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一新闻,有个人跟朋友一起吃饭。 吃完饭回家,他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驾驶车辆,于是叫代驾。 他被代驾送到目的地楼下,以为能回家了。 但是代驾嫌单子钱少,跟他说“加点”。 他拒绝了,还跟代驾吵了起来。 代驾见讨不了好,看到他给钱了,就下车。 由于车子没有停在停车位上,他坐上驾驶位发动汽车,往停车位方向走。 见到此情此景,代驾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大声喊着要举报他酒驾。 他听到后也怒了,认为代驾在恐吓或报复他。 于是他停稳车后下车与代驾理论,酒精上头了,还想打代驾。 代驾眼看脱不了身,情急之下报警。 警察来到现场,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确认他的确酒驾。 最终,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新闻故事讲完了,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1、喝酒不驾车,酒驾被抓要服刑; 2、叫代驾送你时,可以让代驾帮你把你车停在停车位上; 3、先犯错,又被别人抓住把柄,就应理性思考犯错的代价——给捂口费或不给钱被举报。 最后用《流浪地球》的一句交通安全口号结尾,“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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