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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1-12-22 | 阅:  转:  |  分享 
  
调研报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现状及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国各地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改造、城镇综合整治等工程,建筑废弃物产生量不断增长。建筑废弃物
的不规范处置和低资源化利用率,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还对空气、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了破坏。2017年5月,国家14个部委联合发布的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了我国“十三五”时期循环发展主要指标,其中包括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达到13%。就我国现状而言,建筑
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依旧不足1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的增长速度滞后于建筑废弃物的增长速度,城市正遭受着“建筑废弃物围城”的困
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刻不容缓。一、国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现
状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最早由德国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已实现建筑废
弃物的“四化”,即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资源化率超过90%,甚至高达100%。美国是较早提出环境标志的国家,其出台了一系
列激励政策,促使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得以实现。美国的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可获得税费减免,各州政府带头购买再生材料,国家审计人员有
权对未按规定购买再生材料的地方政府、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日本很多地区的建筑废弃物再循环利用率已高达100%。在日本,建筑废弃物
被称为“建筑副产物”,包括再生资源和废弃物两类。之所以称之为“建筑副产物”,是因为日本再生产品的附加值高,且日本有较为成熟的建筑废
弃物分选回收技术,加上日本的建筑废弃物处理设备先进,所属功能专业,精细化程度高。日本较为成熟的分选技术有可燃物转式分选、不燃物精细
分选、比重差分选。较为成熟的回收技术有零排放施工技术、废弃物发电技术、建设废弃物的生物燃料利用技术等。德国先后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处
理法》《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封闭物质循环与废弃物处理法》《建筑废弃物法》《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生态税改革法》《废弃
木材处置条例》《可再生能源修订法》《简化建筑废弃物监控法案》等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个环节,包括前端设
计、收运监管、末端处理,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存在的问题对比国外的经验,可以说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产业仍处在未成熟时期,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一)建筑废弃物收运系统不完善建筑废弃物固定堆放点的规划和设置,对建筑废弃物的清理
和转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大部分建筑废弃物产生者并未设置建筑废弃物固定堆放点,或者即使设置了也是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实际效果,
导致建筑废弃物随意堆放现象严重。这直接导致建筑废弃物清运不彻底、不及时。而且建筑废弃物的堆放点往往掺杂着大量生活废弃物,增加了建筑
废弃物后续处置的复杂性。(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工艺有待提高我国对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工艺主要是简单的分拣、破碎、筛分、轻物质分
离等,然后再制成环保砖、混凝土、骨料等再生产品。其中大部分环节还是以手工作业为主,人工强度大,机械化程度不高。如此,导致项目运行成
本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收益率低。而且在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拣、破碎时,精细化破碎程度低,部分设备无法应对成分复杂的建筑废
弃物,建筑废弃物处理的工艺及设备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三)再生产品附加值低我国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受技术水平限制,主要用于基坑回填、
路基填料等,仅有少部分用于建筑材料、浆砂、混凝土中。受烧结黏土砖含量较高的影响,建筑废弃物的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再生利用途径受到限
制。(四)再生利用产品销路不畅国内大部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存在着再生产品销路不畅,企业盈利空间小,自我造血机能差的情况。现阶
段,这些企业的再生产品以低端产品为主,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财政补贴作为生存手段。在这种产业模式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产业难以形成良性
闭环状态。(五)监管体制不健全国内相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已颁布的关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管理相关的法规,仍处
于偏理论阶段,没有真正地去落实。同时政府对产生建筑废弃物的企业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大部分企业疏于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甚至部分企业向政
府部门上报的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处理量等数据存在弄虚作假。三、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问题成因以上这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存在
的问题彼此关联,相互影响,必须明辨问题的起因,并从产业全局横向思考,才能更为准确地找到解决方法。据了解,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一)
长期的认知错误与日常生活垃圾相比,建筑废弃物的污染特性和资源特性通常被人们所忽视,其引起的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空气污染未能引
起足够的重视。在苏州太湖建筑废弃物倾倒、深圳建筑废弃物滑坡、太仓长江建筑废弃物倾倒等事件接连发生之后,通过媒体的集中曝光和环保知识
的普及,人们才开始认识到建筑废弃物非科学化处置所带来的危害,逐步摒弃原来随意倾倒、不分类堆放、露天堆放等错误行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也才引起广泛的重视。(二)建筑行业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如下图所示,我国建筑行业生产总值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增长了10倍以上。20
17年,全国建筑行业总产值21.4万亿元,同比增长10.50%。2018年,全国建筑行业总产值达23.5万亿元,同比增长9.
9%。如此高速度的增长,必然会导致大量建筑废弃物的产生。由于以往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未引起足够重视,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现在集中处置
,问题集中爆发也属正常现象。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策和建议建筑废弃物作为大宗垃圾,存在着污染性,其资源化利用不容忽视,也势在必
行。根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现存问题及成因,本文从源头、运输、处置、监管、产业等多个角度提出以下改进意见。(一)源头。优化建筑
材料配比,控制建筑废弃物的产生;科学评估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科学制定处置规划;对建筑废弃物固定收集点作规范化要求。(二)运输。政府应
加快推进智能建筑废弃物收运体系的建设,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数字化信息收运模式。如设置智能建筑废弃物收集箱,箱内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对
达到一定数量的建筑废弃物设置通报功能,便于建筑废弃物的即时转运;采取建筑废弃物申报、运输预约制,投放定时、定点制;统一管理、培训运
输公司,由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统一清运处理,整合车辆监控、违法预警、卸点付费等系统。(三)处置。通过工艺和技术的改善
、设备的改良,提高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附加值。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技术的资源整合,结合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克服工艺技术简单
、设施设备机械化程度低等缺点,投入研发资金与人力,加快高附加值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研发速度。(四)监管。尽快推进建筑废弃物相关法律
法规体系的完善。从申报、排放、收运、处理、再生利用等多个环节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参照国外成功经验,引入生产者责任制,对填埋建筑废弃物
的单位进行收费,对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的单位进行罚款。(五)产业。通过再生产品的回收利用,实现多产业融合。如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可以制成粗细骨料,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造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废弃物,尚未明显破坏的可以直接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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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zhengtu342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