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位于江苏中部偏西南,地处江淮平原南端,东与泰州、盐城两市毗邻,西与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交界,北与淮阴市接壤,南濒长江,与镇江市隔江相望。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13’~33°25'和东经119°01'~119°54'之间,总面积约6638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6.47%。1999年底辖广陵区、郊区等2个市辖区,宝应、邗江2县,并代管省辖江都、高邮、仪征等3个县级市,合计7个县级政区,凡4个街道,92个镇,61个乡,共447.39万人口。市辖区面积约148平方公里,共52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广陵区。 一、市辖区 1.概况 扬州市区位于扬州市中南部,北为蜀冈丘陵,南为长江冲积平原,四面为邗江县围绕,中心约位于东经119°25',北纬32°24’。1999年底由广陵、郊区2个市辖区组成。 广陵区系扬州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市区中心,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辖城南、广陵、汶河、东关等4个街道,共38.34万人口。区人民政府驻汶河街道。 郊区位于市区外环,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辖西湖、湾头2个镇与双桥、城北、城东、汤汪、平山等5个乡,共13.66万人口。区人民政府驻广陵区汶河街道。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1950年1月11日,扬州专区撤销,扬州市划入泰州专区(治泰州市),泰州专区先后归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领导。5月8日,扬州市改为扬州县。8月8日,扬州县仍改为扬州市,并由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不久即改称苏北人民行政公署)直接领导。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2月6日,政务院批准泰州专区移治扬州市并更名为扬州专区,扬州市则降为专区辖市。 1954年11月,扬州市由专区辖市改为省辖市,同时接受扬州专署督导。 1958年9月19日,扬州市复划由扬州专署领导。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扬州市随属。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正式推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所辖县、市交由扬州市领导,扬州市直属江苏省。同时,以扬州市市区的城、郊部分为境,分别建立广陵区与郊区。广陵区为县级政区,成立区人民政府,郊区则建立区公所,系扬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相当于县级,但不视为一级政权。 1984年7月2日,撤销郊区区公所,亦成立区人民政府。此后至1999年底,扬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建置未再有变动。 3.境域变迁 民国38年(1949)1月27日,析江都县城及近郊地区设置扬州市,与江都县分治。5月,仪征县甘泉、黄珏2区及公道区的4个乡划归扬州市。 1950年8月,扬州市所辖槐泗、黄钰、甘泉、瓜洲、霍桥5个区划归江都县管辖。据年底的统计,扬州市城区部分面积凡达23.49平方公里,郊区部分则未有相关数据。 1956年4月,邗江县湾头区的瓦窑乡划归扬州市。 1958年9月,国务院决定撤销邗江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扬州市,11月,该决定正式得到施行。同期,仪征县朴席公社乌塔沟以东的蒋桥、徐集、石桥3个高级社划归扬州市红旗公社,朴席公社仪扬运河以南的石人高级社划归扬州市瓜洲公社。 1963年3月,邗江县恢复建制,扬州市方港、六圩、邗江、西湖、霍城、湾头、太安、杭集、沙头、李典、头桥、红桥、新坝、黄珏、扬寿、甘泉、八里、扬庙、酒甸、槐子、汉河、瓜洲、公道等22个公社的行政区域划出作为该县辖境。 