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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苏格兰人如何发明现代世界(1)

 书虫小记 2022-01-19

这是一本苏格兰近代史,查理芒格书目中的一本。作者Arthor Herman是著名且神秘的史密森学会研究员。有两个版本,早期是台版,韩文正翻译。韩文正本人是研究不列颠史的,翻译了一系列Herman的著作,所以在意义上把握到位。大陆版本是目前典型的量产方式——先机器翻译,然后几个人每人几个章节修改,可以想象。敝号看的是复印的台版。

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作为联合王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常常在中国人的语汇中被边缘化——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常常把“英”就指英格兰,指英国,指不列颠。其实从英语系观点来看当然是错的。之前温斯顿·丘吉尔写的,可不是英国史,也不是不列颠史,而是英语民族史——因为,在苏格兰看来,苏格兰只是在政治上没有主权和独立议会,但苏格兰始终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独立的nation,甚至于,还是一个文化地理上的country——在我们看来当然很奇怪。作为一个独立国家,苏格兰的历史到1707年的英苏合并法案——the act of union就打止了,同样的也适用于英格兰。

赫曼这本书集中于16世纪到19世纪的三百年苏格兰民族史。

1.背景与演变

诚如英语民族史中提到过的,迟至1700年,苏格兰仍然是欧洲最贫穷和贫瘠的王国之一。苏格兰地理上偏北,三分之二是高地和山峦,不适宜耕种,土质偏硬,仅合适放牧。就这么一个地狭人少的地方,怎么会突然间在十八世纪中期开始人才辈出,简直就是成堆地涌现,从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各领域奠定了联合王国的现代文明基础——进而奠定了现代世界的文明基础。

苏格兰属于不列颠岛的北部高地,受五万年前的冰层影响,土地岩石为主,上面覆盖一层薄薄的碎土,不宜耕种,扎扎实实一块穷山恶水。两万年前就有人居住,后来爱尔兰的盖尔人迁移到苏格兰,成为原住民。后来的罗马帝国征服者们称这群人为scoti,也就是拉丁文里的“强盗”的意思,于是成了苏格兰名称的起源。迟至十七世纪中期,上古的盖尔语还在苏格兰少数地方通用。

1696年苏格兰的Tron发生了一个案件,一个十八岁的爱丁堡大学生Thomas Aikenhead爱肯海被自己的朋友举报——说他亵渎上帝和教会,苏格兰长老会的检察总长下令拘捕了爱肯海。十七世纪的苏格兰律法体制与英格兰大不相同——苏格兰更加集权,起诉和审判权都集中于检察总长一人之手,在苏格兰的律法体系中,亵渎上帝和教会就是死罪。不论爱肯海如何辩解和表示悔恨,检察总长铁了心要处死这个小伙——为了惩治当时越来越多不崇敬上帝的行为——十七世纪末期,地理大发现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来自英格兰的种种开明和自由风气,已经毒害了苏格兰民众。这个案子引发了众多人的关注——当时苏格兰已经有了自由教义派,即主张宗教宽容,宗教与世俗划清界限,相关学者呼吁从轻发落。同时,英格兰的自由派重量级学者洛克也密切关注着这个案子,并写下了名著《论宽容》,认为良知不属于法庭管辖范畴,法庭管理的是有关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事,呼吁苏格兰总检察长和长老会宽恕这个孩子。

这部《论宽容》奠定了现代社会政教分离体制的基础,却没有拯救爱肯海的生命。苏格兰当局就像孤注一掷般非要执行对爱肯海的死刑,1697年1月,爱肯海刚刚19岁,被执行死刑。死前,他呼吁人类追求真理的欲望永无止境,并声称宽恕那个举报他的大学同学。

苏格兰当局这么做当然有其背景——整个十七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苏格兰都处于动荡之中,所谓宗教改革带来的却是持续的社会动荡,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克伦威尔的新军一再侵犯苏格兰。好容易在八十年代长老会和加尔文教派重新掌权,吃尽了苦头的当权者们当然不会容许有任何的异端思想。

然而,潮流是没有办法阻挡的。就在处死爱肯海之后第二年,1701年,处死爱肯海的总检察长亲自敦促议会颁布了《人身保护法》,即对自己随意拘禁公民的权力进行了限制。——与慈禧太后先杀改革派的六君子,之后再行改革政令一样。十八世纪初的苏格兰,不过是个百多万人口的小王国,独立自主性若有若无,又持续遭遇天灾,每年数万人死于饥饿和疾病。

一切始于十六世纪中后期,由伟大的苏格兰宗教改革者Knox诺克斯掀起的苏格兰宗教革命。1550年以前,统治苏格兰区域的宗教是罗马天主教。1540年,诺克斯接触到了加尔文教。加尔文主义是对天主教的决裂——加尔文主义主张上帝亲临一切,一种众生平等,没有等级差异,每个人都可以接触到上帝,接触到上帝的教诲——圣经。人们都应该相互帮助,建立起一种平等和谐顺从的社团。既然上帝君临一切,那么每个人的生活就必须绝对按照上帝的旨意来进行——加尔文主义也堪称史上最残酷严格的教派,他们取消一切娱乐活动,奉行严格自律的生活,对亵渎上帝和教派的人毫不留情。诺克斯接触到加尔文主义后,如受天启,回到苏格兰即开始自下而上开展宗教改革——历经千重劫,终于得到了苏格兰贵族的支持——苏格兰贵族需要他和他的教派来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制衡苏格兰国王和英格兰国王的干预。很快,诺克斯就扫荡了天主教留下的一切,让加尔文教派一统天下,并建立起了苏格兰本地化的长老会,掌控世俗权力。

