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曾经是贼窝的花县?现今却少有人知道这些贼的残暴和冷血

 广州玉 2021-11-16

欧政芳

在清代康熙年间,还没有花县。广州北部绵延五百余里的群山统称花山,这些险峻的高山,杂草丛生、树林茂盛、人迹罕至,为从化、清远、南海、番禺等县边界地。

从明末到清初,在这长达一百多年,一伙伙的土匪盗贼一直占领着这些崇山峻岭作为固定的巢穴,兵来贼去,兵去贼来,他们在崇山峻岭之中,和官府的兵将一直玩着捉迷藏的游戏。直至花县设立后,经过官方长期大规模的剿匪行动,匪贼才渐渐藏形匿影,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花县花山“贼窦”的声名才彻底声销迹灭。

读民国十三年的《花县志》之《前事志.兵事》,从其记载的大事件中得知,花山贼之猖狂,祸国殃民之深,令人触目惊心。如:明代天启三年钟国让在郁冈马村诸堡招集数千亡命之徒结党,四处流窜劫掠屠戮,所到的村乡皆遭蹂躏,百姓流离失所。

清代顺治十四年,花山贼林赤须聚集数千人在水口洞长期驻扎,出没无常劫掠周边的村乡,官兵花了好几年时间都无法剿灭他们,最后只好招募十八乡的勇士加入剿匪队伍,才得以斩草除根;清代咸丰四年,广东各地民众纷纷借拜会聚众起义,借机烧杀抢掠祸害百姓,当年六月二十日叛贼首领甘先、曹春林等人率众攻陷县城,狮岭司巡检衙署巡检曹敬的次女被迫投井自尽,教谕张毓蘅的姐姐、岳母因为恨贼骂贼而惨遭杀害……

花山的土匪盗贼有多种,有的是被官府镇压的起义残余部队,有的是聚众行劫的群盗股匪,有的是独来独往行凶避罪的惯犯,有的是被苛捐杂税逼上“梁山”的好汉,有的是赌徒、酒鬼、烟鬼、流氓等等。但是,这些乌合之众一旦在花山驻扎立寨后,为了生存,便会露出彪悍狰狞的面孔,就会成群结队集合一起去干着打家劫舍、绑架勒索、强奸妇女、杀人放火、洗劫村庄的行当,甚至攻击劫掠官府,为了达到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他们作恶手段十分暴力、凶狠、残忍,几乎没有一丝人性。

那么,花山贼是怎样进行打家劫舍抢掠的?手段又是如何残忍暴力的呢?

据清代顺治甲午年举人谭绍泰的《花山纪略》记载,花山贼依山势险峻偏僻,他们聚众行劫,分工合作,老贼驻老巢,指挥着一群比较固定的贼外出一边行劫,一边招募新贼。由于愚昧没有智慧,贼头为了服众,往往推举一人为神总,进行大规模劫掠行动时,就焚香设坛燃灯煮茗注磁由神总做法事,然后装神弄鬼发号施令糊弄那些乌合的贼众。

为了抢到财物,花山贼头扯着大旗,指挥集体行动,贼众往往唯利是图不顾他死活,用快耙、长刀、大炮等利器抢掠村庄,遇上不顺服的反击者举刀就砍杀,还放火去烧毁房屋村庄,然后将抢夺到手的财物带回深山老林中去分赃。抢掠到大只的耕牛,就在异地以低于市价数倍贱卖。钱财布匹衣服之类,一律平分。猪鸡鸭狗之类的家畜,则宰杀后烹煮一起大吃大喝,吃不完的就倒掉扔掉。长期在收获季节偷抢收割乡亲的稻谷作为自己的粮食,霸占的稻田有千百顷之多。

而对于一些不屈服的平民百姓,花山贼则用一些惨绝人寰的手段来刑罚他们。要是在抢劫的行动中没有财物收获,他们就会恶狠狠地拎起婴孩摔到石头上,像掷鸡蛋一样将婴孩摔个头破血流活生生摔死。稍有言语顶撞,不分男女老少,少不了一身拳打脚踢,甚至棍敲刀砍。

若是家大族大的有钱人,要是被贼盯上了,一不小心就会被绑架到山寨中,要是不配合让家属交来巨额赎金的话,就会遭受一种大树木夹脚的酷刑:双脚被塞进凿在树干中的洞里,连同数十上百条大树木联排一起垂压着双脚,让人动弹不得,夜里就地弃在荒山野岭中,任由蛇鼠啃咬,让受刑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痛苦万分。不管是父亲送钱来赎儿子,还是儿子送钱来赎父亲,结局不是父亲被斩首就是儿子被刺杀,最后都是人财两空。

花山贼的恶行罄竹难书。如赤坭打铁笼庄人26岁的黄秀寿之妻黄吴氏,回蓝坑娘家探望父母,在经过採茶坳的路上,被匪徒强奸,她极力反抗,结果被活生生打死。家属报官立案,县官也没办法缉拿凶手,只是表扬她贞洁刚烈的气节,然后奉旨给她旌表建牌而已。

在炭步塱头村也曾有一块清代咸丰二年立的《朗头村众字达》的石碑,上面刻着:来往大小船艇蛋人知悉,倘有匪徒在此拦截河道勒榨钱财,可即叫喊,捉获带到朗头村,立即送官治罪,绝不宽恕。

文章图片1

至今矗立在塱头村的石碑

由此可见,在这些花山贼的残暴和冷血的劫掠之下,花县各村乡的黎民百姓要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