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纳妾,一个妾的费用差不多是100到500两(正经的妾) 而乾隆年间一个身强力壮正值壮年的长工,累死累活干满一年,收入差不多是2两到5两。(中国通史有记载) 换句话说,你想要买个你希望的妾,要花几百万。 注意,一次性付清,不得赊欠! 也就是你银行里得有几百万的存款。 当然也有便宜的妾,比如这个女的本来是妻,但是婚后偷人被发现了,被夫家卖为妾,这种有罪在身的女子,就几两左右。又或者是祥林嫂那样被认为“不详”“克夫”的人,死了丈夫的,也便宜。再或者残疾的,需要人照顾的。 而漂亮的女人呢? 其女貌美,索价千两。 陈氏美而贤,虽然有丈夫,也卖到了百两。 清朝内务府总管大臣继禄,更是花8000两银子纳花宝琴为妾(妓女价格会更高,因为妓院会高额索价) 八千两啊!折合人民币8000万到1亿之间啊! (一般来说,中底层人买妾,要求是很低的,不会要求妾是处子、年轻、漂亮,因为主要是冲着生育、保姆买的,就会便宜。这种纳妾,其实算是被逼无奈,妻子无所出就算不愿意容忍,丈夫也是可以纳妾的。比如张大妞与人通奸而被卖,只要肯卖,就不愁买家,哪怕是通奸之名在身的女人,但是只卖了8两。 又比如徐寡妇,四十岁,只要30银元,也卖出去了。同样是寡妇,漂亮的,就卖到了百两) 并且,纳妾要经过正妻同意,正妻不同意,就得在外另买房安置小妾(也就外室) 和小三不一样,妾还想着登堂入室,或者扶成正妻?(正妻未死或无大过错) 想桃! 这算犯法!宠妾灭妻是重罪会被流放戍边 曾经有一个商人,他有一个特别宠爱的小妾,但是这个小妾不安于室,或者说只是想找个途径发泄一下。于是她教她养的鸟,叫她“夫人”(忘记是不是这个称呼了,记不太清了哈,总之就是让鸟叫她正妻才能用的称呼) 商人偶然间听到,吓得毛骨悚然,当即弄死了那只鸟,惩罚了小妾。之后还是怕得辗转反侧,于是第二天又处死了小妾。 而且在史料记载中,也可见很多“夫死,寡、孀”被卖的情况。 其实这就是“吃绝户”的一种体现——你老公死了,你没儿子,那你完了。 而这时候妾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妾的儿子,也是儿子,并且主母为大,得侍奉正妻。(而且咱也知道古代一旦被冠上“不孝”的恶名,后果是有多严重,尤其是能拿的出买妾钱的家庭) 妾永远是妾,妻永远是妻。就算是妾的儿子当了家,后宅还是得听正妻的话。 所以,人家也乐意给自己加层保险。 如果说现在,你老公开库里南,住豪宅。已知财产都是婚前财产,他死了你什么都得不到。 他说财产都会留给自己孩子,不管是不是你的孩子。但是你没孩子,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生孩子。或者你有孩子,但是孩子身体不太健康,可能不能伺候你终老。 然后现在,有个代孕(犯法哈,只是举个例子)愿意替你生子,只要几百万的代孕费,还是你老公掏钱,生出来的孩子还会贼孝顺你。 你要是愿意,还送个保姆,可以随意打骂的那种。 换你,你乐不乐意? 一妻多妾制度,其实在我看来,比起父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其实更反应了剥削阶级对底层人的压迫。 好像总有人YY,买个妾多么多么简单…… 人家傻呀人家?没利可图,谁愿意把自己女儿、姐、妹卖掉?要是嫌她麻烦就随便打发了嫁掉,哪怕是个老光棍,也是比做妾好的。 哔哔说买个人,花个几万而已,就好像谁都能买得起…… 40岁的大妈(无意冒犯,那时的哈)卖你,你买吗? 你现在幻想买妾,你是想买啥样的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货币的衡量价值不在于它能买多少米,能买多少包子。 而是贫富差距,或者说是以前能赚多少钱的人,现在干同样的活,能赚多少钱。 我们现在能买那么多米,觉得银子很便宜,是因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带来的优势。 但是生产力的提高,是整体提高,而不是光你自己提高,人家停滞不前。 以前百担米可以买个任劳任怨的丫鬟,是因为白米可是好东西,能吃上白面精米的,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了。你现在拿米去买人?人家会建议你去医院挂个号。 中国通史记载,一个长工做一年,当时收入是2500文,而乾隆年间法定的兑换比例一千文兑换白银一两。 现在做工,一年赚个5万左右应该是可以的。多点少点,这个换算比例已经很不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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