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金融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分配是区域协调发展、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本文以各省份数据为基础,总结了区域间金融资源的利用情况,分析了区域金融资源分化的原因,并建议综合运用改革和调控手段,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域间合理分配,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关键词 区域经济 金融资源 宏观调控 金融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分配是区域协调发展、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基础和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分化,区域间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和配置能力也出现分化,部分地区金融资源利用情况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投资、消费等主要经济指标表现明显不协调。对此需要分析原因,寻找适当的调控手段,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域间合理分配,以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区域间金融资源配置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有些经济板块内部出现明显分化,省份内部也存在分化现象。省际间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配置能力也出现明显分化。 (一)横向比较,区域间金融资源存在不均衡 一是从社会融资规模(以下简称“社融”)增量来看,少数地区集中了全国大部分金融资源。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五省份社融增量在全国的占比增长较快,从2013年末的24.4%上升至2021年一季度末的44.5%,增加了20.1个百分点;而社融增量在全国的占比下降较多的五个省份,则从2013年末的19.42%下降至2021年一季度末的10.63%,下降了8.79个百分点(见图1)。 二是从信贷增速来看,部分区域的金融指标与经济指标不协调。如东北、西北、华北以及华南地区部分省份贷款增速较慢,2021年一季度末,其信贷增速明显落后于GDP、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其中个别省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信贷增速相差40个百分点以上,二者明显不协调(见表1)。 (二)纵向比较,关键时间节点影响区域“两极分化” 从货币政策调整的时间维度看,随着货币政策调控的变化,区域间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开始加速分化,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不强的地区吸引金融资源的难度加大。 2011—2013年,受“四万亿计划”项目投资延续的影响,全国各地区流动性相对宽裕,地区间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未出现明显分化,各省社融增量在全国的占比相对稳定。2014年,随着我国货币政策强调“要保持松紧适度”,各省经济转型进度有所不同,区域间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配置能力开始出现变化。2018年,随着我国三大攻坚战打响,货币政策更加强调“松紧适度”,各省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配置能力开始加速分化,呈现“马太效应”(见图2)。 区域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分化的原因 (一)经济发展动能是主因,基数效应使矛盾更为凸显 一是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全国均面临经济发展动能转换需求,调整产业结构是适应新常态的必然要求。部分地区“去工业化”转型速度过快,破坏了传统金融需求增长的基础。 从全国层面看,我国第二产业占经济的比重从2014年末的43.09%下降至2020年末的37.82%,下降了5.27个百分点,而信贷增速较慢的五个省份第二产业占比降幅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除华南B省外,其余四个省份第二产业占比降幅均超10个百分点,特别是一些东北地区传统的工业强省,当前第二产业占经济的比重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3)。 二是部分地区受短期经济拉动政策影响,2020年以来经济指标转好,进一步凸显了经济与金融数据的不协调。 信贷增速较慢的五个省份此前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在进入新常态之前,其发展动能已出现明显滑坡,经济增速下滑,自2013年以来经济增速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受益于“六稳六保”政策在短期内的高强度拉动,上述省份固定资产投资和GDP在前期较低基数的基础上出现较大增长,而同期由于受到对未来预期不确定等因素影响,市场主体并未被激发出借贷需求,愈发反衬出金融指标的疲软(见图4)。 (二)地方投融资市场化改革滞后和区域金融供给能力不足加重矛盾 通过对比信贷增速较快和较慢省份的市场主体可以发现,信贷增速较快的省份均较早进行了政府投融资市场化改革,在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培育了一批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较强的国有经济主体。多省份单家优质城投公司的资产规模超过6000亿元,带息负债超过3000亿元,而信贷增速较慢的五个省份市场化投融资较为滞后。 实力较强的地方国有经济主体在金融市场获得金融资源的能力通常更强,区域间差异就更加明显。以2021年4月末为例,信贷增速较快的五个省份在金融市场发行的城投债合计规模超过5万亿元,占我国存量城投债规模的43%,而信贷增速较慢的五个省份在金融市场发行的城投债合计规模为1300亿元,仅占我国存量城投债规模的1.1%左右(见图5)。此外,部分地区金融机构调配资源能力不强,也导致信贷增长乏力。 (三)过度使用金融资源带来负面影响 从近十年来看,若干信贷增速较慢省份的金融行业均出现过高速扩张阶段,但最终因过度使用金融资源导致金融风险有所增大,其本地金融机构需提高拨备规模,出现金融供给能力下降,对当地金融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见图6)。 政策建议 (一)固本培元,在新发展格局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一是建议因地制宜引导地方发展实体经济,避免经济陷入“空心化”,特别是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需要加强对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形成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国内国际大循环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中找到定位。 二是抓住后疫情窗口期,地方政府要努力用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升级本地特色产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帮助本地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培育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三是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地实施,推动地方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巩固本地经济发展的“骨架”。 (二)加强引导,强化宏观调控政策对区域经济金融的支持 一是提升宏观政策的协调性,更加注重宏观经济政策与区域政策之间的协调,着力推动财政、金融和产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是各地区需要充分了解金融手段支持不同地区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中央申请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以及产业园区和对外投融资合作等领域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提升本地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在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同时,借鉴抵押补充贷款(PSL)工具经验,研究创设可以精准直达支持区域金融发展的货币政策工具。 (三)深化改革,推动政府和市场在金融领域的良性互动 一是推动基础设施、园区开发、交通、水利等关键领域政府投融资市场化改革,支持相关领域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大做强,提升地方国有企业吸引和利用金融资源的能力。 二是地方政府要重点发挥好财政的引导作用,通过风险分担、财政激励、创业直投等方式,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支持本地民营、小微、涉农等市场主体提升获得金融资源的能力。 三是地方政府要合理使用金融杠杆,鼓励地方产业园区、国有骨干企业等机构与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同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提升本地区跨周期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 (四)防范风险,着力化解各类区域金融风险 一是建议压实各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推动各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快对本地区已暴露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同时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为金融风险化解任务较重的地区提供必要支持,帮助相关地区尽快处置风险,实现“轻装上阵”。 二是强化地方财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于地方债务增长过快、信贷增长持续异常的地区,以及长期将资金调离本地区的金融机构,建议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地区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传染。 三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建立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机制,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债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 ◇ 本文原载《债券》2021年11月刊 ◇ 作者:黄革 李晶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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