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巩固拓展“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决定从2021年起继续开展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形成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的高速路网。 高速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安全隐患年整治率达100%。高速公路总体技术状况(MQI)大于92,MQI优等路率保持90%以上,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不低于92。超限超载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道路救援效率和救援水平明显提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二)形成多元融合、效益明显的路衍业态。 深度融合“交、文、旅、农、商、体”,力争打造15个新型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样板工程、4个桥旅融合示范工程、8条主题景观带,全省服务区经营额力争突破6亿元。 (三)形成自然和谐、绿色低碳的生态体系。 绿化与环境融为一体,中分带绿化满足防眩要求。已运营服务区污水、油烟等排放检测达标率为100%,创建一批绿色高速公路、绿色服务区示范工程。全省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100%。 (四)形成示范引领、热情文明的服务导向。 进一步完善彰显贵州特色的高速公路文明服务考评体系,全省服务区服务质量星级认定覆盖率和星级达标率均达100%,主要景区、重要城镇收费站省级示范及优秀覆盖率均达100%,打造“最美高速·文明大道”15条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最美高速·平安护美”提升行动 1.重拳整治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 坚持“属地政府管行人、公安交警管治安、交通部门管路政、经营单位管设施”,以“查网、补网、建网、强网、护网”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隔离防护网、人行天桥等设施,加密监控设备,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实现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次数、引发事故伤亡率“双下降”,有效遏制因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加大安全隐患防范整治力度。 持续开展隧道提质升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提升、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危险路段加强技防措施、增加气象监测站,做好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特殊时段信息发布。推行涉路施工标准化、精细化,涉路施工在审批施工期限内按计划完工率达100%。到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已排查问题100%完成整改,省部级挂牌督办项目按期整改率达100%,新开通运营高速公路一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达标率达100%,基本建成省级长大桥梁数据和监测平台并与交通运输部联网。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3.强化老旧附属设施升级改造。 对交通设施超过使用年限、防护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质量安全评价。推动监控覆盖率提升工程,重点实施监控设施标清改高清、200米及以下短隧道照明设施安装、多雾路段防雾灯增设及隧道反光环建设。到2025年,兰海高速、沪昆高速贵州段等开通年限超过10年的路段100%按照现行规范实施升级改造,重点路段监控覆盖率、监控高清覆盖率、短隧道照明设施安装率、隧道反光环设置率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4.加强涉路安全综合执法。 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非法营运、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盗抢机动车燃油、诈骗等违法行为,确保涉路违法治安案件发案率显著降低。推进入口联合治超工作,新建高速公路收费站100%安装入口治超称重设备,着力解决“小标大载”等问题。利用服务区建设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一批“安全小屋”。加强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联网,到2025年,四、五星级服务区餐饮区“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二)开展“最美高速·畅行享美”提升行动 5.保持高速公路良好技术状况。 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理念,科学制定养护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应急养护(加固)工程和拆除重建的桥隧结构物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大力开展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到2023年,开通满10年的路段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率达50%,到2025年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6.实施交通指路标志标牌整治。 继续开展全路网指路标志标线排查,清理整治指示不连续、不精准、产生歧义的指路标志和断崖式限速标志等,每年实施专项综合评价,建立需求和措施清单,加强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动态调整管理,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当年整改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7.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到2023年,省内ETC卡发行率达83%、使用率达70%、交易成功率达99.5%。到2025年,省内ETC卡发行率达85%、使用率达75%、交易成功率达99.9%。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8.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贯彻执行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有关措施,推进实施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支付方式的差异化收费,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提升高速公路路网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三)开展“最美高速·融合聚美”提升行动 9.着力打造主题景观路。 统筹利用路域资源,促进“路旅融合”,以省会贵阳为中心,推动直通8个市(州)主要通道打造“山为景、路为径、桥隧连、文旅融、区站美”的沿线景观,完善沿线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和文旅标识设置。全面完成贵州省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出“山地房车”等旅游品牌,带动旅游交通服务提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0.