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屏先生是我中学时的语文老师,他素以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工作勤奋、教 学有方而为人称道。最近武老师赠给我一本书,书名叫《语文沉思录:武国屏语文教育文集》。这本书收集了武老师关于语文和语文教学方面的多篇文章,系统地阐述了武老师的语文教学思想,可以说篇篇具有真知灼见,章章都是经验之谈。这本书总结了我们还未来得及总结的经验,说出了我们想说而未来得及说的话一一这就是武老师的贡献所在和过人之处。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武老师正是这样一位既勤奋教学又不断思索的学者型语文教师。我离开语文教学岗位和语文研究机构,改行做职业律师工作已经多年,一些专业问题已经有些生疏,谈不上给老师的作品“雅正”,只是想在这本书的启示下,谈一谈我对语文和语文教学的一些想法,权当是我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罢了。不妥之处,还望武老师和其他同仁指正。我和武国屏老师都是搞语文的,甚至师出同门,他是山西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1962年毕业生,我是1983年的毕业生。我们都师从姚奠中先生,崇拜马烽先生。武老师写的一篇文章叫《马烽为我题辞》,武老师出的这本书叫《语文沉思录》;而我前几年写的一篇文章叫《马烽先生为我写序》,出的一本书则叫《语文论集》。从名称上来看,我俩搞的似乎都是同一专业,但打开两人出版的著作,内容却大相径庭:武老师的作品主要集中在怎样阅读、怎样写作、怎样应试等方面,而我的作品大多是古代汉语研究、方言俗语研究、汉语史研究等方面的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语文”呢?我一直不敢回答这一问题。而武老师在本书的《后记》中却意味深长地说了这样一段话,他说:“什么是语文?人们应当如何对待语文?一个语文教育工作者应当怎样引领自己的教育对象使他们既熟练掌握各种语文能力,又能很好地运用它以融入社会并为社会服务?对于这样一些问题,不同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的回答。”他又说:“半个世纪,不是一个短的时间。在中学语文教育这块园地里,我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付出的艰辛自不待言。但老实讲,迄今为止,对上述问题,我并未能做出令人满意的回答。如今,我已年逾古稀,看来只能交上这样一份不能及格的答卷了。”武老师这种过谦的态度,表明他不尚务虚,也不愿说无十分把握的话。然而,就在这段话的字里行间和本书其他部分,武老师已经委婉地表达了他对语文的基本看法:1.语文是一种交流信息、交流思想的工具;2.学习语文的目的是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从而为社会服务。这种观点显然是受斯大林的语言学思想的影响,强调语文的交际性和实用性,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学术界对语文的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语文应当指的是“语言文字”,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和文字,它主要描写语言现象和分析语言规律——我走的就是这条路子。另一种观点认为语文应当指的是“语言文学”,既有语言文字的内容,又有文学的内容,语文应当是语言和文学的结合体一一武老师可能倾向于后者。所以武老师研究的重点侧重在语言文学的应用方面,大到文章的创思立意、谋篇布局,小到如何遣词造句,语法修辞。我国传统的“小学”(文字、声韵、训诂)、“五四”运动后的 “国语”、港台文化中的“国文”,基本上属于后者。记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学语文课被分为两门课程,一门叫汉语,一门叫文学。我研究的对象基本上是汉语,而武老师研究的对象既包括汉语,也包括文学。其实对于中小学语文教学来讲,我赞成以典范的文学和非文学作品为素材,以语言文字的应用教学为核心,全面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许多著名学者如黎锦熙、陈望道、吕淑湘、张志公等人,走的就是这条路子。近些年有人提出了 “大语文”的概念,武老师也似乎赞成这个概念。对此我研究得不多,不敢妄加评说。社会现象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说,但科学研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小儿科”并不是一门简单的学问。