1964年9月,扬州市汤汪公社的运东、用里、汤汪、丁长、坝基、沿夹、蔡坝、横沟、崔庄、蒋巷10个大队,双桥公社长河大队,双桥公社双桥大队的赵庄生产队,双桥公社五塘大队的孙庄、兰庄等7个生产队,双桥公社新河大队的高前、高后等13个生产队,一并划归邗江县。与此同时,在扬州市境内,隶属于苏北农学院的蜀岗分场(后改名蜀岗大队)和扬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管下的张庄大队,亦一并归入邗江县境。 1983年3月,以扬州市的城、郊部分为境,分别建立广陵区与郊区。同时,邗江县所辖湾头、汤汪、西湖3个公社划归郊区。此后,扬州市市辖区之建置及境域未再发生调整,1999年底,广陵区面积凡28平方公里,郊区面积凡120平方公里。 二、宝应县 1.概况 宝应县位于扬州市北部,地处里下河平原。东与建湖、盐都两县接壤,东南与兴化市交界,西与金湖、洪泽两县隔宝应湖、白马湖相望,南与高邮市相邻,北与淮安市毗连。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3°03'~33°25'和东经119°08'~119°43'之间,总面积约145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1.93%。1999年底辖安宜、氾水、望直港、小官庄、射阳湖、曹甸、西安丰、山阳、子婴河、夏集、小尹庄、鲁垛、广阳湖、天平等14个镇,石桥、沿河、黄浦、泾河、黄塍、芦村、韦镇、郭桥、柳堡、獐狮荡、下舍、水泗、长沟、中港、氾光胡等15个乡,共91.07万人口。县人民政府驻安宜镇。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1950年1月11日,扬州、泰州2专区合并为新的泰州专区(治泰州市),宝应县随属。此后,泰州专区先后归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领导。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宝应县随泰州专区改属江苏省。2月6日,政务院批准泰州专区改为扬州专区(治扬州市,今扬州市广陵区),宝应县属之。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宝应县随属。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正式实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宝应县改由扬州市管辖,至1999年底不改。 3.境域变迁 宝应县的境域变迁或当从西汉设置的平安县起述,然由于文献不足,该县境域广狭实难具言。其后各代治今县境的诸县级政区,广袤、四至有明确记载可查者,最早的为明代的宝应县。 明代时,宝应县东西广240里,南北袤80里,境域跨越运河两岸:运河以西的地区,南至天灯杆,西至云山,北至草泽河;运河以东地区,东至沙沟荡,南至界首泥桥,北至溪河。此后,其县境除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因将高邮县的中八伍、中十伍2庄划入而有所增广外,直至民国前期都基本未有变化。 据民国23年(1934)编纂的《江苏省鉴》,时宝应县总面积凡318万5625市亩,约合2124平方公里。 民国31年(1942)3月,中国共产党在宝应县临(泽)北地区建立了湖东行署(县级),次年5月,该行署与淮宝盐边区办事处合并,正式建立宝应县抗日民主政府,其辖境大致相当于原宝应县在运河以东的部分,加上原高邮县子婴河以北地区;至于原宝应县运河以西的地区,时主要属淮宝等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此后,为适应斗争形势,宝应县辖境又发生了一些变化。 民国32年(1943),盐城县第十区南部的安丰、曹甸一带划入宝应县。 民国34年(1945)4月,宝应县临北、氾水2区划归高邮县。8月,夏集(原临北)、氾水2区复由高邮还属宝应县;同月,宝应县石塘区及张桥、曹甸、安丰等区绿草荡以北、涧河以南地区划归淮安县,射阳区划归沙沟市,淮宝县山阳区来属宝应县。 民国35年(1946)10月,宝应县复将山阳区划归淮宝县;同月,沙沟县(原沙沟市)撤销,所属射阳、时堡、沙沟3个区来属宝应县,宝应县夏集、氾水、子婴、芦村4区(后合并为夏集、汜水2区)则划归高邮县管辖。 民国36年(1947)2月,夏集、氾水2区复由高邮县划归宝应县,3月,时堡、沙沟区则由宝应县划归高邮县。 民国37年(1948)2月,夏集、氾水2区再次划归高邮县。6月,夏集区复还属宝应。 民国38年(1949)3月,高邮县氾水区及炳辉县黎城、银涂、北湖3区划归宝应县。