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商定由甲方发往郑州的货物由乙方卸货服务到客户,包干和,自负亏盈。现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后,由乙方组织职工卸货服务,联系到交到客户签章收货为止,甲方从每车运费中付给乙方每车 元,货损少收每车补偿乙 元,为乙方所有费用(包括仓库、税务、营业执照、人工工资、水、电、送货费、货损、少收等全部费用)。 二、 乙方装卸的'职工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卸货后,由乙方理货按照清单收货,发现缺货或不符合清单要求的驾驶员清点清楚后,汇报甲方,查对后由乙方付给车辆运费,如车辆货物缺失,由车辆负责从运费中扣回,乙方清理货物清楚后少货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代收货款提货时必须付清货款,乙方才能给客户提货,乙方收回货款每星期四13点钟以前必须汇给甲方指定账户,具体表格由甲方提供,按照各类项目填写清楚传给甲方。 五、 甲方到达乙方货物必须立即卸货,到达货物要保证不受雨水淋湿,损坏及卸货损坏,否则由一方根据实际价值赔偿客户。 六、 在每月15日计算前日利润,把多余的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七、 乙方必须自备小型货车二辆并参加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20万。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法经营或管理不善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不满意乙方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 货物提付费:货物由乙方送到客户仓库,并收回提付费和代收货款,如提付运费和代收货款未收回的坏账、死张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生效。有问题应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浙江省永康市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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