因此,我们不能认为研究纯语言或纯文学的高人一 等。就对社会的贡献来讲,或许从事应用研究的人贡献更大。而就武国屏老师来讲,他不仅具备一个语文老师的全部素养,还具备从事学术研究的深厚功底,如果不是因为“文革”的干扰、高考辅导的重任使他与读研失之交臂的话,他的理论研究成果绝不会亚于一般的学者。对武国屏老师这种多年来甘为他人做嫁妆、甘为学生当人梯的牺牲精神,我和我的同学们自然是由衷地敬佩。阅读是获取信息的手段,这里的阅读主要是指对各种文学作品、科技作品和其他 文字作品的理解和分析。阅读是学习的基本功,如果不会阅读就很难识别作品中的信息、理解其中的意思、鉴别内容的真假和优劣。律师的一个重要功夫就是阅读和分析法律条文,使晦涩的条款变得明白,歧义的条款变得单一,冲突的条款能够达到有效的选择适用。如果一个律师不具备一定的阅读和分析能力的话,就很难运用这些法律条文去处理各种复杂的案子。武国屏老师在“阅读篇”中所写的大量文章和转引他人的文章,都是说明这个道理和指导他人怎样阅读的。他写的《钻进去钻出来》《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得其要,明其旨》《疑难能自决,是非能自辨》《熟读深思子自知》,以及《〈我的一位国文老师〉阅读突破》《〈春天的遐想〉阅读突破》等文章,就是指导人们怎样阅读的。这些文章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非常值得我们参考。遗憾的是我们在中学时代,很少能看到这样的指导文章,今天总算补上了这一课。我非常赞赏武老师的文章《要多背一点东西》。其实,关于语文教学,特别是小学 语文教学,还应当借鉴古代“蒙学”的经验,强调背诵。不少课文特别是难读的课文,经典的作品,还是要先读先背,读到一定程度,背到一定程度,悟出一些道理,然后再破题开讲。我们读过的文章、念过的课文,今天能够留下记忆的有多少呢?还是当年背过的“老三篇” “毛主席诗词”至今记忆犹新,不时能够脱口而出。多年来我们语文教学失败的原因,就是讲得早、讲得多。有些老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学生还没来得及念课文,就开始大讲特讲,归纳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实在有些好为人师。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可见成型的语言篇段,在人的思维和表述中具有何等意义。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经过诵读的经典如果转化为读者自己的资源,将会产生多大的能量。“语文”、“语文”,如果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可以解释为口语和书面语,或两者的结合。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应该说前者是第一位的,后者则是第二位的;前者是基 础,后者是提炼。但是由于多年来的书面应试教育,我们的教育往往反其道而行之,轻视了口语的训练,把书面化东西视为语言本身,这实在有些本末倒置。难怪我们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内秀而外中,敏行而讷言,不具备应有的口才。其实学语文,不管是学习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还是学习任何一种外语,主要靠语感作用,并不怎么靠什么理论。然而前些年中学语文却塞进了不少语法学的内容,结果是老师越讲越糊涂,学生越学越不会写文章。针对这种现象,前些年我和几位学兄曾经斗胆撰文,主张废止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语法教学,增加朗读教学、实践教学的内容。这些年语文教学的实践,虽然有效地解决了语法理论太多的问题,但口语训练仍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作为素质化教育的应有内容,今后语文课应当加强这方面的训练,考试方式也应当有所调写作教学也是我们语文教学多年来的败笔。我的律师事务所招聘的人才中,有大学生,也有研究生,但能写好代理辞、辩护辞的律师并不多,有的连诉状都写不好,以致打起官司来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武老师书中列举的《一份请柬,错误多多》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不仅如此,我们还经常看到一些“文化人”发表的文章,有时候也言不达意,语病种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一是阅读不够,没有一定的词汇量,没有遣词造句和谋篇布局的能力,有的还没有学会走路就想跳舞;二是缺乏锻炼,满腹经纶却写不清一件事情,说明不了一个问题。