6月,高邮县芦村区划入宝应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宝应县境又发生了数次大小调整。 1949年底,高邮县金沟镇北端的2个村划归宝应县。 1950年4月,地处宝应湖西的淮宝县撤销,所辖山阳、吕良、南宁、东湖等区划归宝应县。 1958年4月,宝应县的赵雍(除黄妙农业社)、夏集、友映、汤庄、胜利、固营、营北7个乡以及苏雅乡的8个农业社划归高邮县,高邮县闵塔区的全部10个乡则划归宝应。12月,高邮县所辖夏集、王营2公社及胜利公社的2个大队划归宝应县。 1960年4月,国务院决定,析宝应县的宝应湖西地区为境设立金湖县。此后,宝应县辖境基本未再发生变动,1999年底全县面积约为1456平方公里。 三、高邮市 1.概况 高邮市位于扬州市中部,地处里下河平原西部,东与兴化市接壤,西隔高邮湖与金湖县、安徽省天长市相望,南与仪征市、邗江县、江都市为邻,北与宝应县毗连。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38'~33°05’和东经119°13'~119°50'之间,总面积约196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9.63%。1999年底辖高邮、八桥、三垛、临泽、界首、送桥、车逻、一沟、伯勤、卸甲、汉留、甸垛、沙埝、汤庄、司徒、横泾、川青、郭集、天山等19个镇,菱塘回族乡、武安、龙奔、东墩、马棚、张轩、湖滨、武宁、二沟、甘垛、平胜、周巷、营南、周山等14个乡,共83.24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高邮镇。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1950年1月11日,扬州、泰州2专区合并为新的泰州专区(治泰州市),高邮县随属。此后,泰州专区先后归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领导。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高邮县随泰州专区改属江苏省。2月6日,政务院批准泰州专区改为扬州专区(治扬州市,今扬州市广陵区),高邮县属之。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高邮县随属。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正式实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高邮县改由扬州市管辖。 1991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高邮县,设立省辖县级高邮市。不久,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高邮市暂仍由扬州市代管,至今。 3.境域变迁 高邮市之境域变迁,或当从西汉设置的高邮县起述,然而由于文献不足,其县境广狭实难明考。此后今市的诸前身政区,自明代高邮州始,境域方有较明确的文献记载。 明嘉靖年间,高邮州直辖地的四界及广袤为:州城东80里抵兴化县河口镇,西80里抵天长县凌塘桥,南30里抵江都县露筋庙,北60里抵宝应县界首镇,境土东西广160里,南北袤90里。此后,高邮县境除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因将中八伍、中十伍2庄划入宝应县而略有缩小外,直至民国时期都基本未有变化。 据民国23年(1934)编纂的《江苏省鉴》,高邮县总面积凡389万7750市亩,约合2598平方公里。 民国29年(1940)4月,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主要以原高邮县在高邮湖以西的地区为辖境,与今高邮市关系不大。 民国30年(1941)7月,江高行政公署成立,时高邮湖东的诸抗日根据地属其领导。 民国31年(1942)3月,江高行政公署撤销,改为苏中第一行政区专署;5月,专署决定,将原高邮县子婴河以北地区即该县第五区划归宝应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7月,隶属于苏中第一行政区的、以湖东地区为辖境的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民国32年(1943)2月,兴化县兴北区划入高邮县。 民国34年(1945)4月,宝应县临北、氾水2区划入高邮。5月,高邮县第二区(后改名龙奔区)与第三区(后改名汉留区)划入江都县。