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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i-CASE上线试运行!

 新用户17325722 2021-08-20

上海检察机关“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i-CASE系统)于近日在杨浦、长宁、静安、嘉定、崇明区检察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六家上线试运行。本次扩大试点工作本着“重在发现问题”的原则,鼓励试点单位检察人员重点围绕i-CASE系统数据是否准确、案例解析是否专业、案例本身是否过时或者存在问题需要清理等提出意见,持续进行系统升级和功能完善,为在全市检察机关运行,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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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E系统是什么?

是以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为依托,由市检察院、杨浦区检察院共同组织研发的集类案强制检索、全量案例整合、智能检索输出等功能为一体的案例检索平台。

i-CASE系统

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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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和最高检要求,解决实践中制约指导性案例运用的问题,研发i-CASE系统,其功能定位是:

一是实现类案强制检索在办案环节落地落实。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在办案件相对精准推送权威案例,发挥好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操作便捷,服务办案。以便捷化用户体验、不增加办案人员过多工作量为目标,只需将案件审查报告一键上传,系统将智能输出结果,做到一搜就有、一看就懂、一键就用,将办案人员从繁杂的检索与结果比对等事务中解脱出来。

三是构建共建共享的交互式案例学习交流平台。办案人员可以在平台中,发表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见解,可参与案例规则的提炼,可对引发社会关注的、具有引领性、影响性的境内外案例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吸收采纳的意见将同步纳入系统,构建“活”的数据库。

i-CASE系统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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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权威案例为主导。i-CASE系统收录的案例,重点是具有强制检索、参照适用规定要求或者实践必要性的权威案例。

2. 以规则提炼为核心。为了使检察官在需要时能够一搜就有、一看就懂、一键就用,系统在研发中引入知识图谱的理念和方法,对案例中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进行通篇批注,总结提炼关键词,按照四层级的逻辑体系形成知识图谱。

3. 以实现“强制”为重点。为了使案例检索、比对和适用成为办案必备环节、必经步骤,又不过于增加检察官办案负担,系统做了三方面的努力:一是在精准性方面,根据权威度不同对案例进行效力分级。二是在便捷性方面,以便捷化用户体验为目标。三是在有效性方面,对于系统显示匹配度达到50%以上的五星级案例,均要求查阅学习,并通过选择菜单按钮的方式,决定是否参照适用。

4. 以自主检索为补充。i-CASE系统同时设置自主检索功能板块,具体包括词条检索和知识图谱检索。词条检索同时具备正向检索和反向检索功能,并均可以叠加多个词条检索,以提高推送的精准性。

5. 以全程留痕为辅助。为满足对案件检索工作管理和运用优化的需要,i-CASE系统设置检索记录全程留痕功能,通过后台数据留痕,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自动抓取,形成可视化图表,为今后分析研判案例检索适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主题培育研发案例等提供依据,助力督促实现强制检索全覆盖。

i-CASE系统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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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是i-CASE系统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为确保案例解析质量,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聘17名业务骨干作为基地特约研究员(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对案例进行解析,形成“特约研究员解析——核稿人二次统稿——司法案例解析专班审核”的三轮解析流程。i-CASE系统建设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下面,让我们来倾听特约研究员代表们对于解析案例工作的心得体会吧。

张曦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案例,既是我们工作中最常见的载体,有时却又是办案中最稀缺的资源,相信每一个检察官工作中都有过案到参照方恨少的焦虑时刻。所以当刚刚接触到i-CASE,看到系统的演示和发展构想时,内心瞬间被击中,终于有一个系统可以将案例数据化、智能化来辅助办案了!

王立华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

案例解析俗称“打标签”,当第一批解析案例计算机无法识别时,才发现“打标签”之难,……“打标签”不是写案例但要解剖案例,把案例中的规则、方法提炼成计算机能够识别的语言,建立起案例与案件的关联,其难度不在办案件、写案例之下,需要知难而上,知行合一,经过无数的试错、失败,方能得到功成!

顾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一个案例之所以能够胜过一打文件,在于它不只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整个司法过程的重现;在于它不只是自上而下的说教,而是能让司法者身临其境地领会法律的真义。案例解析,是用关键词来提炼案件的生动之处,用层次来解构案件办理者的思考过程,用注解来诠释案例的司法价值,能够有力促进案例成果的转化,提高案例运用的司法效益。

王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一是享受。能够成为市检察院案例基地研究员是组织对我的工作能力的认可,这是我的荣幸。二是重视。法学既是经验的积累,也是不断进步的智慧凝结。三是提升。平时工作接触的案件总是有限,不会包罗万象。但此次通过解析最高法典型案例,接触到很多以往没有涉及的领域。

顾伟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有幸成为上海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并参与到案例解析的工作中,让我真切体会到了案例学习、案例解析、案例运用的重要意义。

黄春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作为实务工作者,以往我们对案例的关注点更多的是在裁判要旨上,但是i-CASE系统的案例解构不仅要关注裁判要旨,还需要更全面的关注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适用以及其中蕴含的司法理念,我们不得不反复研判案例的内容,尽我们所能将案例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展现出来。

王晓伟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我主要是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的民事检察部分以及最高法民事指导性案例进行解析。解析过程对我而言也是一种学习,之前对于最高检的案例也会进行学习,但多停留在表层不够深入,而解析的过程让我对这些案例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更重要的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多少在检察同仁办案过程中有所帮助。

梁春程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精品案例是司法机关最亮的名品,也是统一司法办案标准、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载体。最高检、市检察院研究室通过推行并完善案例强制检索,可以确保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更好地发挥指导、参考作用,推动实现“同案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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