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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译注集注-明夷

 心理咨询诊所 2021-09-27

明夷卦三十六坤上离下

【原文】《明夷》:利艰贞。

【今注】明夷:卦名。夷,通痍,为伤。离为日为明。明夷即光明损伤。此指日蚀。

【今译】明夷:宜于艰难中守正。、

《明夷卦》象征光明受阻: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在艰难困苦中坚守正道,保

持自身的纯洁和善始善终的恒心。

有利于占问艰难的事。

【周易正义】

36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疏]正义曰:“明夷”,卦名。夷者,伤也。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於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亦明夷之义也。时虽至闇,不可随世倾邪,故宜艰难坚固,守其贞正之德。故明夷之世,利在艰贞。

【集解】虞翻曰:夷,伤也。临二之三而反晋也。明入地中,故伤矣。

虞翻曰:谓五也。五失位,变出成坎,为艰,故“利艰贞”矣。

郑玄曰:夷,伤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则伤矣,故谓之明夷。日之明伤,犹圣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乱世。抑在下位,则宜自艰,无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朱熹注】离下,坤上。

明夷:利艰贞。夷,伤也。为卦下离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见伤之象,故为明夷。又其上六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于艰难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原文】《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今注】此释《明夷》卦卦名及卦辞之义。明入地中:《明夷》下离上坤,离为日,为明,坤为地。明入地中而伤,故为明夷。夷,伤。内文明而外柔顺:《明夷》内卦离为文明,外卦坤为柔顺。蒙:遭受。大难:指大的灾难。此指文王遭囚禁。文王以之:文王有此道,即文王内怀文明之德而外有柔顺之性蒙受纣王囚禁之大难。晦其明:《明夷》上坤为晦,下离为明。内难而正其志:箕子为纣伯父,纣王昏暗,故曰内难。《明夷》离日在内,且离三爻各得正故曰正其志。

【今译】《彖传》说:光明进入地中,是为明夷。内卦有离卦的文明而外卦有坤卦的柔顺,以此蒙受大难,只有文王能够做到。“利于在艰难中守正”,暗藏其明智,内有险难而能正其志向情操,只有箕子能够做到。

【周易正义】《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正义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释卦名,故此及《晋卦》皆《彖》、《象》同辞也。“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者,既释明夷之义,又须出能用“明夷”之人,内怀文明之德,抚教六州,外执柔顺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大难,身得保全,惟文王能用之,故云“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体释卦之德。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既处“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於邪道,故利在艰固其贞,不失其正,言所以“利艰贞”者,用“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释艰贞”之义,又须出能用艰贞之人,内有险难,殷祚将倾,而能自正其志,不为而邪干,惟箕子能用之,故云:“箕子以之”。

【子夏注】明入地中,上无以明,天下无所见也。艰以事上,不失于正,利也。故文王内文明而外柔顺也。箕子蒙难而能正其志,晦其明者也。

【集解】《彖》曰:明入地中,明夷。蜀才曰:此本临卦也。案:夷,灭也。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明入地中,则明灭也。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荀爽曰:明在地下,为坤所蔽,大难之象。大难,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难也。

文王以之。虞翻曰:以,用也。三喻文王。大难谓坤。坤为弑父,迷乱荒淫,若纣杀比干。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里。震为诸侯,喻从文王者,纣惧出之,故“以蒙大难”,得身全矣。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虞翻曰:箕子,纣诸父。故称内难。五乾天位,今化为坤,箕子之象。坤为晦,箕子正之。出五成坎,体离,重明丽正。坎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朱熹注】《彖》曰:明入地中,明夷,以卦象释卦名。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以卦德释卦义。蒙大难,谓遭纣之乱而见囚也。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以六五一爻之义释卦辞。内难,谓为纣近亲,在其国内,如六五之近于上六也。

【原文】《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今注】此释《明夷》卦卦爻之象。明入地中,《明夷》下离上坤,离为明在下,坤为地在上,故“明入地中”。明入地中,以示光明被遮而受伤。故为明夷。夷:伤。莅众:莅临众人。用晦而明:“用”,帛《易》“用九”作“迥九”。迥,通。可证“用”“通”互假。古“而”、“能”又互通,故用晦而明,即通晦能明,亦即能使晦者明也。