8月,高邮县所辖黄邳区除时堡、仲寨、洋汉、瓦仓等乡外皆划入兴化县,所辖氾水、夏集(原临北)2区划还宝应县。11月,龙奔区与汉留区由江都还属高邮。 民国35年(1946)10月,兴化县临城区官河以西各乡及黄邳区一并划属高邮县;同月,夏集、氾水、子婴、芦村4区(后合并为夏集、氾水2区)由宝应县划入高邮县。11月,高邮县龙奔、汉留2区复划与江都县。 民国36年(1947)2月,高邮县氾水、夏集2区划还宝应县。3月,时堡、沙沟区由宝应县划归高邮县。 民国37年(1948)2月,氾水、夏集区再度由宝应来属高邮。6月,夏集区复还属宝应。 民国38年(1949)2月,江都县龙奔区再度划属高邮;同月,炳辉县南湖、闵塔、金沟3区来属。3月,高邮县氾水区划归宝应。5月,高邮县李健、沙沟2区划归兴化县,仪征县菱塘区(以及公道区的3个乡)来属高邮县。6月,高邮县芦村区划入宝应县,江都县汉留区来属高邮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高邮县境仍进行了数次局部调整。 1949年11月,扬州专署决定,高邮、兴化两县交界处的南端以海陵溪为分界线,溪以西地区划归高邮县,以东划归兴化县;同时,兴化县所辖沙沟区划出4个村归高邮县。年底,高邮县金沟镇北端的2个村划归宝应县。 1954年4月下旬,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高邮县横泾区的茭荡、北极、启东3乡划归兴化县;同时,兴化县沙沟区的丁家村划归高邮县临泽区法青乡。 1958年4月28日,高邮县闵塔区的全部10个乡划归宝应县,同时宝应县的赵雍(除黄妙农业社)、夏集、友映、汤庄、胜利、固营、营北等7个乡及苏雅乡的8个农业社划归高邮县。12月,高邮县的夏集、王营2个公社和胜利公社的2个大队划归宝应县。 1960年10月,兴化县周奋公社指南大队划归高邮县临泽公社。 1963年4月,兴化县的王邦、西蒋、沙家3个大队划归高邮县川青公社。 1991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高邮县,设立高邮市,以原高邮县行政区域作为高邮市的行政区域。此后,高邮市辖境未再发生变动,1999年底面积总约1967平方公里。 四、江都市 1.概况 江都市位于扬州市东南部,地处江淮冲积平原。东与兴化市、姜堰市和泰州市区接壤,西与邗江县交界,南濒长江,与扬中市隔江相望,北与高邮市毗邻。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18~32°48'和东经119°27'~119°54'之间,总面积约133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0.07%。1999年底辖江都、小纪、樊川、真武、宜陵、丁沟、郭村、邵伯、丁伙、大桥、吴桥、嘶马、张纲、七里、麾村、砖桥、锦西、双沟、浦头、花荡、宗村、武坚、周西、高徐、富民、永安、杨庄、塘头、昭关等29个镇,华阳、吴堡、黄思、三周、东汇、滨湖、谢桥、二姜、高汉、昌松、中闸等11个乡,共106.76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江都镇。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1950年1月11日,扬州专区撤销,江都县划入泰州专区(治泰州市)。泰州专区先后归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领导。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5日,泰州专署迁驻扬州市,专区改名扬州专区,江都县隶之。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江都县随属。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正式推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江都县交由扬州市管辖。 1994年4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江都县,设立省辖县级江都市。不久,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江都市暂仍由扬州市代管,至1999年底不改。 3.境域变迁 江都市之境域变迁,或当从秦代设置的广陵县起述,然而由于文献不足,其县境广狭实难明考。此后今市的诸前身政区,自明代江都县始,境域方有较明确的文献记载。明代及清初之江都县,其四至为:以扬州府城为中心,东80里至五洲接泰兴县界,南四十里至瓜洲江心、金山北岸接丹徒县界,东南40里至佛感洲接丹徒县界,东北90里至斗门接泰州界,西70里至大仪镇接天长县界,北70里至露筋庙接高邮州界。 