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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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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

前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日



管理者声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积极探索研究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的建设思路,稳步推进SeMS建设专业化进程,并按照SeMS各要素的管理要求,对现行的航空安保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巩固,使SeMS建设理念贯穿于航空安保管理过程始终,确保航空安保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为确保白云机场高效运行,保护民用航空免遭人为的非法干扰行为的破坏,我们将致力于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倡导积极的航空安保文化,科学设立航空安保目标,建立航空安保绩效监测和考核机制,将航空安保管理政策、程序和标准转化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三、建立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主动的和预防性的航空安保管理,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四、保证航空安保资源投入,确保人员及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航空安保运行的需要。

五、建立航空安保准入制度,保证所有航空安保人员持证上岗,获得充分和持续的培训,确保其能力保持与授予的任务相当。

六、坚持科技创新,完善公司航空安保信息传递机制,积极开发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平台,对航空安保数据进行自动化分析和处理,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机场安防科技支撑体系。

七、建立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航空安保质量控制与评估体系,实时掌控航空安保工作状态,确保公司航空安保能力持续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尽可能提升并保持在可达到的最高水平。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6月日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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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手册 版本号 日期 发放清单



序号 发放单位

目录

前言……………………………………………………………………………………2



管理者声明……………………………………………………………………………3



修订记录………………………………………………………………………………4



发放清单………………………………………………………………………………5



第一章总则…………………………………………………………………………8

1.1编制目的…………………………………………………………………………8

1.2手册定位…………………………………………………………………………8

1.3适用范围…………………………………………………………………………8

1.4参考文献…………………………………………………………………………8

1.5术语………………………………………………………………………………9

1.6SeMS的基本构成………………………………………………………………11

1.7安保政策…………………………………………………………………………12

1.8策划………………………………………………………………………………13

1.9管理评审…………………………………………………………………………14

1.10信息沟通………………………………………………………………………15

1.11文件控制………………………………………………………………………18

1.12航空安保文化建设……………………………………………………………20



第二章组织保障子体系…………………………………………………………21

2.1概述……………………………………………………………………………21

2.2航空安保组织机构图…………………………………………………………21

2.3工作职责………………………………………………………………………22



第三章 目标管理子体系……………………………………………………………28

3.1目标………………………………………………………………………………28

3.2绩效指标体系…………………………………………………………………30

3.3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绩效指标(KPI)…………………………………………31



第四章质量控制子体系…………………………………………………………37

4.1目的……………………………………………………………………………37

4.2主体………………………………………………………………………………37

4.3航空安保措施执行规范…………………………………………………………37

4.4方法………………………………………………………………………………37



第五章风险管理子体系……………………………………………………………42

5.1目的………………………………………………………………………………42

5.2组织实施…………………………………………………………………………42

5.3风险管理方法……………………………………………………………………43

5.4风险管理的启动…………………………………………………………………43

5.5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44



第六章 威胁评估……………………………………………………………………46

6.1目的……………………………………………………………………………46

6.2组织实施………………………………………………………………………46

6.3威胁评估方法…………………………………………………………………46



第七章应急处置的管理

7.1目的……………………………………………………………………………49

7.2主体……………………………………………………………………………49

7.3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49

7.4应急处置培训…………………………………………………………………50

7.5应急处置演练…………………………………………………………………50



第八章 岗位认证与培训…………………………………………………………52

8.1目的………………………………………………………………………………52

8.2主体………………………………………………………………………………52

8.3对象……………………………………………………………………………53

8.4培训、认证要求…………………………………………………………………54

8.5培训考试………………………………………………………………………56

8.6培训记录………………………………………………………………………57

8.7绩效考核………………………………………………………………………57

8.8人员招录………………………………………………………………………57



股份公司安保运行管理规范文件清单……………………………………………59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倡导积极的航空安保文化,将航空安保管理的政策、程序和标准转化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建立动态的航空安保绩效评估机制和航空安保管理持续改进机制,促进安保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主动和预防性的航空安保管理,对航空安保的组织管理进行整合与完善,促进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运行协作,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实现持续安全。



1.2手册定位

本手册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施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路线图和总揽性文件,是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管理活动的行动纲领和实施依据,是贯彻落实《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管理辅助性文件。

本手册是股份公司所辖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SeMS手册、航空安保管理制度和员工岗位工作手册等各项航空安保管理文件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股份公司所辖范围内的所有航空安保管理活动。



1.4参考文献

ICAO《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DOC8973)

ICAO《安全管理手册SMM》(DOC9859AN/474)

民航局《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局第218号令)

民航局《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指南》(2009版)

民航局《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手册范本》(AC-SB-2011-01)

民航局《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标准》(MD-SB-2012-001)

民航局《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36号)

民航局《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民航发〔2009〕17号)

民航局《民用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民航发〔2010〕59号)

民航局《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民航发〔2013〕73号)

民航局《关于全面开展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571号)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手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手册(SMSM)》



1.5术语

航空安全保卫(AviationSecurity):是指为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

SeMS:是指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curityManagementSystem),是系统管理航空安保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组织结构、问责方法、政策和程序。

非法干扰行为(ActsofUnlawfulInterference):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例如:

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

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

在航空器或机场内扣留人质。

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企图犯罪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器材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传递危及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中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扰乱性旅客(DisruptivePassenger):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人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旅客。

安保管制(SecurityControl):防止可能使用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装置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手段。

航空器安保检查(AircraftSecurityCheck):对旅客可能已经进入过的航空器内部的检查和对货舱的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可疑物品、武器、炸药或其他装置、物品和物质。

航空器安保搜查(AircraftSecuritySearch):对航空器内部和外部进行的彻底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可疑物品、武器或其他危险装置、物品和物质。

威胁(Threat):明确或潜在的可能对飞行中、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民航设施或人员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状况。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通过识别、分析、缓解或排除危险/威胁或将其后果降低到可以接受/可承受的程度。

安保审计(SecurityAudit):对执行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各个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的深入审查。

安保检查(SecurityInspection):对航空公司、机场或其他参与安保的实体执行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要求进行的检查。

安保考察(SecuritySurvey):对安保需要的评估,包括查明可被利用来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弱点,以及关于纠正行动的建议。

安保测试(SecurityTest):对模拟实施非法干扰行为企图的航空安保措施所进行的隐蔽或公开的试验。

安保调查(Investigation):对安保事件进行仔细检查,并解释其原因,以防止再次发生,并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资格认证(Certification):航空安保主管当局或其代表对一个人具备按照当局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水平履行委派的职责需要的能力所做的正式评价和认定。



1.6SeMS的基本构成

1.6.1SeMS是系统地管理航空安保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组织结构、问责方法、政策和程序。SeMS是根据安保政策和目标对航空安保管理的各要素进行策划,建立组织结构,以信息为驱动,以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为基础,识别安保过程并配置相应资源,实现从事后到事前、从个人到组织、从局部到系统的闭环管理。

1.6.2SeMS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

1.6.2.1相对安全理念: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安全。安全是一种状态,航空安保工作是通过技术和管理的手段,使外来威胁对航空运输安全和效率造成的损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可接受的安全水平是动态发展的,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安全的要求会逐渐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可实现的安全水平也水涨船高。

1.6.2.2系统安全理念:

要实现系统安全,必须从策划、组织、资源配置、绩效监测和运行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SeMS是将实现系统安全的各个要素进行整合,最终达到总体运行绩效最优并不断实现更优。

1.6.2.3过程管理理念:

