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游客未听劝阻私自游玩受伤 游乐场所应否担责

 神州国土 2021-11-26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近年来,蹦床、玻璃栈道、蜘蛛塔等网红游乐项目风靡网络社交平台,以惊险刺激博人眼球。这些游乐项目在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常常存在安全隐患。11月18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的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河北某文化传播公司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就是这样一起因在游玩项目中受伤引起的纠纷。

该案申请人王某与朋友通过网络购买了被执行人开设的蹦床主题弹力工厂的体验票。该乐园内的“旱雪滑梯”项目正处于检修状态,不对外开放,园方在该项目入口处拉起了警戒线,并在滑梯顶端设置了一块警示牌。王某与朋友到该主题项目游玩时,自行跨过警戒线爬上了滑梯的顶端。园内工作人员仅对王某进行了口头制止,而此时的王某已经从滑梯的顶端开始往下滑,根本没办法停下来。由于当时滑梯底端没有连接充气床垫,王某从“旱雪滑梯”项目的滑梯顶端滑下后,直接摔在了水泥地面上,导致其腰椎压缩性骨折及其他损伤。事发后,王某多次向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却吃了“闭门羹”。于是王某将该公司诉至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河北某文化传播公司辩称,公司已经尽到合理的警示和安全保障义务,并作了文字和人员提醒。王某作为成年人不听劝阻,私自进入场所游玩受伤,其应负全部责任。

裕华法院经审理认为,河北某文化传播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并不足以有效阻止顾客使用该项目,也不足以有效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王某作为成年人,擅自越过警戒线,对该事故的发生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法院遂作出判决,王某承担30%的次要责任,河北某文化传播公司承担70%的主要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逾期未能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及时扣划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中的4万余元,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领取到执行款时,申请人王某的父亲真诚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游乐场所的经营者要定期检查项目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对顾客做好安全提醒,做到监控无死角,巡查常态化,及时对不遵守安全提示有危险性动作的顾客进行有效制止。游客在游玩时应树立风险意识,认真了解安全须知,听从管理人员引导,保障自身安全,才能避免健康损害的发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