与他并肩作战的,是苏格兰本地的伟大政治家布坎南(Buchanan)。布坎南博学多才,曾是加尔文的同学,也信奉加尔文主义,更可怕的是,布坎南早在1579年,也就是早于洛克一百年,从加尔文教义出发,明确提出了一切政治权力归属民众——因为上帝君临一切,每个人都能体现他的意志,也就不存在什么特定的家族,特定的贵族,拥有特定的政治权力——权力属于人民,国王和贵族不过是民众选出来的代表,代表人民打点政治事务。只要人民愿意,可以随时更换国王甚至处死国王。——想想宗教对于西方政治思想与体制的影响!

这种思想太超前了,在诺克斯和布坎南去世之后,这种社会实验很快沦为暴政和腥风血雨。

不过,民主思想的种子已经在苏格兰长老会中得到了保存,苏格兰长老会是当时欧洲唯一拥有民主选举机制的教派,教徒们选举代表参加大会对国内重大宗教事项作出决策,长老会推荐牧师前往各地巡视,征求教徒意见。这种体制在苏格兰很快扎根。1637年,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试图挑战苏格兰长老会对苏格兰的掌控,强行颁布了他自己钦定的英格兰国教祈祷书,结果引发了苏格兰全境的大骚乱。长老会教徒直接赶走了查理一世派来的爱丁堡大主教,重新掌控权力,并召开全境长老会教徒大会,签署了全国教徒联名书——这可能是不列颠岛上第一份真正的民主宣言书——民众大联合直接挑战了国王制定的教条,神圣的权利属于人民,而不是国王。紧接着民众组成军队,把查理一世派来镇压的部队击溃,并驱逐出境。

这直接导致了查理一世的倒台。

这就是苏格兰长老会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对抗王权暴政,为政治自由与精神领域提供了空间,并且把权力归属人民;另一方面它又对个人思想自由实行严酷的限制,教派对内对外都实行严酷的统治——一如对爱肯海的判决一样。

十七世纪初期,靠海的爱丁堡和格拉斯哥商人开始随英格兰商船出海到大洋彼岸的新世界去寻求发展,他们很快发展起烟草种植业,大发其财。源源不断的财富回流到了爱丁堡,全苏格兰的商人和青年才俊也都涌向爱丁堡,促成了爱丁堡在十七世纪上半叶的迅速发展,到十七世纪中后期,爱丁堡作为一个北方城市,在城市景观、文学艺术、言行举止等领域,已可与伦敦媲美。

1696年,长老会敦促苏格兰议会通过了《兴学法案》,终于实现了诺克斯当年的愿望——要让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自行阅读和聆听上帝的训示。显然,长老会兴办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能顺利阅读圣经,很快,苏格兰每个教区都有了至少一所学校,相当数量的教师,而且,学生入学一律免费。这很快造成了一种让英格兰人惊讶的景象——在苏格兰,任何一个小地方,饭都吃不饱和衣不蔽体的苏格兰穷光蛋,却能侃侃而谈政治和宗教,对皇室作为进行评价。乡镇图书馆也纷纷建立,供人阅读。根据英国政府调查,到十八世纪末期,苏格兰的识字率是全球最高的。

一个位于伯斯郡克里夫附近的乡镇图书馆,保存了从1747年到1800年的借阅记录,上面显示,读者包括铁匠、桶匠、放牧人、石匠、裁缝、女仆;书目则从宗教书籍,一直到法国自然主义启蒙著作都有,1750年的识字率估计在55%左右。同时期的中国不到8%1763年,爱丁堡不到六万人,已经有了六家出版社,到1790年,有了十六家出版社!到1795年,苏格兰当局的统计表明,150万总人口中,有2万人从事写作和出版。有什么比这更启发民智吗

以苏格兰的诗人彭斯Pence为例,他于十八世纪中期出生于苏格兰的艾洛威一个贫苦的农家,因为从小喜欢读书,他居然可以从周围村落的各种农家、工匠家里借到各种书看,到16岁,就已经看过了古罗马诸多政治作品,莎士比亚,蒲柏,洛克等人的著作!

