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以视频形式召开了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项目推进会。这是继去年河南下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2020〕21号)之后,高站位的一次落实活动。 根据推进会要求,河南省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为培训单位,首批70家设置有独立中医或中西医科室、重视中医药工作、具有较好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培训试点单位。以上这些医院,全面推进“西学中”。 推进会发布后,新乡长垣、郑州巩义等地有医院号召响应,已经举办了“西学中”开班会议。其它医院陆续筹备中。 “西学中”,更具体的说法叫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宁毅觉得,关于此事还有几点要慎重考虑。 第一,短期学习能学到位吗? 根据推进会要求,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分为一年期、二年期培训班两种。一年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年,至少完成7门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48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二年期培训班,至少完成10门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培训内容参照《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根据以往其它省份培训过程来看,课程内容设置由当地中医院校来定制,但最后因为学习者基础不同,总会形成偏向:短期内,部分非中医类别医师无法系统学习辨证思维,而转向背诵中医方剂、方歌等,从所谓“道”之层面,转向“术”之层面。 这一点上,注定造成受培者学习的初衷和结果背道而驰。 如果在学习结果上出现问题,后续的开方等一系列操作在合法性上都将存疑。 第二,学本事还是为中药处方权? “目前综合医院的大多数西医大夫喜欢开中成药。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我们也要关注中医药的合理使用,只有辨证用药,才能取得更好的临床效果。”就连推进会上,河南省卫健委副主任张若石也这样说。(河南日报) “西学中”之后,最后广大医师走向临床岗位,肯定要应用于临床。 根据豫卫中医〔2020〕21号文件引述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要求: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结合起来此次推进会要求,即学1年+临床3个月,可开中成药处方;学2年+临床6个月(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另算),可开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 我们避开网络社交友尽话题之首——中西医之争,不对其讨论。但是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非中医类别医师在学习之后,开具了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出现严重副作用的,是归罪到医师头上还是中药头上?最后是医源性问题还是药源性问题? 将来这注定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矛盾点。 宁毅认为,如果非要这样做,是否应当引用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管理规则,要求一定时间内,被培训人员在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时,交由执业中医师审核?这样可以厘清未来会面对的“责任划分”问题。 第三,能平衡两种思维吗? 这次推进会提出,作为新时代的医疗卫生人才,应当掌握坚实宽厚的中医知识、熟悉中医临床思维方式,同时具有丰富多元的交叉学科知识、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动手能力,成为具备临床和科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这次大规模试点启动西医学习中医的初心和意义。 关于中西医理论问题,很多专家探讨的比较多。过去普遍认为: 中医理论,反映的是客观的自然时空、自然人天人合一的自然规律,是形象思维。 西医理论,是基于抽象实体所触发的思维活动,是抽象逻辑思维。 由此,中西医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壁垒,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通约性。中西医结合,在病人身上结合容易,在思维和理论方面结合到医生身上较难。 一个人同时拥有两种思维方式,并将这两种思维方式同时运用到临床中,应用到治病救人的实践中,呈现“两心一用”的局面,要求高,难度也大。从哲学理论层面上讲更不可能实现。 综上,“西学中”尽管还在试点阶段,仍需慎重考虑好这三点问题,否则将来被困扰的不仅仅是受培医生,还有广大患者。 来源:医学界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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