过程管理即识别和确定航空安保工作中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并对这些过程进行管理,阐明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对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航空安保的总体质量控制过程也遵循PDCA循环管理原理。

1.6.2.4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

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是SeMS的核心。实现预防性的航空安保,必须在对信息情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面临的威胁进行评估,结合内部危险的分析,作出综合的风险评价,并以此为基础采取风险缓解措施,使航空安保风险持续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1.6.2.5航空安保中人的因素:

SeMS重视航空安保中人的因素,建立适当的程序和运行规范,对航空安保人员进行持续培训以提升能力,从而减少人为差错;同时采用质量控制措施构筑屏障,及时发现并纠正运行中出现的偏差,避免人为差错导致严重后果,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1.6.2.6航空安保文化:

SeMS的运行促进系统内部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形成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航空安保文化的建设。

1.6.3SeMS的四个子体系和管理要素





1.6.4SeMS管理要素关系简图





1.7安保政策

1.7.1股份公司安保政策是股份公司安全政策在航空安保方面的具体体现,反映着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管理的理念,是股份公司SeMS建立的基础,是创造积极的安保文化的前提。

1.7.2安保政策应由股份公司董事长组织,分管领导牵头,股份公司保卫部负责安保政策的制定。在制定安保政策的过程中,应与负责安保关键领域工作的关键人员广泛协商,以确保安保政策与员工工作密切相关。

1.7.3安保政策应在经董事长批准后,或者经董事长授权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并及时传达至公司所有员工。

1.7.4股份公司安保政策

1.7.4.1严格执行国际民航组织、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民航局规章、标准等要求,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现航空安保要求。

1.7.4.2在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框架下,建立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航空安保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各种安全监察手段,实时掌控安保人员的资质水平、执行状态以及所采取的安保措施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确保实现公司航空安保各项目标。

1.7.4.3倡导积极、公正的安保文化,将安保管理政策、程序和标准转化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1.7.4.4科学设立安保目标,建立动态的安保绩效监测机制,并建立奖励机制,奖励在航空安保管理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单位和人员。

1.7.4.5建立威胁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主动的和预防性的安保管理。

1.7.4.6安保培训符合要求,通过持续的培训以提升能力,从而减少人为差错,防止非法干扰和恐怖活动,确保空防安全。

1.7.4.7加强安保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符合民用航空的规范标准,满足航空安保运行的需要。

1.7.4.8以诚信负责的态度,积极面对国家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上级管理单位、各驻场单位及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并积极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保管理水平。



1.8策划

1.8.1策划是管理的基本职能,有效的策划是做好航空安保工作的首要条件。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航空安保活动或有关航空安保的决策,都需要事先进行有效的策划。

1.8.2策划的基本内容须包括以下要点:

1.8.2.1确定目标;

1.8.2.2设置机构;

1.8.2.3明确职责;

1.8.2.4制定流程;

1.8.2.5运行监测;

1.8.2.6纠正完善;

1.8.2.7资源投入。

1.8.3策划应综合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包括:

1.8.3.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1.8.3.2国家航空安保工作政策;

1.8.3.3股份公司所承担的航空安保职能与任务;

1.8.3.4股份公司航空安保总体目标;

1.8.3.5当前航空安保工作状况,包括绩效水平、管理水平和能力等;

1.8.3.6航空安保现有可利用资源等。

1.8.4策划的组织实施

1.8.4.1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重大航空安保活动或重大航空安保决策的策划,由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主持,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航空安保策划由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主持并具体组织实施。

1.8.4.2所有策划的结果均需由主办单位(部门)形成文件,并分发至相关单位及部门,同时报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1.9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SeMS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对其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以找出实际工作业绩与预期目标的差距,从而明确改进方向和纠正措施,最终实现航空安保工作的持续提高。

1.9.1管理评审活动以年度为周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启动;管理评审的范围可以对股份公司整体安保活动,也可以单独对各二级单位(部门)的航空安保活动进行管理评审。

1.9.2管理评审活动由SeMS工作领导小组主持,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确保管理评审的客观性,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

1.9.3管理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1.9.3.1现有安保政策的适用性;

1.9.3.2安保目标的制定及更新情况;

1.9.3.3现有风险缓解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1.9.3.4安保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权限分配的合理性;

1.9.3.5安保资源(财力、人力、物力)投入的充分性;

1.9.3.6信息沟通的有效性;

1.9.3.7近期的安保绩效情况;

1.9.3.8运行环境是否发生变化;

1.9.3.9SeMS的改进需要等。

1.9.4根据管理评审结果,评审方须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含评审的结果、整改措施建议,对安保政策、安保目标和指标变更的决策或决定,对安保管理体系做出恰当评估,并提出改进安保管理体系意见。



1.10信息沟通

1.10.1目的

通过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收集航空安保相关的信息,为不安全事件调查、安全监督与审核、风险管理和目标管理等安全活动提供依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建设,避免和减少非法干扰事件和其他空防案件的发生。

1.10.2主体

股份公司保卫部是股份公司航空安保信息的主管部门,按照局方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要求,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对各二级单位的信息管理情况进行监管,负责股份公司层面的信息收集、分析、应用、归口上报等日常处理工作,为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

1.10.3信息的内容

航空安保类信息从报告的角度看,可分为强制报告信息、定期报告信息、自愿报告信息;从内容看,可分为运行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监察类信息、其他信息报告等;从信息来源渠道看,分成以下两类:

1.10.3.1外部信息

(1)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机场航空安保的文件、标准和程序;

(2)国家发布的有关航空安保的法律、法规,及下发的各类通知、通报、指示;

(3)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各种航空安保工作指令、要求、事故通报、整改通知、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管理经验以及事故教训等信息;

(4)我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SCASS)提供的与机场有关的航空安保信息;

(5)国际、国内发生的涉及机场的航空安保事件信息。

1.10.3.2内部信息

(1)各单位日常运行的相关航空安保数据;

(2)各单位发生的航空安保突发事件、差错及有关调查、处理情况;

(3)内部各级安全监察发现的问题、员工提交的自愿报告和安全建议等;

(4)威胁评估、风险评估报告;

(5)安保突发事件的响应及演练情况。

1.10.4信息上报要求

信息的上报分为强制上报和自愿上报两种:

1.10.4.1强制上报

需强制上报的信息有3种:

(1)监察反馈信息

股份公司各单位应在收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检查意见和建议情况书面报告股份公司保卫部。《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均为一式两份,由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双方各存一份。

(2)日常运行信息、管理信息和有文件或上级指示要求专门上报的信息

有文件或上级指示要求专门上报的信息,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

1)《航空安保内部质量控制年度总结及计划》:股份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2)《空防安全暨公安保卫月度工作简报》、《空防安全暨公安保卫工作月度统计表》:安检部门每月上报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12月,除正常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外,还须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统计表。

3)《旅客安全检查业务数据统计表》、《货邮运输安全检查业务数据统计表》:安检部门每月上报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

4)安检信息月报:安检部门每月上报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

5)《白云安检快速报告单》:按照逐级上报和越级上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安检部门在上报民航广东监督管理局和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同时,应当直接上报民航局公安局。

6)《白云机场内保工作信息》:股份公司每月上报集团公司。

7)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情况(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股份公司按时上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8)其他航空安保相关信息。

(3)航空安保突发事件信息。航空安保突发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四类:

