物支付了费用,但是考虑到这个房子的优势,还是愿意再让一步,这边出4000元;于出租人而言再减一分钱,对于出租人而言都会觉得是损失,考虑到自己要急切地处理掉这些家私,也愿意让步,最低勉强地能接受4500元。

最后就卡在了这500元让面。于我在增加了1000元之后再次增加500元就成了预算的150%了,再考虑到租住进来之后需要的简单装修和布置,添加一些现在没有的东西,也是一笔费用,所以再增加的成本不容易接受。于出租人而言这500快降下来,觉得损失了大半收益,2万7的花费却仅仅换得了4000元,觉得说不过去,也加之这是勉强地4500元,不可能再降了。

于是交谈就处在了停滞状态,各自再考虑考虑,双方诉求都有未达成的部分,使得这个租赁意向不能干脆地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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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了,租赁意向卡住了。买卖是双方意向达成的事情,卡住了也绝非一个人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或者不对,其本质就是利益获取和让渡平衡的过程——能平衡,就成交;不成了,卖买不在仁义在。

这个过程中好玩的点就在于大家看似不经意间地沟通商议,实质上都是受自己的利益——自己大脑里觉得值得的事、物及方向——的驱使所行事。所有行为并不见得有“好与坏”的道德评价、“对与错”的选择评价,更多的是觉得“值与不值”的价值评价。而价值评价又是很私人的一种标准,因人而异。

当在这种评价标准下,自己与他人甚至与这个社会产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人会本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试图达成自己的目的,对应的行为就会自然产生。之后对于结果,也有足够地方式来合理化它们。

就像这篇文章的记录,就是给这次未达成租赁意向的行为结果做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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