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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食品不能少了这个标识,商家被判十倍赔偿!

 新用户17325722 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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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本案中,销售者未能提供产品全貌的网页展示,消费者无法明确知晓生产日期,而生产日期属于食品安全标识的重要指标之一。案涉食品没有生产日期标识,且生产地虚构,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某公司作为销售者,未尽到审慎义务审查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在网络上销售,且未审查发现该商品的生产地址属伪造,属于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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