我的友人的孩子在英国读中学,回来说他们学校不仅语言课老师经常布置作文,其他课的老师也三天两头要求完成论文,学生天天查资料、做实验、写文章,自然也就提高了写作能力。而我们的教学安排,学生一学期才写几篇作文,一有其他活动就会首先把作文课挤掉,学生实在没有更多练笔的机会。我们的大学生包括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后,几乎都要先过作文关,很少有能直接适应工作的。我大学毕业分配到政府机关工作那年,自以为教过语文、写过作品,给单位写点材料没问题。但事实上往往碰壁,甚至就连一篇领导讲话都写不好,一纸空洞话,满口学生腔,言无目的,不切实际,根本不能用于指导工作。说实话,要在公文写作方面游刃有余,没有一两年甚至三四年的摸爬滚打,根本上不了路子。我们的语文教学与实际工作太脱节,难怪用人单位不欢迎。武老师从事写作教学的长处在于,他不仅指导学生写文章,而且自己也经常写范 文、搞创作。这样,讲起课来自然设身处地、头头是道。武老师所写的《当年烟霞在恩师意悬悬》《三访马烽》《七十感言》《孝义中学校歌》等,既是范文也是精品。而我们好多语文老师讲起理论来滔滔不绝,但自己不会写作,指导作文自然就不得要领。我们应当提倡语文老师写范文,提倡语文老师搞创作。“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南郭先生,最终不是好的老师。语文老师与数理化老师不一样,他往往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譬如要参加集会、 发表演说,要写贺信、贺词,要拟悼词、挽联、祭文,要起草合同、章程、遗嘱,要为别人代写讲话稿、书稿,要整理会议纪要、回忆录和有关资料等等。武国屏老师当过副校长,当过省人大代表,想来也有不少这方面的应酬。武老师前几年点校的《孝义县志》即是为地方志服务的产物。武老师在《语文报》《山西教育》《山西日报》《山西文学》《孝义风采》等报刊上发表的各种文章,更充分发挥了语文教师的优势作用。我们有些语文教师非课文不读,非教案不写,不愿或不敢参加这些社会活动。这种画地为牢、自命清高的做法不仅于己无利,也指导不好学生,失去了语文教学的作用和意义。我原来是一名专业语文研究工作者,但是最后鬼使神差走上了职业律师的道路。律师这工作除了须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较强的阅读能力外,还需要具 备较高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法庭上不能念稿子,你要当着法官和其他当事人的面把事情说清楚,把问题讲透彻,还要随机应变适应不同案情,没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根本不行。同时由于时间有限,法官、书记员不可能把你说得都记清楚, 因此还必须以代理辞、辩护辞的形式把你的诉讼主张说明白,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条理化,将语言规范化,以争取最好的诉讼效果。一个成功的律师,与其说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不如说是一个语言艺术家。近年来我之所以做了不少成功的辩护,首先得益于自己对法律条文的阅读和分析能力,得益于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得益于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我写的不少代理辞、辩护辞,好多都被法官视为精品,到处传诵或转载;相比之下,那些语言功底较弱的律师就会相形见绌。其实律师如此,其他社会工作也是如此,不少国家的市长、州长、总统都是辩护律师出身,都是语言艺术家,不能说、不会写的人根本不可能入围。我们国家这样一种体制,养活了不少不会写文章的语文老师,养活了不少不会做演讲的大官小吏,养活了不少不会写文书的法官和律师,这实在是一种悲哀。随着应试教育的改革,政治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的改革,这种局面一定会逐步改变。教学应当具有前瞻性,武国屏老师的语文教育思想,正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语文教学改革的潮流。关于武国屏老师的语文教育的具体思想、方式、方法和技巧,我说不上更多的行 话。我只是就我多年来思考的几个问题发表了一点意见。这些意见或许武老师早就考虑过了,或许早就有成熟的看法。但作为学生,就什么问题也敢问、什么问题也敢提。不当之处,无非是挨挨老师的批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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