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而全面的西方史内容 只有我这有 【十字东征】第 29 篇文章 1197年,亨利去世,他的弟弟菲利普被选为了国王,但与此同时,与霍亨斯陶芬家族一直对抗的韦尔夫家族也在科隆大主教及英格兰国王的支持下选出了奥托当国王,史称“奥托四世”。同一时期,德意志境内出现了两个国王,自然免不了一场斗争。 菲利普这里,有法王腓力二世撑腰,奥托这里,有舅舅英格兰国王约翰支撑,两边在一开始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教皇英诺森三世一开始青睐奥托四世,将其称为合法的国王,但这并没有给奥托四世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由于英法一直处于战争状态,约翰在国内横征暴敛,一时之间顾不上给奥托资金支持,奥托也就慢慢地失去了诸侯的支持。 1206年,双方爆发了华森贝格战役,奥托失败,本人也在此战后负伤,从国王的宝座上滚了下来。 菲利普成为正统国王后,好景不长,于1208年被刺杀,此时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继承人腓特烈二世还未成年,因此奥托又一次成为了德意志的国王。 奥托为了加冕称帝,翻越了阿尔卑斯山来见了教皇,并承认了教皇在意大利的统治权,就此,奥托成功加冕称帝,成为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然而,在达成自己加冕的目的后,奥托就像得了健忘症一样,很快就将当初答应教皇的那些事忘得一干二净。奥托在意大利大肆用兵,企图侵占意大利南部并染指西西里(当时西西里还处于霍亨斯陶芬家族腓特烈手中)。教皇又感觉自己被白嫖了,怒不可歇,暗地里煽动贵族造反,此时的腓特烈二世已经成年,便顺其自然地在一些贵族与教皇的支持下成为了国王。 1213年,感觉受到威胁的奥托急忙返回了德意志,想通过与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贝亚特丽克斯结婚来挖腓特烈的墙脚。可谁料,贝亚特丽克斯在结婚三周后便去世,奥托四世顿感无望,转而寻求金雀花王朝约翰的支持。 让我们回到1214年,奥托就这样被卷入了英法之间的斗争中。 约翰原本打算与奥托四世一起夹击腓力二世,可结果,奥托四世慢吞吞,延误了战机,两者未能按原计划进行。 约翰被法军击败后,退回了阿奎丹领地。 三周之后,奥托才刚刚集结完军队,准备出发,而此时的腓力二世,早就已经在迎战奥托的路上了。 最终,腓力二世扬眉吐气了一把,在击败约翰的英军后又击败了奥托的德军。 布汶战役结束之后,1215年,这一年,战败之后的奥托四世派代表参加了教皇主持的拉特兰公会议,企图与英诺森三世言和。但,此时的英诺森三世,早就彻底抛弃了奥托,在他心目中,腓特烈二世这个孩子更听话,也更好控制。 伤心欲绝的奥托四世便返回了不伦瑞克安度余生,苟延残喘。 此战之后,法国从此崛起为西欧的一大强国,开始了强国之路。 同时,心灰意冷的约翰一世回到了英格兰,迎接他的不是贵族的笑脸,而是贵族与教会和市民的重兵包围,与此同时,一份文件来到了约翰面前,这就是《大宪章》。 ▲ 大宪章 面对突如其来的文件要求签字,约翰先是楞了一下,而后装作看破红尘的样子,对贵族们说:“我知道你们反对我,既然如此,你们不就是想要这个王位吗?拿去好了。” 令约翰始料未及的是,贵族并没有点头答应,而是说:“陛下,我们起兵不是为了推翻国王,更不是为了自己当国王,而是要让国王接受法律制度的规范。” ▲ 失地王约翰 是啊,约翰继位以来,与法王腓力二世一直都在战争之中,贵族们要出兵,要缴税,这些负担过于沉重,最重要的是,贵族们出兵出力为约翰打仗,为的竟然是约翰的私人利益。要知道,英格兰在法国境内的那些领土,诺曼底也好,安茹也罢,跟英格兰的贵族毫无关系,纯粹就是国王的私人领地。 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当时西欧人的观念中,基督才是天,哪有什么忠君思想。 ▲ 签订大宪章 若你问当时的一个西欧人“你是哪里人”,他首先会告诉你:“我是一个基督徒。”其次才会告诉你:“我是XXX伯爵领主的臣民。” 而且,不是国王不好我就推翻他换一个,与其这样,不如用法律的框架来约束国王。后人看到《大宪章》后,都误以为这是英国百姓的福利,实际上,这就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一次协议,至少在当时当事人的主观意识里,跟普通百姓毫无关系。 《大宪章》体现了一个对后世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王在法下”,国王的权利并不是无限放大的,就算贵为国王,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另外,这些法也不是国王一个人定的王法,而是国王与贵族们一起协商出来的。 无疑,《大宪章》是一份限制王权的法案,全文共63条,主要是保证了贵族与骑士阶层的利益,其中第61条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 这几乎是将王权置于贵族之下,由于当时约翰在签订这份文件的时候属于被迫,因此在该文件签订,贵族们都返回自己的领地后,约翰国王立即撕毁《大宪章》。甚至就连当时的教皇英诺森三世也认为这份文件是以武力及恐惧,强加于国王的无耻条款。(又有一些说法说教皇也支持《大宪章》,因为王权被削弱,多几个平衡的势力,符合教皇的利益,而英诺森三世期间,是教权空前膨胀的时期) 随后英国陷入了内战,这当然是后话。历来谈起英国,就必定会谈到1215年的这份《大宪章》,甚至它都成了英国宪政的基石。它的核心是捍卫自由,但是,请注意,它在当时捍卫的可不是人民的自由,而是贵族的自由。 英国自诺曼征服以来,一直在加强中央集权,金雀花的第一任国王亨利二世就通过司法改革,更是加强了皇家的权力。到了“失地王”约翰这里,由于连年打了败仗,一直丢失土地,国王如果没有对周边贵族有压倒性的实力碾压,那么天平就不可能长久偏倒哪一方。 就像一个弹簧一样,王权在亨利二世这里被释放了出来,在约翰一世这里又被勒紧了。 因此,当我们回过头来看《大宪章》的时候,千万不要将它神话了。它就像是万里长征中的一步,并不是由于当时具有先见之明的一群人苦思冥想构思出来,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而摇旗呐喊,而呼吁人权的一份文件。 简而言之,《大宪章》的主要内容是:国王必须尊重贵族的各种权利,这些权利是贵族的特权。 自然,在未来的岁月中,这份《大宪章》就像是一颗埋下去的种子,它会慢慢生根发芽,会茁壮成长,但在刚开始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它未来会长成什么样。 于内心来讲,没有一个国王喜欢《大宪章》的内容,很多国王也在之后一上台就撕毁《大宪章》。然而,它之所以没有被摧毁,反而越来越强大,简而言之,就是国王干不掉贵族。 贵族们说:我就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约翰一世在签订大宪章之后,英国的走向又该如何呢?且看下期! 目前【西方大通史】已更完四个系列(点击文字可查看目录),请君品鉴: 除此之外,本公号大系列希腊神话广受好评,请君品鉴: 感谢各位的支持,敬请转发点赞,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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