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分级负责的评估机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以省(区、市)组织开展为主,生态环境部结合统筹强化监督等对部分省(区、市)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情况进行评估。
二是突出评估重点。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并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对本地区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
三是丰富指标类型。为鼓励地方积极创新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增设“加分项”;为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等行为,增设“扣分项”。
另外,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将适当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