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无论是建筑施工总承包,还是建筑专业分包,再或者是劳务公司,都会牵扯到“税负重”的问题,造成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进项、无发票报销等。 针对建筑行业无法取得进项发票,造成利润虚高,从而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股东分红个税升高等难题,该如何税务筹划呢?破解方法来了,再也不用愁进项成本问题了,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方案一: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在园区成立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税核定后0.6%、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66%。 例:某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1000万,需要提出来给包工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000*25%=250万,还需要缴纳分红税为500*20%=100,光纳税都去了350万。 如果企业以业务分流的形式把这1000万分包给2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1.01*1%=4.95 附加税:4.95*6%=0.3 个税:500/1.01*0.6%=2.97 合计:4.95+0.3+2.97=8.22,2家的税费为8.22*2=16.44 方案二:入驻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扶持奖励 建筑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沿用总公司资质,然后对外承接业务。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政策: 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30%-70%的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50% 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30%-70%的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40% 当月纳税次月返还,纳税大户还可一事一议! 方案三:自然人代开 以个人的名义去园区税务局进行自然人代开,个人经营所得税0.5%、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56%。只需提供代开资料即可,办理流程方便快捷,1-3个工作日出票附有完税凭证。 企业正确运用这些税收优惠,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经济利润最优化,想了解更多详情可关注《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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