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来伊份”凭什么不让她见王一博?她发过“博君一肖”cp照

 昵称54242610 2021-11-13

然凡夫我没有看过王一博和肖战出演的任何作品,但我知道这两位是流量明星,一起参加过综艺,一起主演过电视剧。网上找来他们的照片,发现都长得白嫩,属于当下颇受小女孩喜欢的“小鲜肉”。
本文的主人公小吴妹妹便是他俩的粉丝。她今年25岁,老家在福建农村,现在的常住地是深圳。她平时很关注王一博和肖战的相关信息,很希望有机会能够见到明星的真人。
机会终于来了。创建于1999年的上海来伊份公司迎来20周年庆典。2020年9月17日,来伊份在其自媒体平台中发布举办“来伊份新鲜盛典”的活动通知,称公司的代言人王一博会参加该活动。参加者至自媒体平台的后台回复[来伊份新鲜盛典]就可参与抽奖。

小吴自然积极参加了抽奖活动,并大量转发活动的相关信息,努力扩大此活动的影响力。
2020年9月19日晚,小吴收到来伊份公司的信息,内容为:“恭喜亲获得来伊份20周年新鲜盛典入场券~请亲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某社交媒体账号,后台审核账号后近期会向您的手机发送中奖短信,活动当日凭身份证信息入场哦~”。
小吴欣喜若狂,立即按要求做了。可来伊份公司却于当晚给她发来这样一条信息:“亲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信息未通过审核,欢迎下次参与活动噢~”。
本来以为就要见到王一博的小吴,激动的心情一下子跌到谷底。她立即通过各种渠道与来伊份交涉,了解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在沟通未果并彻底错过“来伊份新鲜盛典”的情况下,小吴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来伊份公司赔偿“来伊份新鲜盛典”门票损失1万元;支付其律师费损失5千元、交通费、住宿费损失1723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小吴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上述诉讼请求。理由是来伊份公司举办的抽奖活动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性质应为射幸合同。真实合法订立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在双方射幸合同成立后擅自增加条款,改变合同约定,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已然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失。
对此,上海来伊份公司辩称:其在原告参加抽奖之前明确告知,存在恶意捆绑、炒作行为的,不符合中奖资格;原告的社交媒体账号是原告本人提供的,只有在该账号中才可以审核粉丝粉籍、是否存在恶意捆绑行为;本次抽奖活动不以消费为前提,门票也未销售,双方之间没有成立合同关系。
另据法院查明,原告在社交媒体上,有其点赞“肖战王某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内容以及原告发布的将印有肖战、王某肖像的代言产品放在一起的图片。
在法院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书上,凡夫我见识了“饭圈文化”的各种新词。比如粉籍、CP粉、博君一肖cp照……
按我的理解,粉籍大约就像户籍,是证明粉丝是哪位明星的忠实追捧者;所谓CP粉是粉丝痴爱某综艺或某电视剧中的两位明星,幻想在现实中他们成为一对,CP可以是男女,男男,女女。所谓博君一肖cp照,大概就是一些粉丝希望王一博和肖战成为一对,于是把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放在一起,这种照片可能就是来伊份公司所称的“恶意捆绑”,认为这种捆绑有损其代言人的形象。

在听取了双方意见之后,一审法院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本案中,来伊份公司向参与活动并中奖者承诺给予活动入场券的行为即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但鉴于来伊份公司方在抽奖活动中有“特别提醒”的内容,因此,来伊份公司承诺给予中奖者入场券的义务是附条件的,中奖者只有在符合其设定的条件后才有权获得入场券。原告在微博中有点赞“肖战王一博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内容以及发布的将印有肖战、王一博肖像的代言产品放在一起的图片,该些内容确实会对王一博的个人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来伊份公司基于维护代言人形象的角度出发而取消了她的中奖资格并无不当。本案活动的入场券系来伊份公司无偿赠送的,且也未进行销售,原告在得知其中奖后并无为参与此次活动而支出的任何费用,也未支付过相应的对价,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来伊份公司现愿意补偿原告3000元,于法不悖,予以准许。
小吴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1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公开的相关信息,凡夫我查到了小吴在社交媒体上的账户,发现其账户首页就有肖战在电视剧《陈情令》中歪头盯着王一博的大幅剧照。在刷了几页她以前发的内容,发现王一博和肖战过生日的时候,她都曾发布图片致以生日祝福。我判断不出她的所谓粉籍到底是什么,更不知道在她们的饭圈世界里是不是接受“双重国籍”。
从两级法院公开的判决书中获悉,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分别都是218元,都判由原告小吴承担。诉讼费倒是不高,但加上小吴请律师的费用及去上海出庭的交通、食宿的费用,来伊份公司补偿她的那3000元可谓杯水车薪。
法院的判决当然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在小吴的心里也许依然愤愤不平……

《凡夫看法》
希望带给您
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法律顾问: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