1)非法干扰事件:以犯罪为目的的劫机、炸机、谎报险情、携带危险物品或装置进入控制区等。

非法干扰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须立即向运行指挥中心和股份公司保卫部口头汇报;在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向运行指挥中心和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有关事件的初步情况;事件现场处理完毕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正式报告;期间后续情况随时报。

2)严重空防事件:本机场安保防线被穿透,且造成一定后果,尚未构成非法干扰事件的;或安保防线未被穿透,但行为人有明显的危害空防安全主观故意,其行为被安保人员阻止的。

严重空防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须立即向运行指挥中心和股份公司保卫部口头汇报;在6小时内以文字形式向运行指挥中心和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有关事件的初步情况;事件现场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正式报告;期间后续情况随时报。

3)一般空防事件:本机场安保防线被穿透,但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及航班延误等后果的。

一般空防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须在1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向运行指挥中心和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有关事件的初步情况;事件现场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股份公司保卫部上报正式报告。

4)轻微空防事件:安保防线未被穿透,其行为被安保人员阻止的。

轻微空防事件不用一事一报,事发单位每月3日前将轻微空防事件汇总后,与上月的航空安保日常运行信息一同书面上报股份公司保卫部。

上述航空安保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完毕后,股份公司保卫部在1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书面报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1.10.4.2自愿上报

股份公司在公司OA系统中设置了专门的自愿报告栏,鼓励员工自愿上报安保信息,同时设置了jcaqxx@gbiac.net自愿报告邮箱。

1.10.5信息管理要求

1.10.5.1股份公司应完善航空安保信息管理,以确保SeMS的高效运行。

1.10.5.2各二级单位(部门)应根据本手册中航空安保信息报送要求,建立本单位信息报告制度,完善航空安保信息管理,并鼓励员工主动报告航空安保信息。

1.10.5.3在航空安保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中,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1.11文件控制

1.11.1目的

规范航空安保相关文件的使用管理,确保文件适用有效,便于航空安保管理活动的有效实施及查阅追溯。

1.11.2文件的范围

1.11.2.1国家、地方政府关于航空安保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通知、通报、指示等;

1.11.2.2民航行业适用的各类安保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及各类通知、通报、指示等;

1.11.2.3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机场航空安保的文件、标准和程序;

1.11.2.4机场航空安保管理的各种体系文件、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

1.11.2.5航空安保运行档案记录,包括:人员培训记录,安全信息记录、威胁评估与响应措施记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管理记录、不安全事件调查档案、安全检查记录、工作台账、会议纪要等。

1.11.2.6航空安保运行有关的音频、视频、图像资料。

1.11.3管理要求

1.11.3.1各二级单位(部门)应制定文件发布、发放、受控、搜集、审核、存档、记录、查阅、更新、修订及废止的程序和制度,并与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以及机场的安全政策、目标、组织结构等相关要素的调整保持一致;

1.11.3.2文件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11.3.3文件下发前应进行审核,确保不同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并与实际运行环境相符合;

1.11.3.4发文单位应确保相关使用者可及时获得适用有效的文件;

1.11.3.5发文单位应明确文件的管理部门和职责;

1.11.3.6文件的制发、存储等使用管理须遵守相关保密工作规定。

1.11.4本手册的使用管理

1.11.4.1手册的批准与实施

本手册由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生效,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和集团公司备案。

1.11.4.2手册的发放范围

本手册发放范围为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未经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手册提供给股份公司以外人员。

1.11.4.3手册的修订

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领导小组授权负责本手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手册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评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指令、职责分工和受威胁程度的变化,适时对手册内容予以修订、废除。

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专员进行手册管理,各单位在手册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由各二级单位手册管理专员负责汇总意见,及时反馈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手册修订,各单位须及时更新手册内容,并统一将作废页回收交至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毁。



1.12航空安保文化建设

航空安保的文化,是指组织内部形成的关于航空安保工作的共识,一般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建设良好的航空安保文化,是做好航空安保工作的内在动力和基础。股份公司将采取以下举措倡导积极的安保文化:

1.12.1做好宣传教育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航空安保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保意识和职业素养。

1.12.2落实责任制

每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中必须突出本单位或岗位的安保工作职责,确保各级管理者和所有员工认真执行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制定的航空安保政策,落实航空安保规章制度,以提高各级人员安保责任意识。

1.12.3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安全考核手段,建立航空安保工作的激励机制,将安保绩效与安全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员工对航空安保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章组织保障子体系



为建立并实施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必须建立与航空安保工作需要相符合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体系中各成员单位在航空安保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并配置相应的资源,确保其按照规定的职能,共同实现航空安保目标。



2.1概述

2.1.1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是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2.1.2股份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航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助董事长确保公司航空安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2.1.3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保卫部。股份公司保卫部承担股份公司航空安保业务日常管理职责,在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2.1.4股份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航空安保管理工作。

2.1.5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成立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作为股份公司和各驻场单位研究、讨论、处置有关航空安保方案、措施以及特殊情况的平台。

2.1.6本手册仅描述股份公司各相关单位、岗位所承担的航空安保管理职责;各单位在航空安保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可参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2.2航空安保组织机构图



注:负有直接安保职责的单位是指,其职责中含有控制区安保、公共区域安保、航空器安保、旅客及其行李安保、货邮安保、机供品安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航空安保职责的单位。

不直接负有安保职责的单位是指,不直接负有航空安全保卫职责,但工作内容有可能影响空防安全或需接受航空安保管理的单位。



2.3工作职责

2.3.1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

2.3.1.1建立股份公司SeMS,批准手册的实施;

2.3.1.2审批各二级单位SeMS手册;

2.3.1.3指导、监督SeMS有效实施;

2.3.1.4协调解决SeMS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2.3.2董事长

全面负责股份公司SeMS建设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2.3.2.1签发股份公司SeMS手册,审核批准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制度;

2.3.2.2规划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工作政策、整体目标,监督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与运行;

2.3.2.3建立有效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航空安保组织机构;

2.3.2.4为航空安保工作提供足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

2.3.3分管领导

协助董事长开展股份公司SeMS建设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2.3.3.1指导制定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工作目标,提交航空安保决策方案;

2.3.3.2督促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SeMS手册,组织和指导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

2.3.3.3指导和督促股份公司各项航空安保制度的编制、修订;

2.3.3.4组织对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评审、改进工作。

2.3.4股份公司保卫部(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股份公司航空安保业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2.3.4.1负责制定和修订股份公司SeMS手册;

2.3.4.2负责制定和修订股份公司各项航空安保制度;

2.3.4.3负责监督检查股份公司各项航空安保工作的执行情况;

2.3.4.4负责实施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绩效的考核工作;

2.3.4.5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工作;

2.3.4.6负责组织航空安保体系的策划、管理评审工作;

2.3.4.7负责组织实施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培训工作;

2.3.4.8负责股份公司航空安保文化建设工作;

2.3.4.9负责管理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2.3.4.10负责航空安保信息的归口上报、传达;

2.3.4.11负责审核与航空公司签订的《航空安全保卫协议》内容;

2.3.4.12负责协调机场公安局、驻场武警等承担安保职责的外部单位;

2.3.4.13负责确保白云机场建设工程、不停航施工以及围界内净空符合航空安保要求。

2.3.5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涉密航空安保信息的管理。

2.3.6人力资源部

2.3.6.1负责股份公司航空安保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航空安保实际工作需要;

2.3.6.2股份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协助开展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培训工作;

2.3.6.3负责在股份公司综合考核中兑现航空安保绩效考核结果。

2.3.7计划财务部

2.3.7.1负责为航空安保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3.7.2负责审核及结算航空安保相关资金,建立固定的安保经费保障制度。

