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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优惠政策延期,怎么缴税最划算?

 刘刘4615 2022-01-01

  年底,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就要到期了!正当大家很踌躇之时,12月29日,央视新闻联播传来一条好消息: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再延2年!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很多纳税人疑惑,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如何定义的?又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目前,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式: 一种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一种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案例

假设陈先生2021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年终奖30000元。

  1. 选择第一种方式: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计税方式如下: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年终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2500(元)。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2) 工资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所以,陈先生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280+900=3180(元)。

  2. 选择第二种方式:并入综合所得纳税。

  计税方式如下:发放的奖金数与居民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30000-60000-12000=78000(元)。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所以,陈先生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30000-60000-12000)×10%-2520=5280(元)。

  综合计税-单独计税=5280-3180=2100(元)。

  所以,根据陈先生的情况,选择把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全年个人所得税能少缴2100元。

需要注意:

对于薪资和年终奖金额相对较少的纳税人,应当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方法。但是,当纳税人年终奖金额相对比较大时,选择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反而比运用年终奖单独计税要少。相同的计税方式,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相差甚大,纳税人适用哪种方式计,需要具体计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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