尽管穷困落后,但在重视教育、阅读和写作、坚韧不屈地努力方面,苏格兰在十七世纪的世界里应该是首屈一指的。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苏格兰的大学,从中世纪开始的格拉斯哥大学和圣安德鲁斯大学,以及后来的爱丁堡大学、国王学院、马夏尔学院,它们受到长老会势力和民主传统的影响,都没有英格兰大学的贵族气和宗教气,大多数学生都来源于中产阶级——学费非常低廉,格拉斯哥大学的学费大约是牛津大学的十分之一。任何农夫和工匠,都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攒下学费,送孩子去读大学。任何出身贫苦的孩子,都可以与贵族同学一起接受顶级教授的教导。

一切始于英苏合并。

1707年之前,苏格兰与英格兰分分合合,打打杀杀,恨意绵绵。十七世纪末期,英格兰击败了西班牙,建立起了海权,将商业贸易的触角伸向全球,积累起巨量财富,改变了不列颠岛的落后面貌,成为世界一流强国。在此期间,苏格兰却始终固守农业、蓄奴、严苛的宗教戒律,疾病和灾难横行。随着教育兴起,一批有识之士意识到要应该效仿英格兰,让苏格兰敞开国门走向世界。威廉·帕特森和安德鲁·弗莱彻就是杰出代表。前有苏格兰人约翰·劳帮助法国路易十四建立了皇家银行,现有帕特森建议苏格兰皇室也建立皇家银行,筹资发展贸易。帕特森还多方活动,效仿英格兰的东印度公司,筹资建立苏格兰的戴瑞安公司,到西印度群岛去殖民。

与英格兰完全自主投资不同,苏格兰的集权效应较高,帕特森用的是爱国主义,利用苏格兰人不服输和高傲的性格,从贵族,到工匠,大家一分分凑钱,硬是凑出了四十万英镑,组建起戴瑞安公司。帕特森先后组织了五次贸易殖民活动——就像今天的“一带一路”,试图从英格兰、西班牙和荷兰已经建立的全球贸易和殖民网络中,另辟蹊径,跳出英格兰的包围圈——苏格兰戴瑞安公司找到了巴拿马戴瑞安作为殖民点,开展贸易。但五次贸易均告惨败——苏格兰人民的投资血本无归。原因主要在于,完全重新开辟的领地都是荒芜之地,一切要从头开始,而英格兰的殖民地已经形成规模,这种领先优势是无法追赶上的,一旦波士顿成了美洲的贸易中心,那么只会吸引更多的贸易量,其他地方再重新开辟,也都是徒劳。再加上英格兰把控着所有重要的海路,对苏格兰商船持续攻击和抢夺,使得任何想闯出一条新路来的国家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

基于戴瑞安的惨败,苏格兰皇室和议会开始重新思考,是否不要再搞对立,从实际利益出发,融入到英格兰的贸易体系中去,赚钱为上?

于是从1695年开始,苏格兰就与英格兰开始谈判合并一事。谈谈停停——苏格兰内部的争议非常之大,按照英格兰要求,苏格兰算是并入了联合王国,那么就失去了国家主权,各郡县仍然保持自治,英格兰所有的殖民地都向苏格兰开放,自由贸易——用主权换取利益。

乍看起来好像不行,但实际情况是,两国本就紧邻,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合并过。且拥有主权的苏格兰王国,实在是穷得叮当响,空有一个主权和皇室的头衔,老百姓贫弱交加,民不聊生。融入到英格兰的贸易体系,至少可以让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经济不自由,哪可能有真正的政治自由呢?在长达近一年的议会辩论中,反对合并的一方始终在道义上占据优势——爱国主义,独立主权为第一。而推动合并的一方则以具体的社会发展,财富与经济增长为论据。谈到如何发展苏格兰经济,爱国主义者强调苏格兰是高地,以农业为主,因此必须发展奴隶制,一旦与英格兰自由贸易,必将掏空苏格兰的产业——其论调与几百年后所有要求关门发展的国家爱国者的论调一模一样。自称爱国者的人们往往都是矛盾的——奴役自己的同胞,却又骂自己同胞是卖国贼——这在哪个时代也都一样。

不论如何,这种辩论本身就是一种进步,通过论辩而非革命——当然,间或一直都有骚乱和暴民滋事,跟现在的香港一样——来解决国家前途问题,这是过去五百年以来没有过的。也正是通过辩论,苏格兰皇室、贵族和中产阶级可谓深谋远虑、精心策划、妥善权衡,这象征着苏格兰人在之后对于现代社会体制那种诡异特点拿捏得非常精准,对温饱生活的渴求,战胜了空洞的主权和道义,最终合并条约逐条被讨论通过。最为重要的,是苏格兰经过努力和失败,发现挑战既有的正在迅速发展和扩张的贸易体系,徒劳无功,融入之并取得实际商业利益,让老百姓生活富裕,才是正道。

融入英格兰体制,并没有像爱国者们咒骂的是自掘坟墓,仅仅十年后,苏格兰的经济就实现了扭转——这其中绝无英格兰的支持,普遍的私人企业发展起来,农作物产出激增,出口贸易激增,苏格兰商人杀进北美殖民地,占据了当地15%的烟草市场份额,北美烟草行业从此成为苏格兰商人的天下。仅仅三十年后,苏格兰就从贫弱的底层国家一跃而进入现代国家之林,社会、经济和文化面貌焕然一新——苏格兰不仅没有成为英格兰的奴隶,反而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解放,不仅经济增长,而且人文荟萃,革命思想勃发,甚至还促成了英国的光荣革命,一同迈入了现代国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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