2.3.8设备技术部

负责航空安保设施设备的评估、采购和调配等工作。

2.3.9党群工作部

负责航空安保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及新闻危机预防、处置工作。

2.3.10总值班室

负责股份公司值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航空安保事件处置工作。

2.3.11航空市场部

股份公司协议主管部门,负责代表股份公司与航空公司签订《综合保障服务协议》,《航空安全保卫协议》作为《综合保障服务协议》附件。

2.3.12安检护卫部

2.3.12.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管理体系;

2.3.12.2制定和修订本部门的航空安保流程、标准;

2.3.12.3组织实施本单位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活动;

2.3.12.4建立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绩效指标体系;

2.3.12.5监测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绩效;

2.3.12.6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2.7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2.8收集、分析和上报航空安保相关工作信息数据;

2.3.12.9负责旅客、行李和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的安全检查,并将查获的违禁物品、危险品及可疑人员移交机场公安局处理;

2.3.12.10负责航站楼、候机隔离区、控制区道口、航空器监护和围界的安全保卫,并将查获的违禁物品、危险品及可疑人员移交机场公安局处理;

2.3.12.11负责机场安防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2.3.13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

2.3.13.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管理体系;

2.3.13.2制定和修订本部门的航空安保流程、标准;

2.3.13.3组织实施本单位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活动;

2.3.13.4建立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绩效指标体系;

2.3.13.5监测本单位的航空安保绩效;

2.3.13.6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3.7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3.8收集、分析和上报航空安保相关工作信息数据;

2.3.13.9负责所代理的航空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并将查获的违禁物品、危险品及可疑人员移交机场公安局处理;

2.3.13.10负责所属货站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3.14运行指挥中心

2.3.14.1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航空安保应急处置演练;

2.3.14.2负责机场各类涉及航空安保的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通报工作;

2.3.14.3代表股份公司协调其他承担航空安保职责的驻场单位;

2.3.14.4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4.5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5航站楼管理部

2.3.15.1根据股份公司授权对航站楼出租场地和租户实施航空安保管理;

2.3.15.2负责监督航站楼内租户落实航空安保规章制度的情况;

2.3.15.3代表股份公司协调其他承担航空安保职责的驻楼单位;

2.3.15.4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5.5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6动力场道部

2.3.16.1负责确保机场跑道、滑行道、助航灯光系统、供电供水设施等机场重要设施设备符合航空安保要求;

2.3.16.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6.3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7消防救援部

2.3.17.1承担股份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3.17.2负责机场范围内火险隐患的监控、消防检查以及消防救援工作;

2.3.17.3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7.4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8航空运输服务分公司

2.3.18.1负责职责范围内所代理航班旅客、行李的航空安保工作;

2.3.18.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8.3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19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2.3.19.1负责贵宾室的安保管理工作;

2.3.19.2负责职责范围内客票销售的航空安保工作;

2.3.19.3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19.4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0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3.20.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航空器监护工作;

2.3.20.2负责所代理航班的货邮及行李装卸、地面运输工作符合航空安保要求;

2.3.20.3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20.4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1停车场管理分公司

2.3.21.1负责停车场的安保管理工作;

2.3.21.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21.3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2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3.22.1负责所代理航班的航空配餐、机上供应品服务工作符合航空安保要求;

2.3.22.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

2.3.22.3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3广州市宏利投资有限公司

2.3.23.1负责航站楼内小件行李寄存的安保工作;

2.3.23.2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4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机场公安局”)

2.3.24.1负责机场威胁评估的组织实施;

2.3.24.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非法干扰信息;

2.3.24.3参与白云机场航空安保质量控制工作;

2.3.24.4参与白云机场航空安保事件调查工作;

2.3.24.5参与白云机场非法干扰和航空安保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工作;

2.3.24.6负责本单位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2.3.24.7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2.3.25不直接担负安保职责的单位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航空安保教育和培训。



目标管理子体系



航空安保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是将航空安保控制在可接受的安保水平的一种客观的、量化的管理方法,是安保绩效监测的前提。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良好的航空安保绩效指标体系的支持。

通过将股份公司的航空安保目标层层分解,每个责任



3.1目标

3.1.1总体目标

按照民航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安全战略发展规划和航空安保工作总体目标,制定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工作总体目标:确保白云机场安全形势平稳发展,安全运行品质稳步提高,杜绝突破民航局及上级单位下达的控制指标的安保事件的发生。

3.1.1.1杜绝因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劫持、爆炸破坏航空器的重大航空安保事件;

3.1.1.2确保旅客、机组、机场工作人员的地面安全,营造安全、平稳的航空地面环境;

3.1.1.3杜绝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空安保设施、设备遭受破坏;

3.1.1.4防止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空防突发事件处置延误;

3.1.1.5维护民用航空秩序的正常和高效运转;

3.1.1.6其他航空安保责任事件风险以及辖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均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并逐年降低。

3.1.2年度目标

根据航空安保总体目标,股份公司在每一年度的年初制定出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工作的年度目标。年度目标的制定,不仅要符合局方、集团公司安保工作年度目标,还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3.1.2.1年度目标制定的原则:

(1)以股份公司安保政策为框架,与总体目标和总体经营方针一致;

(2)充分参考历史数据,体现“逐年递减”或“持平”的客观系统原则;

(3)要突出重

(5)实施安全目标责任制,充分考虑实施者的能力和水平,使之经过努力可以完成量化

3.1.3阶段性目标

遇国家重大或安保专项活动,须根据局方和上级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航空安保及内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阶段性目标。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实施情况纳入股份公司月度安全考核。



3.2绩效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体系由一系列航空安保关键绩效指标(KPI)构成,是绩效监测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年度、总体航空安保目标的有效保证条件之一。KPI是根据年度航空安保目标分解而来,各项指标相互独立,是股份公司责任范围内各项航空安保工作质量的直接量化反映。

3.2.1航空安保关键绩效指标(KPI)的制定原则

3.2.1.1与航空安保工作相关;

3.2.1.2与股份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3.2.1.3突出重点;

3.2.1.4可操作性强、可量化,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且容易获得,不使用主观评定方式;

3.2.1.5能够真实地、客观反映航空安保措施执行情况及相关工作的质量水平;

3.2.1.6广泛参与,共同协商制定。

3.2.2航空安保绩效指标(KPI)

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绩效指标(KPI)分为一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一级KPI)和二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二级KPI)。

3.2.3一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

一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是股份公司航空安保总体目标、年度目标,是航空安保的关键绩效指标。

按工作内容,主要划分为航空安保和内部治安保卫两方面内容。

3.2.4二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

二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是由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因素决定和控制的,通过监测和控制二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来保证一级航空安保绩效指标的良好状况。

3.2.5航空安保的专业绩效指标的种类应相对稳定,但可根据目标情况的调整而适当调整(航空安保绩效指标的层级详见附表)。

3.2.6绩效指标的考核方式

股份公司保卫部通过信息统计、查阅台帐、现场检查、审计等方式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安保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3.3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绩效指标(KPI)



3.3.1股份公司一级绩效指标(KPI)



序号 一级KPI指标 一级KPI说明 任务分解 重点单位 监察要点 1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空防事故。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劫机、炸机事件;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控制区入侵导致的航空器事故、严重事故征候和航空地面事故;

不发生人员、物品漏检导致的航空器事故、严重事故征候和航空地面事故。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的申报和预算);