【今译】《象传》说:光明进入地中,《明夷》之象。君子效此当莅临群众,用藏晦而更光明。

《明夷卦》的卦象是,离火下坤地上,离为火,代表光明,为光明入地下之表象,象征着“光明被阻”。君子要能够遵循这个道理去管理民众,即有意不表露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反而能在不知不觉中使民众得到治理。

【周易正义】《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

[注]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故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

[疏]“《象》曰”至“君子以莅众”。正义曰:“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所以君子能用此“明夷”之道,以临於众,冕旒垂目,黈纊塞耳,无为清静,民化不欺。若运其聪明,显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网,奸诈愈生,岂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也。

用晦而明。

[注]藏明於内,乃得明也。显明於外,巧所辟也。

【子夏注】明入地中,藏其明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故君子之莅众也。外用晦,以使民内保。明以为治。

【集解】虞翻曰:而,如也。君子谓三。体师象。以坎莅坤。坤为众,为晦,离为明,故“用晦如明”也。

【朱熹注】《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原文】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今注】明夷于飞:由“明夷于飞”与“君子于行”对文看,“明夷”显然是一种鸟。言,即责备。于行:有所行。义不食:初九之阳处下,其爻辞之义当不吃饭。义,先儒多误释为义礼之“义”,案《象》释《小畜》:“其义'吉’也。”释《同人》:“义'弗克’也。”释《随》:“其义'凶’也。”释《复》:“义'无咎’。”可知“义”于此当指意义之“义”。

【今译】初九:明夷神鸟飞时垂下了左翼。君子路上行时,三日吃不到饭,虽有所往,但受到主人责备。

在光明被阻的时候,要像鸟儿一样地迅速飞走,而且要低垂着翅膀以免被人察觉。君子若要退避隐藏,就是丢掉职位、没有饭吃也不在乎。但君子若在此时行动,必然要受到当政者的责备。

《象传》说:“君子有所行”,其辞义当“不吃饭”。

“君子隐藏退避”是由于坚持道义和原则而不愿再拿这份俸禄了。

【周易正义】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明夷之主,在於上六。上六为至闇者也。初处卦之始,最远於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甚,以斯適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飞”至“主人有言”。正义曰:“明夷于飞”者,明夷是至闇之卦。上六既居上极,为明夷之主。云“飞”者,借飞鸟为喻,如鸟飞翔也。初九处於卦始,去上六最远,是最远於难。“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高飞而去,故曰“明夷于飞”也。“垂其翼”者,飞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义而行”,故云“君子于行”。“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类过甚,以此適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疏]正义曰:“义不食也”者,君子逃难惟速,故义不求食也。

【子夏注】小人贼害之,时有明,则伤矣。初以君子之徳刚而不回,故为时忌之深也。以其无位,犹且逺患,庶以速奔也,故絶其迹,隐其形,三日而不敢食。逃难而遇人,人必疑言矣。害明之深,惧人之见也。君子畏害而速去,其义岂遑食哉。

【集解】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荀爽曰:火性炎上,离为飞鸟,故曰“于飞”。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阳为君子。三者,阳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禄也。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九家易》曰:四者初应,众阴在上,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则众阴有言。言,谓震也。四五体震,为雷声,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义不食禄也。

【朱熹注】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飞而垂翼,见伤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时义当然,不得而避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唯义所在,不食可也。

【原文】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今注】夷,伤。股,腿。拯,拯救。顺以则:六二之阴居中得正。故顺以则,阴为“顺”,中正之道为法则。

【今译】六二:日食伤了左腿,用强壮的马才能救之而有吉。

《明夷卦》的第二爻位六二,处在这种光明被阻的情况下,就像伤了左大腿一样,如果能借用好马,增加自己的力量,将会是有利的。

《象传》说:“六二”有“吉祥”,柔顺而又有法则。

六二爻之所以能够获得吉祥,是因为它柔顺而又坚持原则。

【周易正义】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注]“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壮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进不殊类,退不近难,不见疑惮,“顺以则”也,故可用拯马而壮吉也。不垂其翼,然后乃免也。

[疏]正义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伤,行不能壮。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刚壮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庄氏云:“言左者,取其伤小。”则比夷右未为切也。“夷于左股”,明避难不壮,不为闇主所疑,犹得处位,不至怀惧而行,然后徐徐用马,以自拯济而获其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注]顺之以则,故不见疑。

