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子酒后睡觉遭小偷侵犯!30分钟后才感觉不太对劲:“老公”花样怎么比平常多

 漫步之心情 2022-02-06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应酬都是免不了的。但是有的人会因为酒后做出一些让人不齿的举动,特别是女性朋友更要格外的注意,要保护好自己。

不管是酒醉也好,还是清醒也罢。当人们一个人在家时,安全问题必须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女孩独自在家时,更要注意家的安全。

1

饮酒过度认错人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因为喝多了酒,被陌生男子侵犯,却以为是自己的丈夫,闹出了大乌龙。

图片

事发当天,女子王某和同事们聚餐,一群人在一起吃饭气氛很是火热,大家都喝了很多酒,当饭局结束后,王某回了家。

图片

她的丈夫每晚几乎都要加班,很晚才回家,所以王某回到家都是自己先休息的。晚上11左右的时候,王某隐隐约约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她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回来了,就没有多想继续睡。

过了一会,她的“丈夫”上了床躺在了王某的旁边,并开始对王某做出了一些亲密的行为,两人就这样你侬我侬的进行着一系列行为。


30分钟后,王某觉得很不对劲,因为自己的丈夫并不会这么多花样,平时丈夫也只有10分钟。反正她迷迷糊糊始终没有睁开眼睛,但是感觉这人好像不是老公,就打开了床头灯。一开灯可傻了眼,原来床上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女子大叫起来。

这名男子是个小偷,王某因醉酒没有将门关严,男子看见门虚掩着就潜入屋中,本打算偷东西,但是他闻到女子酒味。

图片

确定女子一人在家,就趁机施暴。这个受惊的小偷被发现后,赶紧穿上衣服离开了。确认男子离开后,王某给丈夫打电话报警。

图片

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调查,通过监控录像将嫌犯锁定在25岁男子李某身上。庭审时,李某承认想从王某家中盗窃,但闻到酒味后发现王某醉酒,遂有机会实施侵犯。

目前,李某因盗窃、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刑拘。王女士虽然醉酒对自身的安全没有防范,但是最后报警追究责任是正确的举动。

图片

这一案件也引起了人们对于女性安全的关注,无论是回家还是离家时,都要锁好门窗,不要给坏人可乘之机。

尤其是独居女性,更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侵犯对象,所以要格外小心,别忘记以警惕的眼光,看待周遭。


我们都有这样的烦恼,每当我们参加酒局的时候,总会碍于面子和人情不得不喝酒,往往在酒局开始前打定了主意不喝酒,

但是一上了酒桌后,架不住别人几句话就端起了杯子,那么我们在这种必须要喝酒的情况下,该怎样尽量的少喝一点呢?

就算我们在酒局前说好了不喝酒,但我们在决定参加酒局的时候,还是要提前做些准备,比如我们可以提前30分钟喝一些牛奶和含糖的东西,最好再吃点食物,保持自己不是空腹,还可以买两支解酒的葡萄糖提前喝下,

2

酒喝太多上错车

2021年1月7日,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来自湖南长沙的起诉书。这份起诉书揭露了该地发生的一起恶性QJ案。

据悉,在2020年4月28日凌晨2点左右,廖女士与朋友正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处吃夜宵,几人有说有笑,酒也喝了不少。

而此时,刘某甲也在该餐厅内吃夜宵,罗某甲在餐厅外的车上等候刘某甲。后廖女士等人吃完夜宵回家,此时的廖女士已经处于醉酒状态。

神志不清的廖女士上错了车,进入了罗某甲的车中,并要求罗某甲送自己回家。在说出地点后,廖女士就醉倒在车上。

而罗某甲开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并没有找到廖女士所说的地点。此时,刘某甲给罗某甲打电话,要其在某地接他。

图片

罗某甲驾驶车辆到达后,刘某甲看见廖女士醉倒在车上,便产生了不法的想法,便对罗某甲说,反正廖女士醉倒不会知道。

于是,刘某甲让其将车开到隐蔽地点,在车内对廖女士实施了性侵。在刘某甲结束其行为后,问罗某甲要不要实施不法行为。随后罗某甲上车,对廖女士进行猥亵。事后刘某甲将廖女士衣服穿好,三人在车中睡至早晨8点。

后廖女士回家,发现自己身体内有不明液体,于是向夜宵店老板询问情况,后得知当晚发生事情,便通过夜宵老板向刘某甲表示一万元私了。但是因刘某甲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钱支付,遂报警。

刘某甲与罗某甲趁廖女士醉酒,便铤而走险的行为,是严重触犯了国家刑法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侵害他人利益的方式,去满足自身。如今,两人只能在牢狱中,为自己的一念之差付出代价。

假如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么该如何做,是被钉在耻辱柱上,还是坦然面对将违法者绳之以法?面对这样畸形的现状,这些异样的眼光,许多受害者们无力改变,也无力承受,所以被性侵的她们,绝大多数选择了沉默。

但别害怕,这个世界上的好人依旧比坏人多得多。相信这个世界依旧美好,依旧安全。最后一班地铁还是会有人坐,总有人会夜晚出行,总有人会独自上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