4)人员招聘培训;

5)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1)股份公司保卫部;

2)人力资源部;

3)计划财务部;

4)设备技术部;

5)安检护卫部;

6)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

7)其他涉及控制区管理的单位、部门。 1)进入控制区的所有通道;

2)控制区围界;

4)人员数量、配置、背景调查、资质及培训;

5)设施设备;

6)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

7)特别空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2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重大内保案件、事件。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陆侧重点要害部位发生的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控制区内发生的凶杀、爆炸等恶性刑事案件;

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股份公司涉及航空安保的所有单位、部门。 1)人员背景调查、资质及培训;

2)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

3.3.2股份公司二级绩效指标(KPI)种类

序号 二级KPI指标 二级KPI说明 任务分解 重点单位 监察要点 1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劫机、炸机事件; 1)进入控制区的人员、车辆安全检查执行率100%;

2)行李、货邮安全检查执行率100%;

3)航班监护工作制度、围界巡逻检查制度、航站楼监控门禁管理制度、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有效执行率100%;

4)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持证上岗率、背景调查符合率100%;

5)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正常运行),制定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有效执行率100%;

6)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执行率100%;

7)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率100%;

8)应急处置、演练执行率100%;

9)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率100%。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人员招聘培训;

4)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的申报和预算);

5)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1)股份公司保卫部;

2)人力资源部;

3)计划财务部;

4)设备技术部;

5)安检护卫部;

6)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

7)其他涉及控制区管理的单位、部门。 1)进入控制区的所有通道;

2)控制区围界;

3)人员数量、配置、背景调查、资质及培训;

4)设施设备;

5)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

6)特别空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7)应急响应。 2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控制区入侵导致的航空器事故、严重事故征候和航空地面事故; 3 不发生人员、物品漏检导致的航空器事故、严重事故征候和航空地面事故; 4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陆侧重点要害部位发生的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1)重点部位的人防、技防、物防符合行业要求;

2)无关人员进入重点部位次数为0;

3)机上配餐、员工餐厅等投毒事件起数为0;

4)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持证上岗率、背景调查符合率100%;

5)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率100%。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的申报和预算);

4)人员招聘培训;

5)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1)股份公司保卫部;

2)要害部位所在单位、部门。 汉莎配餐大楼、消防站、助航灯光站、污水处理厂、供电、供水、供气部位、航站楼、员工餐厅、各单位办公楼等重点要害部位。 5 不发生机场责任原因造成的控制区内发生的凶杀、爆炸等恶性刑事案件; 1)机场责任原因导致人员入侵不安全事件(指无牌、无证人员进入控制区)发生率为0;

2)机场责任原因导致人员携带违禁物品不安全事件起数为0;

3)进入控制区的人员、车辆安全检查执行率100%;

4)行李、货邮安全检查执行率100%;

5)航班监护工作制度、围界巡逻检查制度、航站楼监控门禁管理制度、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有效执行率100%;

6)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持证上岗率、背景调查符合率100%;

7)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执行率100%;

8)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率100%;

9)应急处置、演练执行率100%;

10)内保制度执行率100%。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的申报和预算);

4)人员招聘培训;

5)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1)股份公司保卫部;

2)安检护卫部、航站楼管理部;

3)股份公司涉及航空安保的所有单位、部门。 1)进入控制区的所有通道;

2)控制区围界;

3)人员数量、配置、背景调查、资质及培训;

4)设施设备;

5)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

6)特别空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7)应急响应。 6 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1)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

2)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档案,配备符合率100%;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4)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要求;

6)协议单位消防管理符合率100%。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的申报和预算);

4)人员培训;

5)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1)机场防火委员会(消防救援部);

2)航站楼管理部;

3)股份公司所有单位、部门。 航站楼、货站、办公楼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7 不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率100%;

2)定期检查车况及维修情况;

3)司机资质符合率及培训合格率100%。 1)年度安全责任书目标分解;

2)落实日常工作标准和要求;

3)人员培训;

4)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 股份公司所有单位、部门。 1)车辆使用及维护记录;

2)人员资质及培训记录。

第四章质量控制子体系



4.1目的

通过安保检查、内部审计、测试、事件调查等质量控制手段,对航空安保规章标准落实情况、航空保安措施执行情况、人员岗位工作能力、安保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及运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偏差并予以纠正改进,以不断提升航空安保工作水平,确保股份公司的航空安保工作质量。



4.2主体

股份公司保卫部负责股份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活动的组织、实施。各航空安保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活动的组织、实施。



4.3航空安保措施执行规范

股份公司保卫部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股份公司保卫部作为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手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培训方案》。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管理手册和《员工岗位工作手册》,确保安保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得到落实。

当机场环境、流程发生重大变化时,发生安保事件后经评估认为需要修订时,威胁评估结果认为需要修订时,股份公司应组织对安保措施执行规范进行修订。



4.4方法

包括:安保检查、内部审计、测试、事件调查,具体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

4.4.1安保检查

是指在年度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期间或空防安全形势需要时,对各航空安保责任单位执行航空安保规章制度和上级要求所进行的符合性检查。

4.4.1.1安保检查的内容及重点区域

(1)安保检查的内容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规定的安保措施、培训计划、应急演练的落实和程序、标准的执行及设施设备的运转、性能等。

(2)安保检查的重点区域是机场控制区、安全检查区域、航站楼公共区域、道口、围界及其他要害部位。

4.4.1.2安保检查的时间和计划

(1)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如遇到威胁加大、航空安保形势严峻或周边社会治安情势复杂等特殊情况时,可增加频次。

(2)股份公司航空安保检查计划由股份公司保卫部负责制定,分年度检查计划和具体检查方案。

4.4.1.3安保检查工作的实施

(1)航空安保检查分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

(2)检查前要制作详细的检查单。

(3)检查主要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工作人员、查阅台帐等方式进行。

(4)安保检查工作参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4.4.2内部审计

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航空安保系统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检查,以核实其遵守《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及其他航空安保要求的情况。

4.4.2.1内部审计组织实施

股份公司保卫部组织取得国家安保审计员资格的人员和航空安保重点单位的安保专业人员,组成安保内部审计组,审计项目参照局方正式审计中涉及机场方面的项目。

安保内部审计具体工作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保审计工作指导手册》(WM-SB-2012-001)执行。

4.4.2.2审计周期

安保内部审计以五年为周期组织开展,根据机场航空安保形势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4.4.4测试

是指通过模拟实施非法干扰行为,对各单位航空安保措施进行隐蔽或公开的试验。测试的目标只是针对设备、人员和程序等个别项目,以便监测现有安保措施执行的有效性。

4.4.4.1为保证测试结果的客观性,同时避免影响航空安保措施的正常执行,应制定规范的、操作性强的测试程序。测试程序应明确规定适用的范围、方法、测试件、频率、方式、保障、结论的使用等事项。

4.4.4.2测试应当遵守国家民用航空安保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危及人身安全,不危及航空器或机场设施安全,不损坏财产,不惊扰旅客。

4.4.4.3测试中运用的测试件应当与现行安保措施和设备的有效性保持一致,并制定严格的测试件分发、使用、回收和保存的措施和程序。

(1)应当选取部分生活用品、违禁品、危险品建立测试物品库,用于测试活动的物品应有一定代表性,并保证危险品功能失效;

(2)要统一制定授权书、测试计划表和整改单等规范文件;