[疏]正义曰:“顺以则也”者,言顺闇主之则,不同初九,殊类过甚,故不为闇主所疑,故得拯马之吉也。

【子夏注】守中顺则无猜者也。而已道不行矣。夷于左股者焉,故与之拯马而驰逐也。且内明以外顺,虽伤左而右存,与时并行不失其吉也。

【集解】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九家易》曰:左股谓初,为二所夷也。离为飞鸟,盖取小过之义,鸟飞舒翼而行。夷者,伤也。今初伤,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九三体坎,坎为马也。二应于五,三与五同功,二以中和应天,应天合众,欲升上三,以壮于五,故曰“用拯马壮,吉”。案:初为足。二居足上,股也。二互体坎。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为天子。坎为法律。君有法,则众阴当顺从之矣。

【朱熹注】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伤而未切,救之速则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原文】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今注】明夷于南狩:日食时,到正南方放火烧草以狩猎。南面为“离”位,放火烧草狩猎于离位,此恐当时日食时一种驱灾的仪式。于,往。狩,放火烧草而猎。首,古人称四蹄皆白的马曰“首”,俗称“踏雪马”。疾,急。乃大得:九三之阳以应上六,前往必得“大首”。上六为坤阴之首。故为“大首”。获大首为“大得”。

【今译】九三:日食时到南郊放火烧草狩猎,得到一匹踏雪马,不可急于训正使用。

君主在光明受阻的情况下,到南方去巡狩,将可以消灭罪恶的首领。但是应该注意不要操之过急,要能够坚守正道,持之以恒。

《象传》说:“南方烧草狩猎”之志,在于大有所得。

有到南方征伐巡狩的志向,就会有非常大的收获。

【周易正义】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注]处下体之上,居文明之极,上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发其明也。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化宜以渐,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贞”。正义曰:南方,文明之所。狩者,征伐之类。“大首”谓闇君。“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方而发其明也。九三应於上六,是明夷之臣发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首”,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也。“不可疾贞”者,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渐,故曰“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

[注]去闇主也。

[疏]正义曰:志欲除闇,乃得“大首”,是其志大得也。

【子夏注】为文明之主夷终则进也。上六逺其明,虽高而至晦也。应其诛焉。时之得向明而南巡狩也。获其大首耳,其污俗渐正而已,不可疾也。

【集解】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九家易》曰:岁终田猎,名曰狩也。南者,九五大阳之位,故称南也,暗昧道终,三可升上,而猎于五,得据大阳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自暗复明,当以渐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案:冬猎曰狩也。三互离坎,离南坎北,北主于冬,故曰“南狩”。五居暗主,三处明终,履正顺时,拯难兴衰者也。以臣伐君,故假言狩。既获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朱熹注】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以刚居刚,又在明体之上,而屈于至暗之下,正与上六暗主为应,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恶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贞之戒。成汤起于夏台,文王兴于羑里,正合此爻之义,而小事亦有然者。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原文】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今注】⑦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此爻古人多解,估计也是日食时人们驱灾的一种仪式,认为明夷神鸟进入左腹,这样在左腹处获明夷神鸟的心,又象征性地将此心送至门庭之外。入于左腹:进入明夷左腹。获心意:六四以阴得位,上比六五,故曰“获心意”。此是释“获明夷之心”。

【今译】六四:在左腹获明夷神鸟之心。并送出门庭。

进入左方腹部,能够深入了解光明被阻的内中情况,于是坚定地跨出门庭,离开这里。

《象传》说:“进入左腹”,而获其心源。

“进入左方腹部”,因此能够从内部深刻了解光明受阻的情形。

【周易正义】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注]左者,取其顺也。入于左腹,得其心意,故虽近不危。随时避难,门庭而巳,能不逆忤也。

[疏]正义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者,凡右为用事也。从其左不从其右,是卑顺不逆也。“腹”者,事情之地。六四体柔处坤,与上六相近,是能执卑顺“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意也。“于出门庭”者,既得其意,虽近不危,随时避难,门庭而巳,故曰“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疏]正义曰:“获心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顺其正,故曰“获心意”也。

