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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言|涉企犯罪案件辩护的新思路、新方法

 袁志律师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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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为律师涉企犯罪案件辩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律师不论是在为公司、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辩护,还是在为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但不是单位犯罪案件辩护时,都可以通过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来换取检察机关对单位及有关自然人从宽处理。这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为涉案企业及有关自然人创造新的、能够影响具体刑罚适用的情节。

一、在接受委托后,要评估涉企案件是否属于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对哪些涉企案件可以适用企业合规整改后获得从宽处理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可以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案件,不仅包括根据刑法规定,按单位犯罪处理的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但不是单位犯罪或者在刑法规定上未按单位犯罪处理的案件。之所以这样规定:

一是企业的实控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实施的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案件,虽依法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但这些案件也暴露出企业在合规管理上存在问题,要减少相同或类似犯罪再次发生,企业也需要进行合规整改。

二是刑法不是把所有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纳入单位犯罪的范畴,有些以单位名义实施、体现单位意志的犯罪并未规定为单位犯罪,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

三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之间往往存在极其紧密的依存关系,在有的时候,还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通过企业合规整改给这些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机会,实质也是保障和促进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这一点具有中国特色,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实践中的做法一般都是“既放过企业,也放过责任人”,这和国外通常的是“放过企业,而不放过责任人”有明显的不同。

具体哪些涉案企业可以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指导意见》在规定前置条件后,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将一部分案件排除在外。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需先看涉企案件是不是在负面清单的范围内,如果在,则无法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

《指导意见》第五条具体规定了不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五种:(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二)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三)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其中,第一、二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实质是按自然人犯罪处理,不属于单位犯罪。而且对这两种情形的案件适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背离了改革试点的目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通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灵活适用,通过能动司法尽量减少企业或有关自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第一、二种情形,相关自然人本身就有犯罪目的或者是假借企业名义实施犯罪,还要进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显然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目的不符。对“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公司、企业此时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而不是需要整改的对象。“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犯罪,属于严厉打击的犯罪。第五种情形属于兜底条款的规定,具体实施的检察机关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从《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的负面清单看,可以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案件范围是很大的,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外,不受罪名和刑期的限制;除名义上是单位,但实为自然人犯罪外,不受是否是单位犯罪案件,只要是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案件,都可以纳入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只不过对涉案自然人的范围上进行了限定,即是“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犯罪,不包括一般员工实施的犯罪。

二、协助涉案企业、个人准备相关资料,主动和检察机关对接将案件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

律师在认为涉企案件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案件范围后,就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涉案企业、个人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

根据《指导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和相关自然人要通过企业合规整改和建设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首先是涉案企业、个人要认罪认罚;其次是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第三是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其中,从各地检察机关试点的实践看,根据刑法规定按单位犯罪处理的案件,只要涉案企业自愿认罪认罚就可以适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犯罪案件中的个人不认罪认罚不影响到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工作,只不过不认罪认罚的个人不能享受到由此带来从宽处理。

律师在涉案企业、个人同意后,要协助涉案企业、个人准备相关资料,主动和检察机关对接,争取将涉案企业、个人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涉案企业、个人在向检察机关申请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是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涉案企业成立的时间、股东或股权构成、企业的规模和员工的人数,历年来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等;

二是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企业现在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以及虽面临困难,但经过企业努力是能够恢复和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等;

三是涉案企业、个人涉嫌犯罪的原因以及该犯罪活动和企业的经营活动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虽然未经过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但不是盗用企业名义再实施等;

四是涉案个人在企业中的身份情况以及对涉案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五是涉案企业具有合规整改的条件以及能够通过合规整改建设完善其合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相同或类似犯罪案件再次发生;

六是涉案企业、个人自愿认罪认罚和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企业、个人并不是要等到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后,才向检察机关申请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涉案企业、个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将案件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并把此作为申请检察机关不批准批捕、向检察机关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

即便涉案个人未被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也可以视案件具体情况,提前和检察机关对接,让涉案企业、个人在侦查阶段就被纳入检察机关的视野,便于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就指导侦查机关调查涉案企业与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三、在检察机关同意把案件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后,协助涉案企业完成企业合规整改和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涉企犯罪案件符合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的,可以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启动第三方机制。在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第三方组织后,涉案企业应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限报第三方组织审查。

律师在此过程中,应根据第三方组织的要求,根据涉案企业实际情况,协助企业按照规定制定专项或多项合规计划并争取获得第三方组织的认可。

涉案企业向第三方组织提交的合规计划,首先是要分析涉案企业、个人实施犯罪的原因,是否是因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所导致。其次,要根据犯罪的原因以及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上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进行合规整改,以此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犯罪。

律师在协助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时,原因的剖析和问题的查找一定要客观、全面和准确,不要带有辩护人的党派性,否则涉案企业制定出来的合规计划难以得到第三方组织的认可。涉案企业制定的合规计划一定要有针对性并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既要客观全面但也不能大而空,面面俱到,超出涉案企业的实际状况和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涉案企业在制定合规计划时,不能单纯停留在制度建设上,还需要有保障制度得以执行的有效措施和企业合规文化及意识的培育,以体现涉案企业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是只做表面文章而是立足于取得实效。

在涉案企业制定的合规计划得到第三方组织的认可并确定具体的合规考察期后,律师应协助涉案企业配合第三方组织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在合规考察期届满前,协助涉案企业向第三方组织递交自查自评报告,协助涉案企业顺利通过第三方组织的考核。

四、在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和建设后,积极展开和检察机关的量刑协商工作,为涉案企业、个人争取更为从宽的处理

涉案企业或个人认罪认罚后,涉案企业才能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但在涉案企业、个人做出自愿认罪认罚的意思表示后,检察机关并不会明确对涉案企业、个人从宽处罚的幅度。检察机关是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期届满后,才根据第三方组织出具合规考察报告书、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决定对涉案企业、个人如何处理,具体包括是否决定起诉以及决定起诉后量刑建议是多少。

具体而言,涉企案件被纳入合规改革试点范围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流程是分以下三个步骤完成:

首先,在检察机关没有具体量刑建议前,涉案企业、个人要做出认罪认罚的意思表示。在各地检察机关的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一般还会要求涉案企业或个人签署认罪认罚承诺书并自愿受此约束。

其次,涉案企业被纳入合规改革试点范围,进入合规考察期,接受第三方组织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第三,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期届满后,涉案企业或个人再和检察机关进行量刑协商,具体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往往还有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作者介绍|

袁志

法学博士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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