(3)测试结束后,应客观、系统、全面地对结果进行跟踪、评估。

4.4.4.4安保测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检查设施设备、措施和程序;

(2)机场控制区安保设施设备、措施和程序;

(3)要害部位安保设施设备、措施和程序;

(4)防爆炸、防生化等安保设施设备、措施和程序;

(5)其它需要进行测试的设施设备、措施和程序。

4.4.4.5安保测试的方法、要求和程序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航空安保质量控制”。

4.4.5事件调查

4.4.5.1调查是指在发生航空安保事件或案件的情况下,进行证据收集,解释事件或案件发生的原因,以防止类似事件和案件再次发生,并考虑是否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起诉或处罚的一种行为。

4.4.5.2由上级部门直接进行的事件调查,按照要求,积极予以配合、协助。自行开展的调查,按照内部事件调查程序组织实施,并将事件调查结论和处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由机场公安局根据案件性质按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调查程序进行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4.4.5.3调查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

(2)事件的详细过程。

(3)与事件相关的员工资质、能力和工作状态。

(4)与事件有关的设备设施状况。

(5)事件发生地的环境状况。

(6)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7)造成事件后果的客观原因。

4.4.5.4安保事件调查工作参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不安全事件调查程序”执行。

4.4.6绩效监测

4.4.6.1目的

通过对所有航空安保绩效指标的实时监测、深入分析和合理的趋势预测,采取有效、适当的控制措施,使航空安保活动的实际效果与目标最大限度的保持一致。

4.4.6.2范围

本章适用于股份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测范围包括股份公司内部负有航空安保职责的各相关单位。

4.4.6.3主体

绩效监测由SeMS工作领导小组负责,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纳入股份公司安全考核进行绩效考核的奖惩兑现。

4.4.6.4监测内容

(1)被动性监测项目:机场责任原因的非法干扰事件、扰乱性旅客、内部人员违规事件及工作差错等航空安保事件的数量、危害程度、处理率、处理效果等信息;

(2)主动性监测项目:为满足国家有关航空安保的法规、规章、标准等工作要求及实际安保工作需要而采取的具体航空安保工作措施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4.6.5绩效监测的实施

(1)确定监测内容

每年年初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和绩效指标、各单位航空安保管理水平制定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年度绩效监测项目。

(2)监测数据的获取方式

被动性监测项目数据由各单位信息主管部门上报得来。

主动性监测项目的获取方式为安保检查、内部审计和测试等内部质量控制手段。

(3)分析改进

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测结果进行原因分析和趋势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视情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航空安保管理的改进措施,使航空安保活动的效果与目标趋于一致。

(4)记录

对绩效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4.4.6.6结果运用

(1)每年年底,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年度绩效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纳入年终安全考核中兑现奖惩,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考核办法》。

(2)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上年度绩效监测数据和结果分析,制定并下发当年度目标及绩效指标。



第五章风险管理子体系



5.1目的

风险管理是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满足规章符合性的质量控制基础上,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持续监控等一系列有效方法,对机场安保防范系统所存在的空防漏洞、薄弱环节和易受攻击的部位及措施进行辨识、分析,运用定量、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估,查找影响安保系统防范水平的因素,分析其对空防安全的影响程度及可能性,并采取恰当的安全缓解措施,从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以内,实现航空安保管理体系持续自我约束、自我改进,确保航空安保体系的持续安全。



5.2组织实施

5.2.1股份公司实施“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部门)——三级部门——班组岗位”四级风险管理机制。

5.2.2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股份公司航空安保风险管理(以下简称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5.2.3股份公司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股份公司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运行监管、股份公司风险管理方案的制定以及下级风险管理方案的审核备案,负责组织股份公司风险管理培训并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

5.2.4各二级单位(部门)均须指定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风险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将机构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报上级风险管理机构审核。

5.2.5下级风险管理机构作出的风险缓解措施不得低于上级风险管理机构的风险缓解要求,如确实无法达到上级要求的,须及时将具体原因上报。

5.2.6各级风险管理机构须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上级风险管理机构。



5.3风险管理方法

5.3.1岗位基本安全风险管理

5.3.1.1岗位基本安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日常定量的安全描述,从人员、设备、环境和工作程序及其交界面对岗位的风险进行基本评估,形成该岗位的风险度,逐步达到对全机场安全状况的动态描述、实时监控进而消除危险源的目的。

5.3.1.2岗位基本安全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控制风险的日常工具,也是安全绩效考核的基础。

5.3.1.3岗位基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班组岗位——三级部门——二级单位(部门)——股份公司”自下而上的分级风险管理流程。

5.3.1.4岗位基本安全风险管理由各二级单位风险管理部门总体组织实施和监督,各岗位具体负责,各岗位所属上一级单位或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实。对本级采取缓解措施后仍未能有效控制的危险源,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纳入上一级风险管理流程,分级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分级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

5.3.2综合安全风险管理

5.3.2.1综合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在对内外部安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在系统面临重大变化时各级主动开展的风险管理活动。

5.3.2.2综合安全风险管理实施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流程,可以在任一级根据空防安全形势研判,启动风险管理并制定风险缓解措施,下发《安全提示》或《安全警示》;下一级根据上一级的风险缓解措施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并根据需要启动风险管理程序,对可控风险纳入本级危险源数据库,对本级不可控风险纳入上一级风险管理数据库,并以缓解措施作为持续完善安保制度、程序及标准的重要依据,促进安保体系的持续完善。



5.4风险管理的启动

5.4.1岗位基本安全风险评估应在机场建设航空安保管理体系之初开展,之后定期进行,并应对岗位基本安全风险评估档案进行及时完善、更新。

5.4.2综合安全风险管理的启动情形:

5.4.2.1上级通报安保不安全事件信息时;

5.4.2.2本机场或行业内发生安保不安全事件时;

5.4.2.3机场运行开始新的工作、项目以及重大活动时;

5.4.2.4机场的人员、设备、工作程序或者环境发生变化时;

5.4.2.5存在任何与现行规章、标准存在差异的情况时;

5.4.2.6安保相关的事件或安全违规行为出现增长趋势时等。



5.5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

风险管理具体实施及程序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风险管理程序”。

5.5.1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查找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隐患和漏洞的过程,可采取但不仅限于质量控制的检查、审计、考察、测试、事件调查等手段。危险源辨识不同于质量控制仅针对规章符合性的查找,危险源辨识主要查找系统内部在符合规章要求以外的漏洞,通过识别和评估,达到系统自我更新和完善的目的。

危险源辨识以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人员较高的安全警惕意识为基础,其来源还包括各级的不安全事件信息、调查报告、形势通报、检查发现问题、安全警示、安全提示、趋势性或周期性问题等。各级对识别的危险源均应明确可能引发的危险情景及后果、引发危险的原因、初步措施建议、风险主管部门等,并纳入危险源数据库。

5.5.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以辨识出来的危险源为基础,用定量或定性的评估方法来判断危险源可能引发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并最终确定风险指数。风险评估时应综合运用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矩阵图、案例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头脑风暴)、安全评估等科学方法,提高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股份公司组织对安保形势的分析评估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其余各级对安保形势的分析评估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安保事件或出现不利于安保运行的因素时,各级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安保措施。

5.5.3风险控制对策的采取

在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对于已经确定为风险的要进行控制,由风险管理部门选择风险控制方案,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实施计划,并组织各有关部门有效实施。

5.5.4持续监控

5.5.4.1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缓解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持续的监控评估,如风险缓解措施有效,要将其固化在日常安保制度、程序和标准中;如无效,则还需要确定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纠正措施保证风险得以控制或消除。