清雍正九年(1731),经吏部核准,析江都县西、北部置甘泉县,江都县境乃大幅缩减。 光绪三十三年(1907),江都县在长江中的补漕洲与益寿洲被划与太平厅。 民国元年(1912),甘泉县复并人江都县,此后的江都县,其四界为:东至姜小庄与泰兴县分界;南至瓜洲,隔江与丹徒县相望;西至月塘、移居,与六合、仪征两县分界;西北至大仪,与天长县分界;北至送桥,与高邮县分界;东北至樊川,与高邮县、泰县分界。此后,无论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还是日伪政权,都基本未对江都县境进行调整。据民国23年(1934)编纂的《江苏省鉴》,时江都县总面积凡339万5250市亩,约合2263平方公里。 民国29年(1940)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主要管辖原江都县东部的农村地区。此后为适应斗争形势,江都县境发生过若干次变化。 民国30年(1941)8月,泰县第十区划进江都县,改为江都县第十区。 民国31年(1942)2月,江都县新老洲地区改属江镇办事处(县级)。9月,江都县析通扬运河以南地区置书东县。冬,泰县的大字、徐袁、二桥、东万、赵李、翟界、故土、生宁、复元、双太等10个乡来属江都县。 民国32年(1943)4月,书东县并人江都县。同年,泰县第二区一部分乡村来属江都县。 民国34年(1945)5月,高邮县的第二区(后改名龙奔区)、第三区(后改名汉留区)划入江都县。11月,龙奔区与汉留区由江都还属高邮。12月,江都县析通扬运河以北置樊川县;同月,江镇办事处并入江都县。 民国35年(1946)3月,樊川县并人江都县。11月,高邮县龙奔、汉留2区复来属江都县。 民国36年(1947)11月,漆潼县的周庄、叶甸2区划入江都具。 民国37年(1948)6月,周庄、叶甸区复由江都划还漆潼县。7月,江都县新老洲地区复划建江镇办事处。11月,江都县通扬运河以南地区复析置书东县。 民国38年(1949)1月,江都县境基本解放,其时,旧制江都县(即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江都县)第八区的移居、谢集、陈集、万集、刘集、盘古、铁牌、大仪、盛棠、西杭等乡全部和古井乡大部、甘泉乡一部以及第二区的新集、第九区方桥乡全部和扬庙乡西部已成为仪扬县(后更名仪征县)地,其第八区的南茶、淮堤2乡已全为高邮县地;同月,析江都县城及近郊地区划置扬州市,书东县则被并入江都县。2月,江都县龙奔区划归高邮县管辖。5月,江镇办事处撤销,新老洲地区(含原属丹徒县高桥区的沙头乡与天街乡)划归江都县。6月,江都县吴桥区西姜、靳鲍2乡和郭村区罡野乡划入泰州市,嘶马区东半部的二乔、东万、赵李、翟界、故土、复元、生宁、双太8乡划与泰兴县,汉留区划归高邮县;同时,泰兴县嘶马镇及麻布桥、同埭桥以西地区来属江都县。7月,江都县南洲区的天伏、乾德、柳洲、安丰、三洲、高桥、康太、复兴、联一、玉龙10个乡划归丹徒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江都县境又进行了数次调整。 1950年8月,扬州市所辖槐泗、黄钰、甘泉、瓜洲、霍桥5个区划归江都县管辖。 1954年7月,仪征县朴席区双桥乡的西妃、岔路2村划归江都县瓜洲区瓜西乡,将军桥闸港以东沿江芦滩3038亩亦随而划人江都,江都县瓜洲乡及瓜西乡第七村则划归仪征县朴席区。 1956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江都县自北向南沿邵伯湖、六闸、邵仙引河、七闸、芒稻河、八江口至三江营为界分为东西两部,东部仍为江都县,西部则划立书江具。 1994年4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江都县,设立江都市,以原江都县行政区域作为江都市的行政区域。此后,江都市辖境未发生变更,1999年底面积凡约1332平方公里。 五、仪征市 1.概况 仪征市位于扬州市西南部,地处六仪丘陵与沿江平原过渡地带。东与邗江县接壤,西与六合县、安徽省天长市交界,南濒长江,与南京市区、丹徒县隔江相望,北与高邮市毗邻。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14'~32°36'和东经119°01'~119°22'之间,总面积约910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3.71%。1999年底辖真州、青山、十二圩、朴席、新集、新城、胥浦、陈集、大仪等9个镇,龙河、马集、铜山、谢集、月塘、青山、刘集、古井、高集、大巷等10个乡,共59.46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真州镇。