创建新型服务区样板工程。 拓展传统服务区服务功能,开发新业态,依托周边资源挖掘体育、旅游功能,创新运营模式促进服务区消费,探索打造具有特色文化展示、交旅融合发展、“黔货出山”农特产品销售、生态黔菜品尝、休闲运动体验等功能的新型服务区,形成贵州新型服务区建设体系。2021年,启动西溪、龙宫、湄潭东、乌江等4个新型服务区试点项目,总结提炼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到2023年,完成10个新型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打造新型服务区15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1.建设桥旅融合示范工程。 创新开发“桥梁省”旅游产品,探索形成桥梁旅游综合开发机制,重点遴选沪昆高速坝陵河大桥、杭瑞高速北盘江大桥、余册高速平塘大桥、六安高速花江峡谷大桥等打造桥旅融合示范工程,促进高桥极限运动、房车营地、民宿等产业发展。到2023年,完成坝陵河大桥、北盘江大桥桥旅融合项目建设。到2025年,完成平塘大桥、花江峡谷大桥桥旅融合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四)开展“最美高速·经营促美”提升行动 12.拓宽服务区收入渠道。 支持贵州名优特产、贵州老字号、旅游商品、美食小吃、农副产品等进入服务区。推动服务区统一供配货平台搭建,有序引导在高速公路沿线规划建设货物运输集散中心,形成以服务区、收费站等为节点的高速公路产业带。在2020年全省服务区营业额基础上年增长率不低于1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3.提升沿线广告资源价值。 依法打击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广告,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提升高速公路媒介价值,杜绝低俗、不雅等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告内容,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4.扩展ETC应用场景。 在高速公路毗邻的城镇、景区等停车场推进ETC场景应用,到2023年增加100处以上应用场景,到2025年累计增加200处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五)开展“最美高速·服务添美”提升行动 15.深入开展服务区星级认定。 启动贵州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管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到2023年,全省服务区服务质量星级认定覆盖率达80%,其中四、五星覆盖率达45%以上。到2025年,全省服务区服务质量星级认定覆盖率达100%,其中四、五星覆盖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6.持续开展收费站服务质量等级评定。 着力提升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收费站服务品牌。到2023年,贵州省级示范、优秀收费站覆盖率达30%以上。到2025年,贵州省级示范、优秀收费站覆盖率达40%以上,其中主要景区、重要城镇收费站省级示范及优秀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7.推进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 构建“一云一网一平台”交通节点,依托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持续完善最美高速创建管理平台。加快高速沿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无线网络覆盖质量,力争高速公路移动网络100%覆盖。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六)开展“最美高速·生态显美”提升行动 18.建设绿色示范项目。 建立符合贵州山区公路运维特点的绿色公路建设协同管理机制,完善绿色公路运维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服务区生态环保监管。到2025年服务区污水及油烟排放检测达标率、废旧机油安全回收率、服务区垃圾收集容器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布设率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19.提升沿线绿化水平。 重点推进高速沿线施工遗留建(构)筑物拆除后空地及取石场等生态复绿,加快实施沿线可绿化里程绿化提升工程,对裸露的岩石边坡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到2023年,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80%,到2025年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0.推进新能源车辆能源补给设施建设。 完善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适当、覆盖广泛、可持续发展的高速公路充电服务设施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任召集人,贵州省人民政府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负责人任副召集人,贵州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制度,贵州省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贵州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由贵州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自行印发,市、县两级可参照省级方式设置。 (二)强化要素保障。 贵州省级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经费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统筹保障。市、县人民政府要统筹保障本级有关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可视范围内环境美化绿化、“四违”整治和路衍经济发展等,并为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改扩建提供用地用水用电等保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创建提升行动,深挖服务区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综合效益。 (三)抓好考核落实。 贵州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按年度部署工作目标,市、县两级要将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要将创建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考核重点内容。贵州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参与考评检查,协同抓好创建任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开展“我爱最美高速·文明伴我行”等活动,倡导文明服务、文明出行、文明如厕、文明执法。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升我省“12328”话务服务质量。强化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资料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本期编辑:黄超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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