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法院
6天前
焦点: 股权转让应当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会自动发生股权转让,必须办理股权权属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登记变更或者工商登记股权变更,或者两者均予以变更。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查明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副庭长 万劲松 周某与周某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济南某公司无证据证明该公司置备了股东名册并进行了股东变更,也无证据证明召开了股东会议,在无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章程载明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股权变更的情况下,现有证据不能否定周某的股东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济南某公司亦无证据证实其损害公司利益。 法官说法 股权转让是常见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形之一,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股权转让行为、防范风险。股权转让过程中常常存在主体瑕疵、约定不明、内容不规范等转让协议瑕疵、股权存在设立权利负担、出资瑕疵、隐名代持、优先购买权等风险,以及股权转让变更不规范、不及时。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股权转让的合同主体、目标公司均有义务在作出股东会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完成公司内部变更程序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股权转让合法规范、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和健全才能不断提升公司活力和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防范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种纷争致使公司陷入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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