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1950年1月11日,扬州、泰州2专区合并为新的泰州专区(治泰州市),仪征县随属。此后,泰州专区先后归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领导。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仪征县随泰州专区改属江苏省。2月6日,政务院批准泰州专区改为扬州专区(治扬州市),仪征县属之。 1956年2月,仪征县改属镇江专区(治镇江市,今镇江市京口区),12月仍还属扬州专区。 196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仪征县改属六合专区(治六合县,今六合县六城镇)。 1970年,六合专区改称六合地区,仪征县随属。 1971年3月15日,六合地区撤销,仪征县复属扬州地区(扬州专区改)。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正式实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仪征县改由扬州市管辖。 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仪征县,设立省辖县级仪征市。不久,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仪征市暂仍由扬州市代管,至1999年底不改。 3.境域变迁 仪征市的境域变迁当从西汉设置的舆县起述,然由于文献不足,该县县境实难详考。其后各代治今市境的诸县级政区,广袤、四至有明确记载可查者,最早的为明代的仪真县。 明嘉靖年间,仪真县境东抵乌塔沟,西抵六合县褚家堡,南抵扬子江滨黄泥滩,北抵天长县樊公殿,东西广80里,南北表70里。隆庆年间,仪真县城东距冻青铺40里,东北抵白羊山(又称北洋山)40里,东南抵花园港35里,南5里为扬子江,西南距瓜步60里,西至褚家堡40里,西北至乌山50里,北至樊公殿60里。 清雍正年间,仪真县更名仪征县。道光时,仪征县境东西广80里,南北袤70里,其县城东至江都县界40里,西至六合县界40里,南渡江至句容县界18里,北至天长县界60里,东南渡江至丹徒县界100里,西南渡江至上元县界135里,东北至甘泉县界40里,西北至六合县界50里,大体与明仪真县同。 民国14年(1925)的《淮扬徐海平剖面测量调查报告书》则称,仪征县东至石人头与江都县分界,东南至江心之世业洲与句容县分界,南至江心与江宁县分界,西至太平集与六合县分界,北至樊公殿与安徽省天长县分界,东西广72里,南北袤58里,面积约1984方里。而据民国23年(1934)编纂的《江苏省鉴》,时仪征县总面积凡108万7875市亩,约合725平方公里。 民国29年(1940)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仪征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一方面辖有原仪征县的广大农村地区,另一方面,江都县西部部分区乡也被划归管辖。 民国32年(1943)2月,仪征县与冶山县合并为东南办事处。 民国33年(1944)9月,东南办事处改为冶山县,同时,于仪(征)、扬(州)公路两侧成立仪扬县。冶山县先后辖有15个区,除移居、月塘、谢集、铜山、胥浦5个区在现今的仪征市境,其余10个区分别在现今的天长、六合县境。仪扬县辖5个区,其中新城、朴席、龙河3个区在市境,另2个区今属邗江县。 民国35年(1946)夏,国民党军进攻解放区,中共领导的仪征县被迫撤销。 民国37年(1948)4月,东南县政府成立,并随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今仪征市境,其辖境东至赤岸湖,北至高邮湖,西至六(合)马(集)公路,南至十二里岔,较原仪征县广大。11月,东南县撤销,成立仪扬县与六合县,历史上一度属于仪征县境的钟宁集、黄钟铺以及横山、方山、丫山、东沟附近地域皆在此时被划归六合县。新成立的仪扬县,其四境南至县城附近,北至高邮湖畔菱塘,东至朴席以东,西至三十里铺以西。 民国38年(1949)2月,仪扬县改称仪征县。4月,县城解放,仪征县境乃进而拓至长江沿岸。5月,仪征县菱塘区及公道区的3个乡划归高邮县,甘泉、黄珏2区及公道区的4个乡划归扬州市。6月,仪征县朴席区的世业乡划归丹徒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仪征县境又进行了数次局部调整。 