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非常流行开设创业公司,不少中小型的企业,在创立之初,没有经过太多的思考,更没有设置好的股权架构模式,这种情况之下,企业经营一旦出现了不可调和的股东纠纷,企业该何去何从呢?合伙人之间到底听谁的合适呢? 其实,一个创业型的公司,外界想要考察其到底有没有发展前景,人员到底专不专业,首先最为直观的就属股权架构的设置了。可以说,股权架构虽然不能直接说明团队人员的专业性,但是那些非常成熟的创业团队的股权架构模式一定是拥有其亮点和优势的。 相信股权架构模式比较优秀的,大家或多或少也是有一些了解的,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哪些是比较失败的股权架构模式。股权结构可以说得上是企业的顶层设计,假如顶层设计有问题,那么从公司创立之时就埋藏了一定的风险,一旦出现了经营上的损失,股东就会相互推诿责任,这种嫌隙也就容易致使企业很难回到正常经营的轨道之上。当公司出现盈利之际,股东们难免又会声称自己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大股东也会想着用最少的成本,从企业当中赢得个人最大的利润,也容易致使企业内部分崩离析。 首先,最不合理的当属只有一个人占据了绝对的股权,100%控股。这类股权设置结构,究其根本,问题就在于企业很难做大做强。由于一家较具规模的企业,是根本不可能只依靠老板一人的力量来经营的,既没有合伙人,也不存在团队,刨去老板其他都是不稳定的员工。那些员工其实不一定会站在公司利益的角度来着眼长远利益,公司的盈亏在员工心里也是无关痛痒的事情。作为老板,一个人一天也不过24个小时,真的能够在所有问题上都考虑得万无一失吗?初期创业公司还算合理,一旦公司规模有所扩大,老板一人之力恐怕难以应付。 再者就是五五分、四人各占25%等股权平均分配的架构模式,或者每个人的差距微乎其微,大家在公司平起平坐,无人能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股权结构是比第一种更不合理的。创业型的企业,如果没有一个能主事的角色,非常容易产生问题和歧义,主事的角色就是股权占比更高的大股东。每当公司在处于分叉口,犹豫不决的时候,有大股东可以当机立断地做出判断。也有不少的公司,比如西少爷、真功夫这些被外界看做是前途无量的标准化餐饮企业,都因为没有大股东,股权分配得过于平均,致使公司走上分崩离析的道路。西少爷更是在刚刚走上正轨之际,就对簿公堂,其中一名创始人宋鑫把合伙的另外两位创始人孟兵及罗高景诉至法院,要求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估值近2400万的股权。强势一些的企业创始人,还可以在后期把股权重新拿回来,但是这之间的拉锯战又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公司还能不能好好经营下去呢?成功的例子是比较少的,很少有企业的股权重新架构,能做得像海底捞一样痛快。 还有一种不太好的模式,就是企业的掌舵人占小股。这种现象,创业公司出现的比较多,小老板自己的力量开不起来一家公司,大老板很难在一家公司里掏钱占较少股份。所以这类初出茅庐的创业者,就希望通过投资人以及其他经济实力雄厚的老板,获得一些投资,因为来者是出钱比较多的富豪,大家还都对股权架构的逻辑不是很懂,就容易出现单单只论投资额来设置股权架构的模式,但是整个公司的真正运营者还是出钱少的那个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股权架构模式,一个优质的项目,如果能做得风生水起,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并不在于资金的储备。如果公司的组织运营者,也就是创业发起者,凭借自己的能力,创造了更多的财富,但是分红时,大头全被出资人给拿走了,这对于创业者而言,肯定不是滋味。因此,投资项目,要论合理程度,仅投钱,不参与经营,占小股是最合理的。假设一个项目,给出资方50%的股份,专业的投资人往往不会轻易答应的。 那么,我们最关心的应该还是那些设计得合理的企业股权架构,这种模式,我们可以为大家举几种例子。 通常来说,股权设置,最好是遵循四一五原则。四就是以四个合伙人为佳,一就是有一个人说了算,五就是这个说了算的决策人持股要在50%以上,最少51%。 假如说是三位创始人,有这样的模式供参考,就是分别持有55:25:20的比例,同时可以留出16%的员工持股期权池,这样以后还有吸引人才的空间,三位创始人可以签署一个一致行动协议,保障以后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权结构,说到底是让每个人得到合理的股份,发起人要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或者,虽然创始人像任正非一样,哪怕手里没有那么高的股份,照样能把公司控制好。如果并非这样,你的公司还在用上述说过的几种不合理模式,如下这几种股权设置模式,不妨参考参考。 首先是绝对控股型。大股东可以不自己一个人独占100%的股份,而是创始人占67%,合伙人18%,预留出15%。这种模式也专属那些创始人在公司经营里出力最多、出资占比最多的情况,创始人在拥有绝对控股权的同时,能够改善孤军奋战的局面。 再者是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股51%,合伙人不管几个,一共占股34%,再预留出15%的员工持股期权池。采取这类模式,基本上是创始人一个人决策问题的,除非出现一些需要集体决策的事情。 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创业公司,老板之所以是老板,是因为他掌控了公司的话语权,也是老板最重要的权利。股权的占比,基本上就决定了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架构,主要分为自然人直接持股模式,还有一种是控股公司架构控股公司,在目标公司之上成立控股公司。还有一种是有限合伙架构模式,通过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来实现对主体公司的控股,形成金字塔的模式。以及混合架构模式,混合架构指的是把自然人持股模式、有限合伙架构模式进行结合,都会出现在这种模式,还有就是海外股权架构模式,搭建离岸公司,以及契约型架构,彼此通过契约模式来进行控股。 了解了这么多,您的公司架构模式是如何设计的呢?欢迎进行分享。 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国内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媒体广泛报道。何帆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善于梳理案件脉络,能准确把握法官裁判思维,直击案件要害。在多年来的法律实务工作中,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再以实践反哺相关理论,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更是对专业知识有了深入研究。良好的职业操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灵活的案件处理方式,使之擅长以最短的时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表论文】 |
|
来自: 昵称73175388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