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书评本书是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伦理学著作。他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情操世界作了简明扼要的理论说明。也开创了从人类的同 情心和情感出发,来探寻与讨论道德评价体系、自然社会准则等问题的先河。在18世纪中期的英国社会,本书全面解答了当时市场经济兴起的背景 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道德与人类本性导致的利益分配等问题。在现代来看,本书也为国家法律制定,道德哲学研究等提供了可贵的素材。在亚当· 斯密的著作中,《国富论》无疑是最为世人所熟知的,可对其本人来讲,可能并不能说会以书籍的畅销程度来评判其价值。他一生中修订了《道德情 操论》六次,斯密本身也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如果说《国富论》开创了经济学这一学科,那《道德情操论》则为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奠定 了伦理基础。美国经济学家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1%B3%E5%B0%94%E9%A1 %BF%C2%B7%E5%BC%97%E9%87%8C%E5%BE%B7%E6%9B%BC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说:不读《国富论》不知 道应该怎样才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英国经济史专家埃里克·罗尔:“我们不能忘记《国富论》的作者 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如果我们不了解后者的一些哲学知识,就不可能理解前者的经济思想。”两本书可以说相辅相成,包含在了斯密宏大的 哲学体系与经济学思想中。我们要把他对经济学的研究放入到道德哲学的理论框架中,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寻找伦理基础,并在其中发现了符合人性 美好原则的社会制度。《道德情操论》从道德哲学角度回答一个自由的社会体制如何可能依靠自身的机制完美的运转,而这一机制是造物主赋予人 类的,无需外界的强力干扰。《道德情操论》就是要成为道德哲学中的“牛顿力学”。作为其道德体系中的“灵魂”,斯密的“同情”的概念不同于 一般,而是“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因而同情并不意味着利他,而成为同感,成为一切道德判断的心理上的基础,从而消除了“同 情”的道德内涵。或者用现代的另一个心理词汇来说,即为“移情”。在人性观方面,斯密不否认自利、利己是人所具有的最根本本性。斯密写道: “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因此每个人 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情;或许,听到另一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死讯,会使我们有所挂虑,但其 对我们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远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灾小难为小。”但与马基雅维利和曼德威尔等前人不同,他的伦理学说是建立在他的“同情”理论 上的。“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 的事情。”所以他认为同情心也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原始情感”。“同情”可以“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也就意味着同情摆脱 掉了原有的道德内涵。而在其道德合宜性方面,当同情者和当事者设想处于当事者的处境下感到与当事者受到相同的影响时,就可以把后者的激情看 作是合宜的,且能够得到道德上的赞同,反之不能得到赞同。而同情者也不完全是客观的,也会受到误解与对自身利益偏爱的影响。所以,在此基础 上和情况下,社会上“形成了一般的道德准则。它们最终建立在我们在各个场合凭借是非之心和对事物的优点和合宜性所具有的自然感觉而赞同什么 或反对什么的经验之上。”“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 指导他们行为的准则。”因此,借助同情心我们得以构筑起自然的道德评价体系,并在其基础上,形成了社会的法律。“最神圣的正义法律就是那些 保护我们邻居的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其次是那些保护个人财产和所有权的法律;最后是那些保护所谓个人权利或别人允诺归还他的东西的法律。 ”在美德方面,美德产生于行为的合宜性中,并非只存在于利他行为中。因为利己行为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延续的重要因素。“人类社会的所有成 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虽然这种必要的帮助不是产生于慷慨和无私的动机,虽然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中缺乏相互之间的爱和感 情,虽然这一社会并不带来较多的幸福和愉快,……像它存在于不同的商人中间那样存在于不同的人中间……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 ,通过完全着眼于实利的互惠行为而被维持下去。”在“一只看不见手的引导下”,他们的自利行为促进了社会的福利。于是,斯密就给经济活动 带上了美德的光环,盈利活动就取得了道德上的合理性,尽管这种美德只受到某种“轻微的尊敬”。不过利己并不一定就会导致美德。斯密在《道德 情操论》中主要阐述了三种美德:正义、仁慈以及谨慎。斯密还说明了三者的关系,“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 关心,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那三种美德中的第一种最初是我们的利己心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另两种美德是我们仁慈的感情向我们提 出来的要求。”对“一般准则”的遵循形成了所谓的“正义的美德”。“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也只有在“正 义的美德”前提下,人们才可能在自利心的引导下组成互利互惠的社会。而在当代国家外交中,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如何把控好德与法的明确度量, 找到适合全人类和谐并存的方法,也是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斯密的哲学观点不免为一种可以考量的办法。抓住利己与利他之间的联系,将人类的“ 同情心”所构成的基本准则融入到治理之中,能从根源上疗治分歧与利益冲突。同时,在自身发展中,人们也要反复思考自身的道德标准,是否具有正义性与行为合宜性,从而更好地融入到并间接地改善社会。再阅本书,乃可以结合现实加以分析和总结,或从作者经历与身份角度出发,结合人物评价,更加得回味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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