1954年7月,仪征县朴席区双桥乡的西妃、岔路2村划归江都县瓜洲区瓜西乡,将军桥闸港以东沿江芦滩3038亩亦随而划入江都,江都县瓜洲乡和瓜西乡第七村则划归仪征县朴席区。 1958年11月,仪征县朴席公社乌塔沟以东的蒋桥、徐集、石桥3个高级社划归扬州市红旗公社,朴席公社仪扬运河以南的石人高级社划归扬州市瓜洲公社。 1974年3月,六合县樊集公社西线有8个生产队划归仪征县管辖;8月,樊集公社全部划归仪征县。 1986年4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仪征县,设立仪征市,以原仪征县行政区域作为仪征市的行政区域。此后,仪征市辖境未再发生变动,1999年底面积约910平方公里。 六、邗江县 1.概况 邗江县位于扬州市南部,地处长江冲积平原。县境内环扬州市郊区,其外,则东与江都市接壤,西与仪征市交界,南濒长江,与镇江市区隔江相望,并与丹徒县江北部分相连,北与高邮市毗邻。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13'~32°40'和东经119°19'~119°43'之间,总面积约825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2.43%。1999年底辖蒋王、公道、李典、瓜洲、施桥、杨寿、黄珏、方巷、酒甸、槐泗、汉河、八里、六圩、霍桥、杭集、沙头、头桥、红桥、新坝等19个镇,甘泉、杨庙、赤岸、太安、运西、鱼业等6个乡,共54.86万人口。县人民政府驻蒋王镇。 2.建置沿革(只介绍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今县境仍分属扬州市与江都县。 1950年1月11日,扬州专区撤销,扬州市、江都县划入泰州专区(治泰州市),此后该专区递属苏北行政公署、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5月12日,扬州市改称扬州县。8月,扬州县复改为扬州市并与江都县重新调整边界,今县境基本全归江都县。是后,江都县随泰州专区递属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 1953年1月1日,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此后,江都县递属江苏省泰州专区、江苏省扬州专区。 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决定,分江都县为江都、邗江2县,邗江县辖原属江都县的北洲、施桥等6个区及1个县直属镇瓜洲镇,县隶江苏省扬州专区(治扬州市)。此即今县建置之始,县为“邗江”者,以春秋时此地有邗沟故。时邗江县人民政府驻于扬州市内。 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邗江县,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扬州市。11月1日,邗江县正式并入扬州市。 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又决定恢复邗江县建置。 1963年3月1日,邗江县与扬州市正式分治,以扬州市的槐泗、酒甸、坊巷、黄珏等23个人民公社为境,仍隶扬州专区,政府机关驻蒋王公社(即今县蒋王镇)。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邗江县随属。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推行市管县体制,扬州地区撤销,邗江县交由扬州市管辖,至1999年底不变。 3.境域变迁 邗江县之境域变迁,或当从西汉设置的江都县起述,然而由于文献不足,其县境域实难详考。此后各代治今邗江县境的县级政区,唯唐代的扬子县县境可知:其东境近伊娄河(今瓜洲运河),西到瓜步山(今六合县境),南濒长江,北则界于北洋山至乌山一线。 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决定析江都县置邗江县,此即今邗江建置之始。当时,系将江都县自北向南沿邵伯湖、六闸、邵仙引河、七闸、芒稻河、八江口至三江营为界划分为两部,以界线的西、南的部分作为邗江县的辖境。邗江县初辖北洲、施桥、甘泉、槐泗、黄珏、湾头6区和1个县直属镇瓜洲镇,土地面积凡79.98万亩。其境东与江都县为邻,界长56.95公里;南与丹徒县高桥区和新民滩连接,界长22.75公里,与镇江市、丹徒县水域界长26.13公里;西与仪征市接壤,界长52.55公里;北与高邮县毗连,界长20.83公里;内抱扬州市。 1956年4月,邗江县湾头区的瓦窑乡划归扬州市。 