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年前,位于上海四马路的巡捕房,还是英国人的地盘。 1903年7月15日,章炳麟(章太炎)被押往会审公廨,与之一起的,还有年仅十八的邹容,苏报馆同时龙泽厚,苏报馆账房程吉甫,以及冒充孙文的钱宝仁,和苏报馆主人陈范的儿子陈仲彝,一共六人。 这是他们被关押后的第一次提审,英国公租界当局为他们配备了洋人律师,会审官是上海道台任命的中国人孙建臣。 这件案子,和一份名为《苏报》的报纸有关。 这本是一份名不见经传的坊间小报,由日侨胡璋以其日籍妻子的名义注册,刊载内容多为市井琐事,几度因为销量惨淡难以为继。至1900年,商人陈范将其收购,一心改良,1903年,《苏报》之上再无半点市斤消息,转而尽是支持中国教育会和爱国学社的文章,陈范邀请章士钊为主笔,刚刚二十岁的章士钊正是意气风发,一腔热血终于有了随意挥洒的小天地,他邀请各位好友为《苏报》撰稿,其中包括邹容、蔡元培、章炳麟等人。 一时之间,《苏报》陆续刊登革命文章,文辞激烈,旗帜更加鲜明,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从此声价大起。 改头换面的《苏报》以宣传革命为使命,最引人注目的是邹容的《革命军》,一个不满二十岁的青年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檄文,字字句句化作刀剑直指清政府,他号召国人用革命来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建立”中华共和国“,邹容此书一经发表,社会各界一片轰然,《苏报》积极的刊登“新书推介”,章炳麟等人纷纷为其写序,在如此推动下,《革命军》一书一路畅销。 而显然,那些书,那些文,那些言论,已经毫无忌惮的挑动了请朝廷本就敏感的神经。 1903年6月,清政府以《苏报》“悍谬横肆,为患不小”为由,几次与英、美领事馆交涉,希望能沿用康、雍、乾三朝文字狱的老法子,把章、邹两人送京审讯,处以极刑,进行秘密镇压。 但是,保持租界的列强并不吃那一套,苏报馆的注册和办公地点都在公共租界,那是一个强调言论自由的地方,朝廷不能随便抓人,于是,两江总督魏光焘委派江南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专程赴上海,与公共租界进行交涉,要求由他们出面进行抓捕。 自此,这起案件已经定性,是清政府和帝国注意相勾结密谋镇压革命。 俞明震是章士钊的老师,他将清政府查办苏报的意图透露给了章士钊等人,于是相关联的蔡元培、章士钊、陈范等人纷纷出逃。 而章炳麟,却是个一根筋,他满以为租界当局会给他们一个公道,当巡捕闯进爱国学社时,章炳麟大义凛然,搂起袖子“自愿”进了大牢。 身在牢中,章炳麟还写信规劝邹容,要敢做敢当,于是乎,邹容、龙泽厚等也赴巡捕房自首,锒铛入狱。 而请朝廷想要秘密处理几人并未得逞,在列强的要求下,一场政府状告本国公民的滑稽戏码开始上演。 会审当天,章炳麟一方的洋人律师望着空荡荡的原告席发问:本案的原告是谁? 会审官一下被问懵了,按照他们的法律,有被告无原告,案件并不成立,应该立即将几人无罪释放。 此时,身为清庭官员的会审馆严词拒绝,但实在又没有被告一说,在律师几次追问下,他只好茫然回答:原告是中国政府。 于是,请朝廷派来代理人站上了原告的位置,代表国家起诉章炳麟等六人,泱泱清政府与六个公民对薄公堂,实在是千古奇谈。而更可笑的是,清政府害怕打不赢官司,还请了两名英国律师。 在中国的主场上,这场况日持久的官司成为了4名外国律师的表演秀。 清廷一方控告章炳麟等人大逆不道,煽惑乱党,图谋不轨,并十分委屈的说章炳麟在文章中直呼皇帝名讳,还骂为小丑,对圣上大不敬,应处以极刑。 确实如此,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直斥光绪为“载湉小丑,不辨菽麦“,这八个字可谓石破天惊,粗暴的摸了一把朝廷的“逆鳞“。 面对请朝廷的指控,章炳麟不慌不忙的辩解,他声称那篇文章是写给康有为的,为何发表他也不知。而对于直呼皇帝名讳,这在法租界的法律来说,并无不妥。最后,他引经据典,愣是考证出“小丑”的含义是“小孩子”,随意,对皇帝不敬的罪名也不成立。 第一次会审就这样结束,没有任何进展。 六天后的第二次会审,清廷律师以“案件诸多不明,还没调查清楚”为由提出中止审讯,章炳麟等人再次被押回牢房,他心中清楚,他们的命运已经不在于法庭之上,而是被裹挟在清朝廷和租界当局的幕后谈判中。 清朝廷的要求很明确,就是要将几人处以极刑,会审公廨虽是请朝廷设立在租界的法庭,但一切原则要遵守租界当局的规定,于是乎,清朝廷提出“引渡”,由清朝廷单独审理此案。 或许是条件没有谈好,租界的态度一直模棱两可,最终以保护犯人人身安全和基本权利为由拒绝了清朝廷的“引渡”请求。 12月3日,章炳麟等人第三次被押往会审公廨,这一次,原告(即清朝廷)主张释放其余四人,而将矛盾主要集中在章炳麟和邹容二人。清廷方花了很长时间对二人的文章进行征引,以证明他们的罪名成立,面对指控,章、邹二人巧妙周旋,邹容除了承认《革命军》是自己所写外,其余一概不认,并且表明其只是自己以前的思想,如今思想变化早已天翻地覆,另外,对于《革命军》的出版,他自己也毫不知情。 第三次会审进行了四天,双方拉锯格外激烈,最终,法庭宣判章、邹二人死刑,由于光绪生日,减刑为终身监禁,当然,这个判决显然是清政府一方反复干涉的结果,但是,这个判决并没生效,英国副领事当庭抗议,表示此结果没有与租界当局协商,因此不予通过。 历史偶尔总是吊诡,侵犯中国主权的列强,如今竟成为了章、邹二人的保护伞。 后来,清朝廷与租界当局经过多次协商,第二年五月,邹容改判两年,章炳麟改为三年,监禁期满逐出租界。 两人在狱中赋诗明志,互相砥砺,对前途充满了信心。 但不幸的是,邹容在狱中饱受折磨,从而恶疾缠身,在出狱前两个月,死于狱中,年仅21岁。 闹得沸沸扬扬的苏报案,至此尘埃落定。 让清政府并未想到的是,他们企图通过这一事件压制舆论以达到镇压革命的目的,然而事与愿违,苏报案的发生,不仅没有勒住人们的喉舌,反而让章、邹二人名声大噪,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和传阅他们的著作。越来越多的人敢于拿起笔在纸上激扬文字,开始与请朝廷唱对台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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