5.5.4.2风险管理部门根据风险缓解措施的实际效果,应定期更新危险源数据库,将已经得到控制的危险源从库中删除,并将数据库中的危险源纳入例行日常安全监察内容进行持续跟踪。



第六章威胁评估



6.1目的

科学分析和判断股份公司将面临的航空安保威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风险,防范航空安保事件的发生。



6.2组织实施

6.2.1对收集到的威胁信息上报机场公安局负责进行评估。

6.2.2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机场公安局的评估结果,拟定响应措施,并报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6.3威胁评估方法

根据威胁信息来源和评估方式,分为被动威胁评估和主动威胁评估。

6.3.1被动威胁评估

被动威胁评估,是指上级部门发布威胁预警等级响应后,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评估后落实响应措施的过程。

6.3.1.1响应措施

(1)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威胁预警等级,按照《民用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民航发〔2010〕59号)制定相应的响应措施,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执行。

(2)各有关单位、部门须配合机场公安局落实响应措施。

(3)响应措施不得低于上级的响应要求。如因条件限制无法落实响应措施的,须采取同等防护水平的替代措施;如确实无法达到上级要求的防护水平,须及时上报,由上级协调解决。

6.3.1.2等级调整

(1)在执行预警等级响应的同时,可视情况组织邀请机场公安局等相关安保责任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威胁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威胁信息开展评估,并根据威胁变化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并报告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自行决定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低于上级部门发布的威胁预警等级措施和相关法规、标准等要求。

6.3.1.3撤销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撤销威胁预警等级响应措施和自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3.2主动威胁评估

主动威胁评估,是指机场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对获取的内、外部威胁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评估自身机场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威胁评估响应过程。

6.3.2.1启动时机

遇有以下情况时,启动主动威胁评估程序:

(1)接到可能危害本机场空防安全的信息时;

(2)行业内或本机场发生非法干扰事件时;

(3)行业内或本机场同类安保事件或违规现象明显增加,或安保绩效趋势出现明显异常时。

6.3.2.2信息收集

各单位在获得威胁信息后,应按照有关工作信息处理程序及时报运行指挥中心、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场公安局,报告的内容应客观和完整。

6.3.2.3评估方法

机场公安局负责威胁评估工作,股份公司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具体评估方法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航空安保质量控制”。

(1)如果机场公安局判断现有的安保措施足以抵挡即将发生的威胁,即威胁无效,可将信息通报相关安保责任单位,并要求其注意防范即可。

(2)如果机场公安局判断现有的安保措施不足以抵挡即将发生的威胁,则威胁有效。

(3)对有效的威胁信息,如风险度较低,机场公安局将信息通报相关安保责任单位,并要求其注意防范;如风险度较高,将评估结果通报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3.2.4响应措施的采取与调整

(1)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机场公安局的评估结果后,根据威胁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风险度,制定相应的响应措施,报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2)如威胁信息的防范措施超出了股份公司的职责和能力范围,经SeMS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实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争取支持。

(3)在响应措施已经实施后,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机场公安局跟踪评估结果,及时对响应措施进行调整。

(4)具体响应措施按《民航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民航发〔2010〕59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6.3.2.5响应措施的发布、执行和撤销

(1)响应措施的发布

股份公司威胁预警响应措施由SeMS工作领导小组发布。

(2)威胁措施的执行

各单位根据发布的响应措施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响应措施。SeM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威胁预警响应措施的撤销

威胁预警响应措施由SeMS工作领导小组撤销。



第七章应急处置的管理



7.1目的

通过明确应急预案建设、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的要求,加强航空安保应急处置管理,提高机场安保应急处置能力。



7.2主体

7.2.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应急处置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开展航空安保应急处置工作。

7.2.2股份公司将航空安保应急管理纳入航空安保绩效监测范围,对各二级单位实施考核。



7.3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7.3.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机场公安局负责制定白云机场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手册》中。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航空安保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审核。

7.3.2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7.3.2.1应急处置程序应以旅客和机组安全为首要目标和最高原则。

7.3.2.2建立层次分明的组织机构,明确各应急处置单位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权以及指挥权移交程序。

7.3.2.3应急响应范围应包括:

(1)非法干扰事件;

(2)可能影响航空运输安全和效率的其他外部侵害事件。

7.3.2.4指定应急处置信息主管单位,制定快速高效的信息传递程序。

7.3.2.5制定明确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7.3.2.6建立物资、人才应急响应资源库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体制。

7.3.2.7针对响应范围内的各类事件,制定详细处置程序。

7.3.3在制定应急处置程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应急处置措施可能给机场安保防范系统带来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次生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以内。

7.3.4包含白云机场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手册》应发放至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和驻场单位,并将相关内容通报至社会支持单位。

7.3.5股份公司组建应急处置预案评审专家库,定期对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审查评估,并作适时、必要的修订。



7.4应急处置培训

7.4.1各单位应将应急处置培训纳入年度航空安保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7.4.2培训组织单位应对应急处置培训的对象进行考核,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作出培训报告和效果评估。



7.5应急处置演练

7.5.1应急处置演练的类型包括:综合演练、单项演练以及桌面演练。

7.5.1.1综合演练: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组织,机场股份公司及各驻机场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及协议支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而进行的综合实战演练。综合演练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7.5.1.2单项演练:由机场股份公司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一个或几个单位参加,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救援责任,针对某一模拟的紧急情况进行的单项实战演练。单项演练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7.5.1.3桌面演练:由机场股份公司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各救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以语言表述的方式进行的综合非实战演练。未举行综合演练的年度至少进行一次桌面演练。

7.5.2在演练组织实施过程中,演练组织单位应充分考虑演练对机场安保、应急救援能力的影响,启用危险识别、风险评价以及风险缓解等方法,将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7.5.3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对演练的策划、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对于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岗位认证与培训



股份公司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等规章要求,通过建立并实施专业化的安保培训体系,使公司所有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航空安保意识和技能,培养积极的航空安保文化,使股份公司安全状态处于可接受水平,以确保有效实施《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及有关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等的规定。

8.1目的

努力使股份公司所属人员具有主动的航空安保意识,且其安保能力不低于岗位标准,达到行业管理要求。



8.2主体

8.2.1岗位认证主体:中国民航主管当局及其授权的国家航空安保培训机构。

8.2.2培训主体包括:岗位认证主体,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保卫)部、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股份公司保卫部、安检护卫部、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等部门,以及上述部门聘请的其他资格培训机构或人员。

8.2.3安保培训主体的职责

8.2.3.1股份公司保卫部

(1)负责制定股份公司年度航空安保培训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培训,并对各二级单位的进行指导和监督;

(3)收集航空安保培训资料、信息;

(4)为安保业务部门培训提供参考资料和培训管理支持。

8.2.3.2人力资源部

(1)负责审批航空安保培训计划及年度经费预算;

(2)协助开展股份公司航空安保培训;

(3)聘任航空安保教员并进行管理;

(4)航空安保培训质量评估;

(5)培训档案管理。

8.2.3.3安检护卫部

作为白云机场专职航空安保部门及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

(1)制定、组织实施本部年度安保培训计划;

(2)对本单位安检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技能等级培训;

(3)外派业务教员对股份公司下属其他单位开展航空安保培训;

(4)保管本单位员工航空安保培训档案。

8.2.3.4其他非航空安保专职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航空安保知识培训及培训档案的管理。



