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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卡犯罪中的「爱情与欺骗」

 昵称70823866 2022-01-24

当你为了所谓的爱情不顾一切,别人也有可能是在不顾一切的拉你入深渊。爱情,是这起案件中起始的颜色,但在这种热烈的颜色背后,却有着对方难以置信的欺骗,也给崔麦雅带去了危险的灰色。

文 | 朋礼松 律师

「让偏执的爱避免制造刑罚伤害」,这是我给检察官写第二份法律意见书时所起的标题,我很少刻意这么去做。

崔麦雅,是从网上找到我的,当时她的案件刚到区检察院,公安给定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她联系我的那天,正赶上我在外地出差。她加了我微信后,便主动提出要和我立刻进行见面沟通。

我向她传达,我人还在外省,按照返杭高铁的时间,我估计要18点多才能到杭州,到事务所怎么也得到19点了。交谈的话语中,我也透露着一种「有什么事电话先说」的意思。

可能是因为碰到过太多这种通过网络找上我,而上来就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或是我根本无法给出答案的问题,我对此也有了一丝警觉。但简单与其沟通后,觉得这姑娘还是真真切切的需要律师给出一些意见或是提供帮助的,且无形之中传递出一种不知所起的信任。

我与其说明了具体情况,表示若要见面沟通,那就得晚上19点以后,微信那头的崔麦雅也没过多犹豫,说「可以的」

与崔麦雅及其母亲的见面,在事务所的会客室进行。我们坐下来,针对案情没聊多久,她母亲就不自觉地哭了起来。我赶忙递上纸巾,崔麦雅也在这种情境下,向我全盘托出了其涉案的前后经过。

在和男友小刘(案发时已是前男友)交往的过程中,崔麦雅被小刘以各种理由欺骗,为其所谓的投资理财,不仅耗费了自己的积蓄,还为其欠下了诸多网络借贷。后小刘自己参与到涉卡犯罪,还将无辜的崔麦雅拉入漩涡,后事情案发,崔麦雅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崔麦雅在这种以爱之名的欺骗中,丧失了自己的基本判断,一步步陷入漩涡,而最后自己也被那不知所然的偏执而害惨害苦。

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我跟其简单分析了目前案件定性上的争议,以及案件需先争取改变指控定性为关键,因为根据崔麦雅透露的案情,如果该案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那面临的法定刑就在3年以上。其次,若能争取改变定性,则需要进一步争取不起诉,将案件消化在检察院,至于何种情形的不起诉可操作性更大,需后续视阅卷后的证据状况来定。

崔麦雅也基本认可我所提出的整体辩护思路,并决定委托我介入案件。有一个插曲,这个案件的收费,不仅一降再降,而且在收费方式上也作了很大的让步(当然,免费援助的案件不算)。无他,就是觉得这个姑娘的遭遇有点可怜,一旦入罪判刑也很可惜,我也真心想帮她。

介入案件后,通过阅卷、调查取证、跟当事人核对事实细节,审核在案证据,最后明确两步走的具体办案思路:第一,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要改变定性(即定帮信罪),那本案也属情节显著轻微,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按照两步走的思路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第一步走得还算比较顺畅,第一次递交意见及沟通后,基本能够明确检察官的想法和我一致,该案应该定不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第二步想要的情节显著轻微不诉,则遇到了较大阻力。

检察官在沟通中也坦然,综合证据及刑事政策,「情节显著轻微」是不太可能在该案中来适用的,抛却这个基础,至于能否相对不诉,我们还可以考虑考虑。中间我一直有坚持,并向检察官补充递交了前述所提的那份辩护意见,内容除却提出基本的法律诉求外,还多多少少略带煽情。毕竟,利用情理辩护,也是为了另辟蹊径。

再后来,希望并没有到来。后经与崔麦雅的沟通以及结合涉案事实本身的空间大小,我们深思熟虑后还是决定退而求其次,愿意以认罪认罚来换取相对不起诉。

最后,案件以拿到相对不起诉而结束。记得在检察院取文书的时候,崔麦雅及其母亲也都在场,对我示意感谢,还表示要给我送一幅锦旗。(Ps.至今未收到,哈哈虽并不在意什么锦旗,但我相信在那一刻,她们是真心感激我的,而我也真心觉得,我之前决定有所妥协的接受委托也是正确的。

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面对刑法,面对司法人员,面对法庭,他们都需要律师的真诚与尽责。而当事人与辩护律师之间的彼此信任,是一切工作向好的基础。

也许,崔麦雅没有我这个律师,她也有可能会收获一份来自检察官的「理解」。但是,她还是依然选择相信我,让我来帮她争取并促成这件事。这一次,她没有被爱情伤过后那种对他人不再信任的考虑,这于我而言,也是一种莫大的肯定。

正如爱情里,虽偶尔存在一些善意的谎言,只要这种谎言并非为了个人之私,那可能也并无大碍,但它不能被个人之私的欺骗所充斥,更不应该存在勾心利用,否则那便不是爱情的模样。是的,这也是我曾告诉崔麦雅,她那并不是爱情的原因所在。

回过头来说,在刑事辩护里,律师也唯有对当事人真诚,对案件细节多一点偏执,那也才是始终为当事人利益计的本来模样。

 @刑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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