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政策:企业所得税实缴1%,增值税最高奖励实缴部分的40% 很多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对自己面临的税负压力问题感到为难。一是税款必须要缴纳,二是一般没有合适自己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可是纳税太多,对企业来说又难承担,毕竟税负太高,实际到手的利润就低了很多。如果能找到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这类企业来说,不失为一个非常好的办法。税负压力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一举多得。 就在最近,河南地区就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就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在山东、上海等地相继暂定对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核定的当下,河南依托自身的发展优势,还是继续在执行这个政策。但相对而言,流程以及要求,会相对麻烦一点,请看笔者娓娓道来。 先说说政策的大致内容:核定行业利润率为(商贸4%、建筑8%、现代服务10%,具体以园区为主),再根据25%的企业所得应税率计算,实际企业所得税为(1%、2%、2.5%)。增值税正常抵扣缴纳,地方留存50%,其中的30%-80%根据企业的实际纳税额进行奖励。 注: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注册,核定的行业利润率是一样的,只是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时,是按照35%来的,这样算下来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1.4%-3.5%。增值税的奖励不变。 入驻要求:满足30%以上的进项,业务合同、银行流水、发票必须保持一致。商贸类企业有过磅单、物流票最佳。 流程:因系统问题,河南地区的核定是先将企业成立,然后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核定,核定成功之后,再生成一般纳税人享受核定。需要先提交申请,交专管员审核,再领导审批,通过之后,再录入系统。流程相对较慢,从注册到核定到开户到正常对外经营,时间一般需要2-3个月左右。 相对而言,这个政策对于商贸企业来说,还是非常有利的。还有更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欢迎关注加以讨论。伊河谈税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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