8.3对象

8.3.1航空安保培训对象

股份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原则上均应接受航空安保培训。

股份公司下属非航空安保岗位人员和机场其他从业人员,应按局方或机场培训制度要求,接受航空安保知识培训。

股份公司下属所有从事航空安保工作的人员,须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等行业法规要求,经过符合程序的培训、考试和岗位认证,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8.3.2航空安保岗位认证对象

8.3.2.1股份公司分管航空安保工作的领导;

8.3.2.2股份公司保卫部领导、负责安保工作的项目经理、职员;

8.3.2.3安检护卫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安保部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

8.3.2.4国家航空安保教员;

8.3.2.5国家职业技能序列的各级安全检查员。



8.4培训、认证要求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培训方案》。

8.4.1岗位状态培训

8.4.1.1岗前培训(任职/上岗培训)

股份公司所有员工正式上岗/任职前,都必须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等法规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培训方案》要求,接受航空安保培训或认证培训。航空安保人员需取得资格证书并经过实操测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操作。非航空安保人员应在上岗后一个月内接受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航空安保培训,并考试合格,培训由本专业国家航空安保教员实施,并签发培训合格证。

8.4.1.2在岗培训(复训/认证升级)

股份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必须接受在岗培训,使其提高业务技能水平,符合企业发展需要,更新航空安保信息和技能。其中,国家航空安保审计员、国家航空安保教员、航空安保负责人、航空安保管理人员等航空安保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期间应接受定期复训并考核合格,复训期限不超过36个月。民航安全检查员、航空护卫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非航空安保人员应定期接受复训并考试合格,复训期限不超过24个月。

8.4.1.3转岗培训

股份公司所有在岗员工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或发生职务变化,都须接受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或考取新的岗位认证资格,以适应新岗位的航空安保需求。

8.4.2培训形式

8.4.2.1内部培训

指由股份公司取得国家航空安保教员资格的人员、内聘讲师或责任领导对员工进行培训,适用于所有岗位的航空安保培训。

8.4.2.2外部培训

指由非股份公司人员对本公司人员进行培训或派遣本公司人员外出参加培训。

8.4.2.3航空安保专职人员培训应以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相结合形式进行。

8.4.3培训方法

非航空安保专职人员以理论知识培训为主导;航空安保专职人员须理论和实操培训相结合。

8.4.4培训、认证效果

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掌握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能力。

8.4.4.1股份公司分管航空安保工作的领导应具备的能力:

(1)掌握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

(2)广泛的航空安保运行领域的知识及经验;

(3)了解相关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

(4)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8.4.4.2股份公司保卫部领导、负责安保工作的项目经理,安检护卫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安保部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的能力:

(1)熟悉《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及《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等航空安保法律法规;

(2)掌握有关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

(3)具有2年以上航空安保工作经验或相关经验;

(4)掌握质量控制的知识和方法。

8.4.4.3安保教员应当具备的能力:

(1)熟悉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

(2)广泛的航空安保运行知识和实践经验;

(3)熟悉有关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

(4)充分认识和理解针对民用航空的威胁;

(5)掌握合适的教学技能;

(6)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

8.4.4.4各级安全检查员的能力要求:

(1)熟悉基本的航空安保法律法规及白云机场安保要求;

(2)了解基本的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

(3)良好的沟通技巧;

(4)良好的身体素质;

(5)熟练掌握安全检查技能;

(6)一定的外语能力;

(7)熟练的反非法干扰和应急处置能力;

(8)熟悉机场布局。

8.4.4.5其他安保人员的能力要求:

(1)熟悉基本的航空安保法律法规;

(2)了解基本的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

(3)良好的专业技能;

(4)良好的身体素质。

8.4.4.6机场其他从业人员的安保能力要求:

(1)熟悉基本的航空安保法律法规;

(2)了解白云机场航空安保要求。



8.5培训考试

8.5.1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须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或股份公司有关培训要求进行考试,另有规定的除外。

航空安保专职人员需要进行书面和实操两门考试,以总体成绩为准,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的,总体成绩合格;其中一门考试不合格,总体成绩也判定为不合格。非航空安保专职人员一般只需进行书面考试。

各单位、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对员工进行岗位选派,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在航空安保岗位工作或不得安排单独上岗。

8.5.2考试不合格或未通过者,可以补考。

各单位应对补考次数给予限制,对参加补考达到上限次数仍不合格或未通过者,以及考试合格但在实操测试中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降级使用、调离原工作岗位、待岗或辞退等措施处理。

8.5.3对考试舞弊者,视情节可采取降级使用、调离原工作岗位、待岗甚至开除等措施处理。



8.6培训记录

8.6.1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填写培训记录,并纳入个人工作档案中。

8.6.2培训记录作为个人从事航空安保工作的依据,必须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要求进行妥善的保管。

8.6.3对因培训、认证等问题,被注销认证资格或进入机场控制区资格的机场从业人员,培训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报机场安保部门。



8.7绩效考核

8.7.1培训部门的航空安保培训、认证工作,均应纳入航空安保绩效考核范围。

8.7.2航空安保措施执行的核心部门(专职单位)必须纳入航空安保绩效考核范围。

8.7.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指定负责培训绩效考核工作的部门。



8.8人员招录

8.8.1为确保机场航空安保人员的素质,更好地胜任各项航空安保工作,依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等的要求,股份公司以下人员必须进行背景调查:

8.8.1.1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

8.8.1.2从事民航安保工作的专职人员。

8.8.1.3在机场工作的境外人员。

8.8.1.4从事民用航空配餐、航空器机务维修、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卫生保障和进入采取安全措施后的货物待装监管区域的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或各调查单位认为需要进行背景调查的人员。

8.8.2直接从事民用航空安保工作的人员除应经过背景调查外,按照单位不同,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选择标准。

8.8.3申请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人员的初始背景调查由所属招录单位负责,背景调查资料报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办理部门审核。

8.8.4调查单位如发现被调查人有不符合规定的,或被调查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停发或收回所发证件,并禁止其从事相应民用航空工作。



股份公司安保运行管理规范文件清单



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2、《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应急救援手册》;

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

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培训方案》

5、《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手册》;

6、《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7、《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8、《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考核办法》;

9、《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工作规定》;

10、《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1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管理规定》;

12、《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岗位工作手册》。

















36











58







目标管理子体系:

安保政策

安保目标

安保策划

绩效监测

管理评审



组织保障子体系:

组织结构

职责与权限

资源配置



风险管理子体系:

威胁评估

危险识别

风险评价

风险缓解



运行管理/质量控制子体系:

文件与控制

信息与沟通

能力与培训

质量控制

应急响应



安保政策



安保目标



组织保障



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威胁评估



解决规章实现系统提高系统对外部

符合性问题内部自我完善威胁的防御能力



文件与控制



信息与沟通



能力与培训



应急响应



管理评审



倡导积极安全文化



实施主动预防性安保管理



提高组织运行管理效率



实现持续安全



绩效监测



股份公司SeMS工作

领导小组































































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商旅服务

有限公司





航空运输服务分公司





消防救援部





动力场道部





航站楼管理部





运行指挥中心















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

分公司



直接担负安保职责的单位





总值班室





党群工作群





设备技术部





二级单位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办公室



股份公司保卫部



计划财务部





综合区管理部



旅客服务

分公司





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





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宏利投资有限公司





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





安检护卫部





不直接担负安保职责的单位













特许经营管理部





航空市场部





运营提升部





证券投资部



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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