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邗江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扬州市,11月,该决定正式得到施行。 1963年3月,邗江县恢复建制,以扬州市的方港、六圩、邗江、西湖、霍城、湾头、太安、杭集、沙头、李典、头桥、红桥、新坝、黄珏、扬寿、甘泉、八里、扬庙、酒甸、槐子、汉河、瓜洲、公道等22个公社的行政区域作为其县境。5月,镇江市的共青团农场划入邗江县。 1964年9月,扬州市汤汪公社的运东、用里、汤汪、丁长、坝基、沿夹、蔡坝、横沟、崔庄、蒋巷10个大队,双桥公社长河大队,双桥公社双桥大队的赵庄生产队,双桥公社五塘大队的孙庄、兰庄等7个生产队,双桥公社新河大队的高前、高后等13个生产队,一并划归邗江县。与此同时,在扬州市境内,隶属于苏北农学院的蜀岗分场(后改名蜀岗大队)和扬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管下的张庄大队,亦一并归入邗江县境。 1967年10月,邗江县的共青团农场划归镇江市。 1971年10月,共青团农场再次由镇江市划入邗江县。 1974年1月,共青团农场再度划归镇江市。 1983年3月,邗江县所辖湾头、汤汪、西湖3个公社划归扬州市郊区。此后,邗江县辖境未再发生变动,1999年底面积约为825平方公里。 七、扬州市2000年以来县级以上政区沿革 2000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扬州市与周边地级市之间,及其自身范围之内发生的县级政区层面的区划调整,共有以下这些。 2000年:撤销邗江县,设立扬州市邗江区,以原邗江县的行政区域为邗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蒋王镇。 2002年:(1)扬州市郊区湾头镇划归广陵区管辖; (2)扬州市郊区更名为维扬区。 2008年:(1)撤销邗江区甘泉镇,以其所辖甘泉居委会和长塘、公路集、双山、老山、焦巷、五湖、双塘、姚湾、香巷等9个村委会区域设立甘泉街道办事处,划归维扬区管辖;(2)邗江区沙头镇的大众村委会、高桥村委会和中兴村委会的项一、项二组及霍桥居委会迎春河以北区域划归广陵区汤汪乡管辖。 除上述变动外,扬州市在此10年之中则发生了更多次县级以下政区(街道、乡、镇)的调整。至2009年底,扬州市及所辖各区、县、县级市的行政建置概况如下: 1.扬州市:总面积约6634平方公里,辖广陵、邗江、维扬等3个市辖区和宝应1县,并代管省辖仪征、高邮、江都等3个县级市,合计7个县级政区,凡14个街道,70个镇,7个乡,共458.80万人口。市辖区总面积约1024平方公里,共104.23万人口,其中扬州经济开发区管辖面积为132平方公里,人口共18.76万。市人民政府驻维扬区。 2.广陵区:总面积约78平方公里,辖东关、汶河、文峰、曲江等4个街道,湾头1个镇,汤汪1个乡,共31.59万人口。区人民政府驻汶河街道。 3.邗江区:总面积约703平方公里,辖邗上、蒋王、汉河、新盛等4个街道,公道、方巷、槐泗、瓜洲、杭集、李典、沙头、头桥、杨寿、泰安、杨庙等11个镇,共50.04万人口。区人民政府驻邗上街道。 4.维扬区:总面积约111平方公里,辖双桥、梅岭、瘦西湖、甘泉等4个街道与西湖镇,平山、双桥、城北等3个乡,共22.60万人口。区人民政府驻西湖镇。本区境内另有文汇、扬子津2个街道与八里、施桥、朴席等3个镇,系交由扬州经济开发区代管者。 5.宝应县:总面积约1461平方公里,辖安宜、范水、夏集、柳堡、射阳湖、广洋湖、鲁垛、小官庄、望直港、曹甸、西安丰、山阳、黄塍、泾河等14个镇,共91.61万人口。县人民政府驻安宜镇。 6.仪征市:总面积约857平方公里,辖真州、青山、新集、新城、马集、刘集、陈集、大仪等8个镇,谢集、月塘等2个乡,共55.60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真州镇。 7.高邮市:总面积约1962平方公里,辖高邮、龙虬、马棚、车逻、八桥、汉留、汤庄、卸甲、三垛、甘垛、司徒、横泾、界首、周山、周巷、临泽、送桥、郭集、天山等19个镇,菱塘回族乡1个乡,共82.01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高邮镇。 8.江都市:总面积约1330平方公里,辖仙女、小纪、武坚、樊川、真武、宜陵、丁沟、郭村、邵伯、丁伙、大桥、吴桥、浦头、武坚等13个镇,共106.59万人口。市人民政府驻仙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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