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由股东出资,公司设立后,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姓名登记在股东名册中取得的。股东取得股权后,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要办理变更登记,那么股权变更登记后再变回是不是要收费?宿迁律师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股权变更登记后再变回是不是要收费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受让原先转让的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不管是变更几次,只要是变更的都需要收费,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二、股权转让变更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的,需要按变更事项交纳变更登记费。所以股权转让后又转回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需要缴纳登记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宿迁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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