【子夏注】守以下位,顺以上承,自右而入于左腹,获其心意也。顺以避患,止守于分明,其归自异矣。出于门庭,不逺行也。

【集解】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荀爽曰:阳称左,谓九三也。腹者,谓五居坤,坤为腹也。四得位比三,应于顺首。欲上三居五,以阳为腹心也。故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言三当出门庭,升五君位。

干宝曰:一为室,二为户,三为庭,四为门,故曰“于出门庭”矣。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为坎,坎为心;四以坤爻为腹。故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朱熹注】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此爻之义未详。窃疑左腹者,幽隐之处。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者,得意于远去之义。言筮而得此者,其自处当如是也。盖离体为至明之德,坤体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随其远近高下而处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浅,故犹可以得意于远去。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为内难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则极乎暗矣,故为自伤其明以至于暗,而又足以伤人之明。盖下五爻皆为君子,独上一爻为暗君也。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原文】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今注】箕子,商纣贤臣。明不可息:六五虽处昏暗之中,但光明中德不可熄灭。《明夷》上坤为昏暗。

【今译】六五:箕子在发生日蚀时,宜于守正。

应采取箕子那种自掩其聪明才智的做法,这样做有利于坚守正道。

殷纣王的哥哥箕子到东方邻国去避难,吉利的占问。

《象传》说:“箕子的守正”,说明光明之德不可熄灭。

箕子坚守正道,保持自我的行为说明,光明是不会熄灭的,只是暂时受阻碍罢了。

【周易正义】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注]最近於晦,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犹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利贞”也。

[疏]正义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最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贞”者,箕子执志不回,“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曰“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疏]正义曰:“明不可息也”者,息,灭也。《象》称“明不可灭”者,明箕子能保其贞,卒以全身,为武王师也。

【子夏注】在难之内,而能保明其中,智以藏之,愚以晦之,得其正而时不能迁也。则明岂息哉。得中之道亡而能有,故箕子当之矣。

【集解】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马融曰:箕子,纣之诸父,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知纣之恶,无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弃去,被发佯狂,以明为暗。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为武王师,名传无穷,故曰“利贞”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侯果曰:体柔履中,内明外暗,群阴共掩,以夷其明。然以正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当之,故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朱熹注】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贞之至也。利贞,以戒占者。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原文】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今注】晦,不明。登,升。照四国:上六居卦之上,当光照四国。《明夷》由《晋》而来。《序卦》:“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此指《晋》时明在地上。故“照四国”。后入于地:《明夷》日进入地中。失则:《晋》变《明夷》,《晋》上九变成《明夷》上六,阳被阴代替,而失去法则。

【今译】上六:日食时天空晦暗不明,日开始升于天,后入于地中。

不但没有光明,反而带来黑暗。刚开始时升起在天空,而后来却堕入地下。

太阳下山,天黑了。太阳初升是天明,后来下山是天黑。

《象传》说:“初之光明升天”,以照四方众国。“后没入地中”,失则而无光。

“刚开始时升起在天空”,是说它的光明能够普照四方各国;“而后来却堕入地下”,是说它已经因违背正道而丧失了应有的作用,由光明转入了黑暗。

【周易正义】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注]处明夷之极,是至晦者也。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转至於晦,遂入于地。

[疏]正义曰:“不明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极,是至闇之主,故曰“不明而晦”,“本其初也”。其意在於光照四国,其后由乎无不明,“遂入於地”,谓见诛灭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疏]正义曰:“失则”者,由失法则,故诛灭也。

【子夏注】暗而过中至明夷之极,晦之至也。位高势,崇登于天也。失道将覆,入于地也。

【集解】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虞翻曰:应在三。离灭坤下,故“不明晦。”晋时在上丽乾,故“登于天照四国。”今反在下,故“后入于地,失其则。”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侯果曰:最远于阳,故曰“不明晦”也。初登于天,谓明出地上。下照于坤,坤为众国,故曰“照于四国也。”喻阳之初兴也。后入于地,谓明入地中,昼变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则也。”况纣之乱世也。此之二象,言晋与明夷,往复不已。故见暗则伐取之,乱则治取之,圣人因象设诫也。

【朱熹注】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以阴居坤之极,不明其德以至于晦。始则处高位,以伤人之明。终必至于自伤,而坠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照四国,以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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